第94章(第1 / 2页)
常胜来了灵感,连夜奋笔疾书,以田蜜爸妈的遭遇为例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家城便利店:这笔罚款该不该交?请大家踊跃讨论!”
于洋洋说:这是两码事儿。我们的处罚决定已经下发到所有门店了,它不可能更改。而且,田蜜,我再提醒您一下,您父亲是吃便利店即将销毁的货品突发的急病,实际上也违反了我们的条例。虽然我们知道,几乎所有便利店店员都会分吃一些当天要过期的食品,但在规则上是不允许的。当代社会,我们还是要尊重契约。
第二天一早,常胜把这篇文章放到了常胜赢家公众号的头条发了出去。田蜜看见了,大吃一惊,急忙去找常胜。
下午,常胜召集债委会开会。众人也都知道了便利店被罚的消息,纷纷为田加安和肖华鸣不平。蔡冬梅说:半个小时罚六十万,抢劫啊!这罚款不能交!常胜说:按合同来说,田蜜爸妈是该罚。康哥问:那要是不交会怎么样?常胜说:不交的话首先田蜜爸妈的店开不下去了,其次对方很可能会起诉,而且他们赢的可能性比较大。
田蜜说:常胜,不讨论了,向前看吧,我现在有还债能力了。得恩的债我还,我爸妈的债我也认。你帮我召集一下债委会,我想向大家申请用万百千那笔钱先还我爸妈的罚款。常胜犹豫了一下说:我这儿有钱,我先把这笔钱垫上。当你借我的。田蜜摇头:我不能用你的钱。我是在一点点还债,我借你的钱,不是添新债吗?借钱还债还叫还债吗?常胜只好点头:好吧。我尽快帮你召集。
蔡冬梅说:这么说,这笔钱逃不过去了?常胜说:恐怕是逃不过去。田蜜有一个想法想跟大家说说。田蜜,你说吧。田蜜说:我想跟大家申请把我还万百千的那笔钱先用于给我爸妈还那笔罚款。如果大家不同意,我就再想别的办法。
田蜜说:我想用他那笔钱先给我爸妈把罚款交上。常胜愣了愣:你这就认了?田蜜说:于洋洋有一句话提醒我了,要尊重契约。得恩走了的这些时间,我做的不就是尊重契约的工作吗?而且,我爸也有错在先。他不该吃要销毁的那些食品。常胜说:我觉得这个事情依然有讨论的空间。
众人一想,这笔钱本来就是暂存在常胜那儿,拿出来救急也是理所应当,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田蜜没回答,却问:万百千的消息你打听到了吗?常胜说:我妈打听到了,他确实被抓了,小虎、小豹也跟着进去了,还没判。我估计一年半载的他出不来了。——你怎么突然问起他来了?
下了班,田蜜去见爸妈,说钱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叫他们不必再烦心。田加安和肖华很自责,本来想帮女儿还债,没想到却让女儿平白无故多出了六十万债务,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
常胜一上午都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田蜜和于洋洋谈得怎么样、会不会出什么岔子。好不容易等到田蜜回来了,常胜急忙问:怎么样?
常胜晚上回到家,仔细想了想,觉得田蜜爸妈这次的遭遇很有代表意义。类似的企业对员工过度严苛、动不动就巨额罚款的案例屡见不鲜,表面上看企业是管理严格并且一心一意为用户着想,但却忽视了对于员工正当权益的保护。孰是孰非很难一句话断定,但这一现象显然具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田蜜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