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 / 3页)
说到底,这世上安迪最挂念的,莫过于贝贝。贝贝和她相处已经三年了,是她八岁那年得到的圣诞礼物。那时贝贝还是只狗宝宝,小得都有点不真实。
她把便笺纸夹进本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感觉不错,仿佛内心所有的不愉快都尘封进了那页纸中。她把本子扔在桌上,离开房间下楼去了。
于是,艾丽丝奶奶对她妈妈说:“琳达,你和约翰真有福气,有个人缘这么好的女儿。那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了呢。”这时,安迪便感觉挺内疚的。
假装贝贝就在外面,她告诉自己,假装她就在门外等我呢。
有时诗很难写,有时却很好写。但因为她内心激昂,并且洋溢着灵感,于是慢慢地她发现,写起诗来竟能驾轻就熟了。
安迪放学后离开教室,穿过走道出了门,心里想着,真希望此时贝贝就在我身边。身边其他的男孩女孩们胳膊下夹着书,一边嬉笑吵闹,一边喊着:“等一下,等等我!”看起来,整个学校里,安迪是唯一一个放学后独自回家的人。
她甚至想都不用想,文字便一个个洒落到了纸上。
妈妈话音刚落,贝贝一下子从盒子里跳进安迪怀中,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能把她们分开。很多人可能更喜欢布鲁斯,而不是安迪。贝贝却觉得,世界上再没有谁比得上安迪那么可爱。
她停下了脚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在走廊台阶上,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小毛球,好像在等人似的,那是一只小狗。
这个想法真可怕,甚至连肚子都有点不舒服了。她匆匆忙忙跑回家,冲上楼去回到房间—以前是艾丽丝奶奶的缝纫间,里面有一张折叠沙发床—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她沿着人行道走得飞快,双眼直视前方—路过了一排排枫树,在寒冷的深秋,枫叶已开始慢慢变红,然后路过了那座出售中的长满了植物的棕色房子,还有一个废弃的停车场和一所垂下窗帘的黄色房子—最后,她到了通往艾丽丝奶奶家那条整洁的白色小路上。
床头桌上有一支铅笔和一个便笺本,安迪把它们抓了起来,躺在沙发床上开始写诗。诗的题目叫“贝贝”,灵感倾涌而出,她的铅笔在纸上迅速地移动着:
安迪一路上都在想贝贝。她太想贝贝了,甚至开始无法抑制地怀念原来的家。当她回到现在居住的街区时,双眼已噙满泪水,差不多就快放声大哭了。
刚写完最后一行,就有人敲响了门。
“布鲁斯的礼物是数码相机,我们觉得你可能更喜欢这个。”沃克太太一边说,一边看着女儿吃惊的表情笑了。
“安迪?”是布鲁斯的声音,“妈妈叫你下来摆桌子。”
她被装在盒子里,放在圣诞树下。盒子是用圣诞节包装纸包起来的,上面留了小孔好让空气流通。安迪撕开包装纸,盒子动了一下。然后,盖子突然被顶开了,贝贝就在里面,灯光把她的小脸映得光彩夺目,她的小鼻子蹭啊蹭,眼睛亮闪闪的,尾巴细细长长的,好像黑色电线一样敲着盒子。
“该吃饭了吗?”安迪惊讶地抬起头来,这才发现窗外已然暮色四合,“我都不知道你回来了。”
清晨迷雾浸湿了我的双眼,我独自徘徊,只为寻找那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
等到了街上,她又开始想,不—她不会走那么远的。她还在我家院子角落的狗窝里,盯着人行道,等着我回去呢。
每当难过时,安迪就会写诗,到现在她已经写了一大堆了。开心时她也写诗,还有偶尔无聊时,但这些诗就没有悲伤时写得那么空灵。
这么一想,她竟感觉好多了。但当她出了门,却并没有小狗等在那儿,于是她又告诉自己,她在远处等着呢,在街上。
诗写好了,她便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白纸上,然后寄给《时尚好管家》和《纽约客》,因为她看见爸妈的咖啡桌上有这两本杂志。她九岁时,就投了第一次稿。也不知她从哪里得知的,莎士比亚十一岁那年写成了第一部戏剧,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是到十一岁还一首诗都没发表,就放弃写作,干点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