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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爱是一口小小的黑潭,时刻让人照出最恐怖的样子(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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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普通男人这样,我宁愿搬家、换地址、换手机,也会甩掉这个男人。可他是W啊,大名鼎鼎的W,他发几十条微信给我的时候,我能置之不理吗?如果是一个整天闲着没事干,看偶像剧和逛淘宝就可以打发一天时间的女人,那一定是她想要的爱情。我是从早上七点半起床就要忙整整十二个小时的职场人士,怎么办?

“一个男人很懵懂地问‘工作比我重要吗’的时候,你该怎么回答?怪就怪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娱乐产业,都把爱情哄抬得太高了。”

她鄙弃地看了我一眼,说:“陈苏我们做了这么多年好朋友,我是哪种人你应该知道吧?”

我知道,胡容像进化版的我,因为比我漂亮了三分,又比我多谈了一倍恋爱,最拎得清的,就是她。我以为她战无不胜,她就是那个能把男人耍得团团转的女人,因为她的秘诀正是:从不会死心塌地爱上谁,跟谁都保持着若即若离。

她受不了的是,忽然勾搭上的明星W,忽然对她发了疯。

我觉得难以置信:“怎么可能?一个男明星身边多的是要献身的姑娘,怎么会对你……虽然你漂亮、聪明,但是也不至于,非你不可吧?”

她耷拉着眼睛说:“一开始我也不信,我以为都是场面功夫,走走过场,以后见面点头之交,甚至你当看不见我都行,你是什么地位?明星啊,牛郎睡织女,痛苦强过不睡百倍。本来只是凡夫俗子的通俗问题,后来织女一走,他的痛苦成了天下绝无仅有的。我怎么会让自己惦记上这种男人?”

胡容的答案让我觉得她仿佛得了直男癌,句句都在帮男人讲话:“这就跟打网球比赛一样,不是所有对手都有天生的默契,有些组合的默契需要培养。萍水相逢,互相配合不默契,那就永世不再见。问题是你喜欢,你放不下,你在这里光抱怨有什么用?”

我拿出手机,干脆利落地发给曾东一条“去哪了”,随后就耀武扬威:“你看,我发了!”

胡容问我发了什么,我说完她就苦笑摇头:“你跟他只睡了一晚上,就用这种结婚十年,厌恶对方到连称谓都没有的老夫妻态度对话?你要不是被爱情迷昏了头脑就是真正的蠢货。”

她说得全对,我撤回了消息,但感觉这样更糟,整个人被强烈的失败感笼罩。爱情不仅让人变蠢,更让人变得一无是处。忽然之间,一个可以拳打脚踢、自己行走江湖的女人,变成了卑微又懦弱,敏感又自私的小生物。强大的我缩得无限小,小到像随风摇摆的蒲公英,从这个地方消失,飘到哪里去都行。请不要让我一个人面对这世界上最复杂的问题,恐怕即便在世界上活了漫长的一万天,还是没能学会,如何跟生物意义上的同类相处。

跟二十岁的时候一样,心有裂开的感觉。跟二十岁的时候不一样,现在我不会拨打二十个电话追问对方,到底为什么?为了让那种答案正飘在风中的希望破灭,我将二十四小时开着的手机,按了关机键。

我像在听天方夜谭:“所以他到底怎么纠缠你了?我听说很多明星人品一般得很,你也不至于摆脱不掉他吧?”

胡容刚才骂我的劲儿完全消失了,声线变得十分柔软:“一开始有几天,我们脑子都有点进水,本来当着所有人的面,保持着自己的小秘密,就是件很开心的事。狗仔都在传他跟女明星的绯闻,他却想尽办法来找我,毕竟我所有的招数,都是对付普通男人,不是对付男明星的。

“知道他这样的特殊身份,所以他找我的每一次,我都当作最后一次。最好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来我这里的三个小时,或者我找你的两小时,我们像两个躲在卫生间里的小孩,尽情玩耍,最好大人永远不要来敲门。”

我听得入神,大叹:“太妙了,这才是最好的男女关系。”

胡容接着说:“你知道,最好的东西,都是要代价的。我什么也不想要,就算他红成迈克尔·杰克逊,我老的时候也不会写本他的回忆录,我只想拥有此时此刻。可是W觉得不行。他开始拼命验证一件事——我到底爱不爱他?

我招呼侍者,多叫了一份黑森林蛋糕。胡容看我摆出自暴自弃的架势,也就不再说话。她拿起自己满屏微信提示消息的手机,眉头紧蹙。我拿起手中的蛋糕叉,凛然大义。心里这道裂口,总要拿点代表幸福和美满的东西来塞一塞。

在我吃完蛋糕,上了洗手间,又独自喝了一杯酒后,胡容终于放下了手机,重重往桌上一拍,喊着:“受不了!”

“受不了什么?”

“受不了一个男的这么爱我!”

“你确定你不是来跟我秀恩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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