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上) 百兵之贼(第2 / 2页)
“哼,要故技重施吗?这次我可真的会利用那个日本人的生魂,到时候他会魂飞魄散不说,你也得死!”等莫钦躲藏之后,吒翰收回长枪环视着周围道。
胡顺唐不解:“为什么?”
吒翰五指再一紧握,试图将枪头重新刺入莫钦的肩头,可握住枪杆的瞬间,却觉得自己握住的是一团棉花,一股绵力从枪头前方莫钦紧握之处传来,吒翰立即单手一松,一掌推在枪杆尾部,哪知五指松开枪杆再狠推枪杆尾部的短短两秒,莫钦竟已经侧身闪避开来,又一次隐入黑暗之中。
“命运,我说过不止一次,李乾钧也告诉过你们,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吒翰看着胡顺唐,摇头苦笑道,“人不能不相信命运,但又同时不能放弃与命运抗争,我们这一族一直在与命运抗争,最终失败了,但依然有执迷不悟的人,那就是赤日,身为赤日的人一直逃到这个地方来,依然不愿意相信所看到的事实,一直到李乾钧被你杀死。”
莫钦握紧枪杆将枪头从体内拔出来的同时,吒翰也有些略为吃惊,毕竟以他的臂力,制住枪杆一般人是不可能拔得出来的,就算是实力较为强悍的李乾钧时常与他练习“夺抢”时,也没有办法使用蛮力从其手中将长枪夺走,只能使诈,即便使用巧力也不行。
“又认输?”夜叉王摇头,“他不是很认真吗?”
“莫钦留手了。”夜叉王还是察觉到了这一点,无论如何,在中远距离之下,莫钦手中的枪械远比吒翰手中的冷兵器要强上百倍,就算对方可以预判,你抓起一支自动步枪对着其连续开火,他怎么躲?况且莫钦还带着手雷、地雷之类的东西,如果布置下诡雷陷阱之类的,吒翰也是死路一条,所以吒翰还是承认这一战赢的人是莫钦。
胡顺唐此时莫名其妙的笑道:“我倒觉得莫钦又会嬉皮笑脸的认输。”
“这不废话吗?”胡顺唐道,“这小子相当古怪,说小金华是无利不起早,其实他也差不多,和吒翰战斗下去,实际上自己得到的好处也不明确,所以干脆打了一半又撤出来了。”
夜叉王看那吒翰,只是紧握长枪立于地面,呼吸不紧不慢,胸口的起伏也保持一定的频率,完全能看出他的自信,若是一般使枪的武夫,面对这种情况肯定是将大枪横于胸前,不过能称为神兵的大枪重量都不轻,长期横于胸前,会耗费不少体力。
“李乾钧被我杀死?有什么关联吗?”胡顺唐问,关于后殓师这一族的变迁,他已经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会在千百年来,一方拼命掩饰,一方又豁出性命想要将那个真相告诉给世人。
莫钦笑嘻嘻走回来,对葬青衣比划了一个“V”手势,表示和她配合得“天衣无缝”,葬青衣这次没有朝他翻白眼,只是很严肃地点了点头,心有不甘,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让她痛快的和人一战了,感觉自己就像是生锈的齿轮一样。夜叉王明白葬青衣心中在想什么,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莫钦麻烦了,吒翰用的是大枪,枪长4米,能灵活使用这种长枪的人相当厉害。”夜叉王低声对身边的胡顺唐道,“2米以下叫下枪,2米33称花枪,2米76叫中平枪,4米叫大枪,5米33俗称大杆儿,6米才能称为矛,还有11米的称之为毛竹大杆,通常两个人来使用,但针对的通常是骑兵,我在军队的时候……”说到这,夜叉王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顿了顿,见胡顺唐根本没有追问下去的意思,寻思了一会儿又道,“我在军队的时候,曾经学过枪术,因为我所在的部队性质特殊,十八般兵器都有不同的教头,但枪术是我认为最难的,因为使得好的高手,远攻近守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我去吧!”胡顺唐上前,活动了下自己的腰身,“其实我们是因为尊敬你,才不耍花招的,如果我们要想上去,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和你战斗,直接走就行,你一个人拦不住我们。”
黑暗中将自己完全隐藏的莫钦按住肩头的伤口,简单做了包扎不让鲜血流出暴露位置后,又仔细观察起那吒翰来。吒翰手中所用的是一柄“大枪”,在中国十八般兵器之中,枪有“百兵之贼”的绰号,意为贼猾。因扎枪技法之中有上平、中平和下平之说,并有“平中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的说法,基本技法就非常讲究,有四平、根不离腰、三尖相对等等贼猾技法,不过枪术之中新手最害怕就是近身战,通常都将对手保持在自己手中长枪长度的范围外。
“当然,但我知道你们不会那样做。“吒翰双手紧握大枪,横于双腿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