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 / 5页)
「省省吧。你们说那三天还有很多人失蹤,后来也没再出现。是这样吗,阿萨德?」
「让我看看。」他的手指滑过他们名单上的名字,然后拿起原子笔在其中一个名字下画线。「这个人可以删掉了。」他指着一个女子的年纪和她失蹤时的情形。
「自杀吗?」
卡尔想要弄清楚她眼下的那团黑是什幺?是疲劳的痕迹?或者只是糊掉的睫毛膏?
「据推测是如此。有人看见她搭上往卡伦堡的渡轮,然后下船。据说她精心打扮,穿着时髦,但是没有人和她攀谈。这件案子最后被束之高阁。」
「是的。在我们集中调查的那十四天内,一共有五十五桩失蹤人口案,十个月后还没被找到的有五人,而且直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依旧没结果。」萝思点点头。「我想短短几天内出现那幺多失蹤人口,几乎可以说是破了丹麦的纪录。」
阿萨德戳了一下萝思的腰。所以查到的人是她。
他摇摇头。「这件案子最后以意外结案,研判应该是溺毙。顺带说一下,莫根森是个快乐的人,喜欢热闹,也喜欢小酌,但绝不是个酒精鬼。」
「哎,说吧,你们查到了什幺?」
「是酒鬼,阿萨德,那种人叫作酒鬼,不过现在别问我为什幺。我们手上还有什幺资料?」他望向萝思的文件,极力压抑呑下咖啡后胃部泛起的不适。
两人不约而同露出诡异的笑容。
「所以我们外面的板子上没有这件案子?」
卡尔还在消化前一个句子。「所以说,包括莉塔在内,我们手上……有五个行蹤不明的人?五个在两个星期内消失得无影无蹤的人,是吗?」
阿萨德摇了摇头,说了一句:「我们生活的世界真是怪异。」
「没错。我们刚才又发现了另一个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人。」他回答说。「于是我们申请了那个星期之后的报纸,确保在警方内部的名单之外,没有遗漏掉其他东西。」
没错,卡尔心有戚戚焉,而让他同样感觉怪异的是,他的肠胃哀求着老天饶命,感冒却似乎有好转的迹象。
「我们还有这个人。」萝思指着第五个名字。「姬德‧查尔斯,一九三四年出生于托尔斯港市,是企业家阿利斯托‧查尔斯之女。她父亲的公司在战后破产,接着双亲离异,父亲回到亚伯丁,姬德、母亲和弟弟搬到威尔勒。姬德曾修习护士课程,但是没有完成学业,随后在派尔林一家精神病院工作。她在桑索安顿下来之前,曾游走全国做过各种不同的照护工作。」
废话一堆,卡尔心想。「听好,阿萨德,这个女人头脑癡呆,何况是从疗养院失蹤的,所以我不太相信她还能砍柴。不过名单上其他人的情形又是如何?你们调查过了吗?他们的失蹤和莉塔‧尼尔森是否有关?」
萝思唸出资料时,一边缓缓点头。
「嗯,我们也觉得她太老了。」阿萨德同意说。「不过我姑姑比她还大四岁,圣诞节她就八十五岁了,却还是每天砍柴劳动。」
「接下来是典型的失蹤者会发生的状况。」她说。「一九七一年到一九八〇年间,她任职于桑索的查内毕尔医院,虽然有过几次酒醉上班的纪录,仍旧受人喜爱,甚至受同事帮助解决酗酒问题,一直以来相安无事。直到有天被人逮到偷飮医院的酒精,那时大家才明白她无法控制自己的酒瘾,立刻被撵出医院。后来她做了几个月的家庭看护,醉醺醺的往来老人和病患之间,可是又被人发现她偷东西,遭到解僱。一九八四年到失蹤之前,她失业没有工作,靠救济金过日子。不是什幺光耀门楣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