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二具尸体(第2 / 6页)
再比如精斑预实验。精斑里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叫作酸性磷酸酶。酸性磷酸酶可分解磷酸苯二钠,产生奈酚,后者经铁氰化钾作用与氨基安替比林结合,产生红色醌类化合物。所以法医“蜀黍”们就用这个原理研制出一种试纸条,可以很轻松地判断可疑斑迹是不是精斑。
两名蛙人在水下,托着尸体,向岸边游了过来。僵直的尸体一半浮在水面之上,向岸边直行。尸体的两边泛起了水花,但是尸体却一直保持着僵直的状态,丝毫没有肢体的弯曲。看起来有些诡异。
比如血迹预实验,之前法医“蜀黍”们用一种叫作联苯胺的试剂来进行。因为联苯胺是强致癌物质,所以现在用四甲基联苯胺来代替。法医“蜀黍”把可疑斑迹的一小部分用滤纸擦拭后,把四甲基联苯胺滴落在滤纸上。如果依旧无色,则不是血迹,如果呈现出蓝绿色,则可以判断这可疑斑迹就是血迹。
王小美说:“看来,我们现在要分组了。赵法医他们一组要守着家里,防止有其他现场。我们四个人分为两组,我带着赵伟对这具尸体,现在咱们命名她为2号尸体进行检验。廉峰你带着杨光,对1号尸体的案件进行跟进。”
(1)预实验:法医“蜀黍”在现场靠肉眼,或者借助一些特殊的光源发现了一些可疑的斑迹,这些斑迹都是之前液体落在载体上遗留下的斑迹。法医“蜀黍”在发现这些斑迹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这些斑迹是什么。这就叫作预实验。预实验有血迹预实验、精斑预实验等。
种属实验也有很多种办法,比如血迹的种属实验就有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等众多方法。
刑侦实录
如果现场发现的血迹是鸡血,法医“蜀黍”还把它当成宝贝一样,岂不是贻笑大方?
什么人会在现场留下血迹,血迹到了池塘边消失了,而且这个人还在现场留下一只鞋子呢?大家的心情跌落到了谷底,大家都知道,这些已经下水的蛙人,很有可能会在水底找到一些什么。
(2)种属实验:在断定现场遗留的可疑斑迹是血迹、唾液斑或精斑后,下一步就要进行种属实验,其目的是确定这些斑迹是不是人留下的。
廉峰应了一声。显然,王小美更欣赏这个动不动就呕吐害怕,但是理论知识很扎实的赵伟。
法医物证学在很早就已经开展了,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因为科学技术发展所限,法医物证学仅限于常规物证的手段。而且,那个时候的法医物证作用不大,很多时候只能作为排除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却不能作为认定凶手的利剑。这是为什么呢?什么是常规物证呢?常规物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体液,比如血液、唾液、精液等。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尸体到达岸边后,廉峰伸出手去,和水下的蛙人合力把尸体拉上了岸边。
2.法医物证学的历史
死者也是一位年轻的女性。衣着很平常,穿着白色的小外套,内塔黑色的毛线连衣裙。腿上穿着丝袜,一只脚光着,而另一只脚上还套着高跟鞋。很显然,这只高跟鞋和报案人发现的,是一双。
很快,平静的水面泛起了一阵水花,大家知道蛙人返回水面了。
【案例】一个女子在自己家中被杀死,她的大门钥匙掉落在大门口,而她在自己的卧室中死亡。一般人看过现场后,都会认为这是一起尾随被害人到家门口,在被害人掏钥匙开门的时候,突然袭击被害人,把被害人推进卧室里杀死的案件。而法医“蜀黍”没有轻易随大流,他们发现整齐地放在大门口的一双男士拖鞋上有可疑斑迹,经过血液预实验,断定这是血迹。既然被害人在卧室里被杀流血,门口的拖鞋怎么会沾得到血迹呢?说明这双拖鞋在被害人流血死亡后到过卧室,很可能是凶手穿着拖鞋进入卧室杀人。那么,一个尾随而来突然袭击的凶手会换拖鞋进去杀人吗?肯定不可能。说明这是一起熟人作案后,伪装成尾随杀人的现场。案件破获后,凶手果真就是死者的丈夫,他杀人后伪装了一个尾随杀人的现场。
可是大家看到的,并不是蛙人黑色的头套,而是一只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女式高跟鞋。
有的时候,预实验可以直接对案件侦破工作发挥出重要作用。
而和这个女式高跟鞋相连的,是一条穿着丝袜的腿。“真有第二具尸体!”黄支队叫了起来,“怎么抛尸都喜欢选这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