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 / 3页)
博斯耸耸肩,什么都没说。主动权在钱德勒手中,她想走就可以走,但她又吸了一口烟。“就抽半根,反正我得回去。”
“请继续,钱德勒女士。今早我在办公室里说过,我希望今天能完成开庭陈述,而我四点有别的事。”
审判室大门上方的红木嵌板上挂着一个时钟,法官抬头看了看钟上的黄铜指针,宣布休庭十五分钟,然后轮到贝尔克上台陈述。博斯起身目送陪审员离席,目光却和旁听席上丘奇的一个女儿对上了。她看上去有十三岁,应该是大女儿南希。博斯赶紧移开目光,他感到有些愧疚,不知道有没有哪位陪审员看到这一细节。
“……即使他真的是去掏枪,有什么不对吗?”钱德勒说,“一名男子踢开房门,还拿着枪。丘奇先生伸手去拿枪,做错了吗?用警察的话说,这叫拿起武器正当防卫。何况他其实是要拿假发,这一看似可笑的举动却使结局愈发令人愤慨。他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们的社会无法接受这些。”
贝尔克说休息时他想独自演练开庭陈述。博斯还没吃午饭,想去趟六楼的快餐店,又担心陪审员可能会去,要是丘奇的家属也去,就更尴尬了。于是他乘扶梯下楼,到楼前那尊雕像下面的垃圾桶旁边抽烟。他点上烟,靠在雕像的底座上。在他的西装之下,汗水已浸透全身。钱德勒长达一小时的开庭陈述仿佛永无止境,好像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他心想这套西装肯定穿不了一周,得保证另一套是干净的,好换着穿。思考这类琐事能让他心情放松。
在他私密的白日梦里,他看见了丘奇的脸。那天晚上,在海珀利安街那间车库上的公寓里,他和丘奇四目相对。他看到的是一双杀人凶手的眼睛,就像钱德勒脖子前的宝石一样乌黑。
他在沙盘里按灭一根烟,又点燃了第二根,这时法院的玻璃门开了。只见霍尼·钱德勒用肩膀把门推开,似乎是没看见博斯在外面,她挤出门,转过身,低头用金色打火机点燃一根烟,抬起头吸了一口,这才看见博斯。她走向垃圾桶,准备把刚点燃的烟插进沙盘。
博斯发现好几位陪审员都没有看钱德勒,而是注视着原告席。他稍稍前倾,看到讲台后方的德博拉·丘奇正在用纸巾擦泪。她是个钟形身材的女人,有着黑色的短发、浅蓝色的小眼睛。她之前是典型的郊区家庭主妇和母亲,后来博斯击毙了她的丈夫,警察拿着搜查令找上了门,记者也来问这问那。其实博斯为她感到难过,甚至把她也看作受害者,可谁能想到她却找来了财迷钱德勒,反倒管博斯叫杀人凶手。
“诺曼·丘奇的正义转瞬即逝,只持续了几秒。正义就是博斯警探踢开门,用他那把史密斯韦森九毫米手枪瞄准丘奇并扣动扳机的匆匆几秒。正义就是一发子弹。博斯警探枪杀丘奇先生的那一发子弹叫XTP子弹,那颗子弹冲出后宽度扩张了一点五倍,在前进中撕碎了大量人体组织和器官,将丘奇先生的心脏撕裂。这,就是正义。”
“女士们,先生们,证据将会证明博斯警探不过是警察局的一个产物,”钱德勒说,“一台冷血、狂妄的机器,全凭个人好恶来执行正义。请问这是大家想从警察局得到的吗?我恳请大家为丘奇先生申冤平反,为一个失去父亲和丈夫的家庭主持公道。
“正义”这个词把博斯的注意力拉回了现实。钱德勒开始每句话不离正义,博斯知道,她正在升华主题,即将收尾。在民事法庭里,正义和钱是同一个意思,是可以画等号的。
“最后,我想引用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在一个世纪前写下的话,因为我觉得与今天的审判相关。他说:‘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她滔滔不绝地说警察局里的“缄默法则”、洛杉矶警察的暴力执法史、罗德尼·金事件及其引发的暴乱。经霍尼·钱德勒这么一说,这些事件好像都是由哈里·博斯枪杀诺曼·丘奇所引发的,这些罪恶的黑暗之花是由博斯亲手种下的。她继续说着,博斯却已经走神了。他一直睁着眼,偶尔和某个陪审员对视,思绪其实早就飞走了,这是他自己的辩护方式。律师、陪审员和法官要忙活一周,甚至更久,来仔细分析他在那五秒之内的想法和行为。他要继续坐在法庭里忍受一切,就不得不走神,想想别的事情。
“没关系,”博斯说,“我知道这附近就这一个垃圾桶。”
“如今,被告一定会向诸位讲述警方找到的证据,证明丘奇先生和杀人案有关,但请大家不要忘记证据是怎么来的——是警方提供的。又是何时发现的?是丘奇先生被处决之后。我们会为大家证明警方的证据很可疑,或者说,有疑点。而且事实上,诸位也必须考虑丘奇先生的身份,他已经结婚,是两个女儿的父亲,在飞机制造厂工作,薪水丰厚。他真的是杀人凶手吗?真的是所谓的人偶师吗?还是被警方利用的替罪羊、替死鬼,好掩盖他们的罪孽?这样一名手无寸铁的男子,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死于非命,遭到了残忍的处决。”
“没错,可我觉得在法庭外见面对我俩都不好。”
“谢谢,法官大人。”她又说了一遍,然后转向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我们都需要警察,我们都尊敬警察。大部分警察做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表现出色。警察局是我们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警察来保护我们,为我们服务,那该怎么办?但这不是本案的关键,我想请大家在审理的过程中牢记这一点。本案的关键在于,如果一名警察违反规章制度、无视条例规定,我们该怎么办?我说的是一名无视章程的恶警,证据终将证明哈里·博斯就是一名无耻恶警。四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决定身兼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数职。他以为他击毙的是凶手,是一名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但是在他拔枪射击诺曼·丘奇先生的那一刻,他还没有任何法律证据。
贝尔克是个大个子,博斯猜测他的体重可能超重将近八十磅。他很爱出汗,哪怕坐在冷气强劲的审判室里也是如此。在遴选陪审员的环节,博斯时常好奇贝尔克是因为体重负担过重才满头大汗,还是因为要在凯斯法官面前与钱德勒过招而紧张不已。博斯觉得贝尔克可能还不到三十岁,从某所中等规模的法律学校毕业最多五年,与钱德勒做对手恐怕还嫩了点。
“女士们,先生们,本案就是这么回事。哈里·博斯警探凝视着深渊,在他枪杀诺曼·丘奇的那个夜晚,深渊凝视着他,黑暗吞噬了他,让他堕落。他成了自己致力于打败的怪物。我相信各位一定会看清,所有证据都将指向这一确凿无疑的结论。谢谢大家。”
钱德勒长达一个小时的开庭陈述已经接近尾声。她详细地介绍了警察局有关开枪射击的政策法规,博斯觉得就算她一开始吸引了陪审员的注意,现在也已经失去了。有那么一会儿,连贝尔克也走神了,博斯看见他翻看着拍纸簿,在脑子里演练开庭陈述。
钱德勒坐了下来,轻轻地拍了拍德博拉·丘奇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她。博斯知道钱德勒的这个动作不是真的要安慰她,而是做给陪审团看的。
博斯再次转移了注意力,开始思考新发现的受害者,她被埋入混凝土中似乎有好几年了。博斯想知道是否有人提交过失踪人口报告,是否有某个母亲、父亲、丈夫或孩子一直牵挂着她。从案发现场回来后,博斯跟贝尔克说了这个新情况。他想请贝尔克向凯斯法官申请延期,把审判推迟到查明死者身份之后。贝尔克打断了他,说法官知道的越少越好。一听到新的情况,贝尔克似乎害怕极了,他认为最好的对策与博斯的提议正好相反。他想赶在新的案情被报道出来前,趁公众还未将新出现的女尸和人偶师联系起来前尽快结束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