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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 > 第3章

第3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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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大人。”贝尔克和钱德勒齐声说。

“请继续,钱德勒女士。今早我在办公室里说过,我希望今天能完成开庭陈述,而我四点有别的事。”

霍尼·钱德勒点点头,起身走上原告席和证人席之间的讲台。凯斯法官事先做了严格的规定,在他的审判室里不允许随意走动,律师不能走近证人席和陪审团,只能站在席位之间的讲台上大声发言。钱德勒知道法官要求严格遵守规定,于是先提出请求,想调整沉重的红木讲桌的角度,好让她发言时能够面对陪审团。法官严肃地点点头,以示批准。

“下午好,”她开始陈述,“法官的话非常正确,我的陈述只不过是路线图。”

策略不错,博斯冷眼观看这场审判的开幕,心想,第一句话就是讨好法官。他看见钱德勒不时看看放在讲台上的拍纸簿,还注意到她衬衣最上方的扣子上别着一颗黑色圆形玛瑙,扁平的玛瑙像鲨鱼的眼睛一样呆板。她把头发整齐地朝后梳着,扎在脑后,以显得庄重,唯有一绺头发散开了,让人感觉她是一个不关注外表的女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法律和案情上,一心只关注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博斯认为她可能是故意扯出了一绺头发。

钱德勒开始陈述,博斯则忆起自己刚得知她接了丘奇遗孀的案子时,心头曾感受到的撞击。这比凯斯当主审法官更让他心烦意乱。她总有办法打赢官司,所以人们才管她叫财迷。

“我想先带着大家回顾一下案情,”钱德勒说,博斯甚至觉得她说话也带上了南方口音,“我只想强调案情的关键,以及我方从证据中推出的结论。这是一起民权案,涉案的警察枪杀了一名叫诺曼·丘奇的男子。”

“女士们、先生们,”联邦地区法官阿尔瓦·凯斯注视着陪审团,郑重地说,“本案正式开庭,首先由双方律师进行开庭陈述。我要提醒各位,不要把开庭陈述当成证据。它们只不过是蓝图,或者说路线图,你们可以这么理解,是双方律师各自对案件的看法。不要把它们当成证据。律师可能会夸大他们的指控,不能他们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毕竟他们是律师。”

法官的话引得陪审员和四号审判室里的其他人低声窃笑。他的南方口音令“律师”听起来有点像“骗子”,加强了幽默效果。<a href="#note_1" id="noteBack_1">[1]</a>就连财迷钱德勒也笑了。审判室很宽敞,墙上嵌着木板,高约二十英尺。博斯坐在被告席上四下张望,发现公众旁听席差不多坐了一半。诺曼·丘奇的遗孀和钱德勒一起坐在原告席上,她们身后第一排坐着的八个人是丘奇的家属和朋友。

旁听席上还有六个法院的常客,是没事可做的老头,常来法院看别人的好戏,另外几个像是来看了不起的霍尼·钱德勒表演的助理律师和学生,还有一群严阵以待的记者,已经拿好纸笔准备记录。开庭陈述总会爆出猛料,因为正如法官所说,律师总爱夸大其词。博斯知道,今天的审理结束后,记者多半只会偶尔跟进一下,在总结陈词和审判结果出来前不会有太多报道。

除非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博斯瞥了一眼身后,那儿的座椅上没有人。他知道西尔维娅·穆尔不会来。他们之前已经说好了。博斯不想让她来看审判,跟她说这只是走个过场,是警察工作的一部分,因为履行职责而遭到起诉是常有的事。他心里明白不让她来的真正原因是自己掌控不了局面,他只能坐在被告席上,让别人去一决高下。法庭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且多半真会有出人意料的状况出现。他不想让西尔维娅目睹那一幕。

她停顿了一下,并不是为了看拍纸簿上的笔记,而是为了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博斯观察了一下陪审团,五女七男,三个黑人,三个拉美裔,一个亚裔,五个白人。他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钱德勒。

“本案,”钱德勒说,“所牵涉的那名警官不满足于警察身份及其带来的巨大权力。这名警官还想取代各位陪审员、取代凯斯法官,国家赋予法官和陪审团的裁决权、宣判权,他统统想要。涉案的警官名叫哈里·博斯,请看,他就坐在被告席。”

她指着博斯,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被告席”三个字。贝尔克立即起身表示抗议。“钱德勒女士没必要向陪审团指出我的委托人,也没必要用讽刺的语气。我们是坐在被告席,但那是因为这是民事法庭,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有权起诉他人,就连杀人犯的家人也——”

“反对!法官大人,”钱德勒喊道,“他企图用反对权进一步诋毁丘奇先生,丘奇先生从未被证实有罪,因为——”

“够了!”凯斯法官大吼,“反对有效。钱德勒女士,没必要指出谁是被告,我们都知道谁是谁。我们不需要用煽动性的语气说任何词语。词语有美有丑,但都只与词语本身有关,请让它们自明其义。至于贝尔克先生,我一向觉得辩护律师打断开庭陈述或总结陈词是非常令人恼火的事。有你陈述的机会,先生。我建议在钱德勒女士陈述时,你不要再反对了,除非她严重冒犯了你的委托人。我觉得光是伸手指了指他这样的行为,还不值得提出反对。”

现在他有点担心陪审员会不会注意到他身后空空如也的旁听席,并据此认为他有罪,因为没有一个人来支持他。

笑声逐渐减弱,博斯望向凯斯法官。坐在法官席上的凯斯很是威风。他本就是个大块头,一身黑袍更增添了气势。粗壮的臂膀和宽大的手掌交叉环绕在结实的胸膛前,给人一种冷峻的威严感。他那被太阳晒得发红的秃脑袋出奇地圆,周围还有一圈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灰发,彰显着他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开阔的视野。他来自南方,以前当过律师,精通民事诉讼,曾因控告洛杉矶警方滥用职权导致多名黑人公民死于狱中的案子而声名大噪。吉米·卡特总统卸任前任命他为联邦法官,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是四号审判室的主审法官。

博斯的律师罗德尼·贝尔克开庭前一直想方设法让凯斯法官失去主审资格,好让法院换一位法官,最好换成没扮演过民权守护者角色的。可惜未能成功。

博斯并不像贝尔克一样为法官的背景而忧心忡忡。虽然他发现凯斯法官和原告律师霍尼·钱德勒一样怀疑甚至憎恶警察,但是他觉得凯斯本质上是个公正的人。就凭这一点,他觉得自己不会有事。他开的那一枪没有问题。说到底,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他在锡尔弗湖公寓的行动是正确的。他做了该做的事。

“将由诸位负责判定,”凯斯法官接着对陪审团说,“律师在庭审中的陈述是否合理。请记住这点。好了,钱德勒女士,你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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