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3 / 3页)
<a href="#noteBack_1" id="note_1">[1]</a>“律师”(lawyer)与“骗子”(liar)英文读音相近。
“是我不让他们和解的。我说如果他们要和解,我就自己出钱请律师。”
“你这么自信?”她吸了口烟,“好吧,那么等着瞧吧。”
“等着瞧。”
“你可别恨我,我向来对事不对人。”
博斯知道她绕这么大圈子就是为了说这一句——律师行业里最大的谎言。“也许你觉得是这样吧。”
博斯点点头,望向春日街,只见街对面的县刑事法院大楼门前排着长长的队,是等候过安检的人。又是些“船民”,博斯心想。之前那个流浪汉沿着人行道走了过来,下午他还会来垃圾桶搜刮一遍烟头。忽然,他停下了脚步,转身就沿着春日街往回走,还机警地回头看了一眼。
“他认识我。”钱德勒说。
博斯回头看着钱德勒。“他认识你?”
“他以前是个律师,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他叫汤姆什么来着,记不清了——哦,对了,汤姆·法拉第,没错。我猜他不想让我看到他那副模样,可这儿所有人都认识他。看看他,就知道事情闹到一发不可收拾会是什么后果。”
“出过什么事?”
“噢?你还生气?你枪杀了一个手无寸铁的人,他的妻子提出抗议,起诉你,你还觉得委屈?”
“你的委托人,她的丈夫剪断女人皮包上的带子,拿它勒住女人的脖子,再打个滑结,然后一边慢慢勒紧,一边强奸她们。他喜欢用皮包带,好像一点也不在乎被他虐杀的女人,只喜欢她们的皮包带。”
钱德勒没有丝毫示弱,博斯也没指望她示弱。“那是她的亡夫,我的委托人的亡夫。而且本案唯一确定的一点,就是你杀了他。”
“是的,我还想再杀他一次。”
“我知道,博斯警探,所以我们才来这儿。”钱德勒撇着嘴,使得下巴的轮廓更加分明。下午的阳光照得她的头发闪闪发亮,她气冲冲地把香烟往沙盘里一插,转身离开。她猛地拉开门,就像那扇门是用轻木做的。
“说来话长啊,也许你的律师会告诉你。我能问个问题吗?”
博斯未置可否。
“我们的案子,市政府为什么不选择和解?在发生过罗德尼·金事件和暴乱之后,现在真的不是审判警察的好时机。我认为蠢货贝尔克——没错,我就这么叫他,我知道他管我叫财迷——应付不了这个案子,到头来倒霉的是你。”
博斯想了一会儿,没急着回答。
“我不会说出去的,博斯警探。”钱德勒说,“只是跟你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