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死亡陷阱(第1 / 17页)
他原本无须亲自审讯,但这一系列的案子拖得太久,惊动了公安部和省委一帮老干部,上面压力巨大。如果案情再没有突破,不单萧振国乌纱帽不保,他这个分管刑侦的副局也算干到头了。
方在鹤将手术协议和收费单拿了出来。上面的签名非常潦草,明显是签字人有意隐瞒真实姓名。
敲了敲桌面,他继续问道:“唐平,你说自己只是老鬼和郭锦年的寄信委托人,擅自拆信后才知道暗夜盗窃计划,那你又如何得知钻石在猫身上?难道信里还指导葛兰如何藏钻石不成?”
“明白了。”武志彬又问,“有那人的登记信息吗?”
“可这都是推测,你们没有证据。”
李维准备出国,且长期不在国内,所以委托律师对国内财产进行重整编配。
“岑镜。”武志彬目光严肃地望着她,“别忘了……你也是专案组的一员。”
接到电话的时候,岑镜正和李维在公司里签合同。
岑镜一时失语。
“他承认从星海抱走了鹿特丹,但又说自己找到猫的时候铃铛就不见了,所以试图在鹿特丹的体内找那颗钻石。”
唐平对面坐的就是林海。林海并不擅长审讯,但很擅长刑讯,这么折腾一宿,估计能吐的都吐出来了。
李维站在一旁,听得莫名其妙:“他为什么会认为钻石在猫身上?”
“林局审出什么了吗?”
“这就是关键问题啊。”武志彬点起一根烟,“除了警方和死了的三个,还有谁知道猫和钻石在一起?只能是石四宝和老鬼了!”
经过一夜的突击审讯,对方对鹿特丹一事供认不讳,却死活不肯承认参与了盗窃。鉴于案犯身份比较特殊,武志彬一早通知了大公海律师事务所。
在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里,司法机关确立了轻口供重实证的原则。但在刑侦办案过程中,审讯依然是警方破案的重要手段。就算无法凭口供定罪,也能通过攻破嫌疑人心防挖掘关键线索。
9月24日凌晨2点,暗夜盗窃嫌疑人被津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抓捕归案。
林海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感觉自己的耐心已经快耗尽了。
不过这难不倒警方,因为对方是刷卡付款。武志彬根据POS机流水信息查到了交易卡号,在银行的配合下很快确认了卡主。
武志彬站在单透镜后,苦恼地叹了口气:“我也不敢相信,好歹是你们大公海的人,怎么也不至于这么糊涂啊!老萧那儿也有点转不过弯来……”
岑镜质疑道:“可唐平和老鬼的体貌特征不符,身高、发色、长相都完全不同!而且,16日那天他出现在了公司,有不在场证明。”
“怎么会是他?!”望着审讯室里的唐平,岑镜感到太阳穴一阵发冷。
“你忘了吗?郭锦年说过,在荷兰港口的钻石交易里,老鬼是个胡子拉碴的老渔夫。也就是说,对方很可能精通易容伪装。至于16日那天,唐平到大公海的时候迟到了两小时吧?如果他和石四宝在立交桥洞里交换了车辆,这个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
公安局来电突然,律所的合伙人紧急派岑镜接手该案,两人没来得及签订就匆匆赶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