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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寄生者(第1 /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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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我的话刚出口时,矮个男人突然冲了上来,趁带头人踹桌子时,一下子撞到带头人身上。他速度太快,等旁边的人反应过来,他手上的刀已经没进带头人的肚子里了。人群立刻惊慌失措,好几个人立刻丢下家伙就跑了。只留下两个死忠的小弟把矮个儿按在地上,但抽不出身把带头人救走。他们无奈地看了一下没跑的我,我思考了一下,觉得只能先打120救人。

我和所有没跑的人都因为聚众斗殴被拘留了15天。但因为我没跑路,龙哥觉得我很讲义气,渐渐地把他手下的业务都分给我做。我也按照他的规矩,在锁骨上文了一条龙,以警示其他人,自己可是有组织的。就这样,我在龙哥手下干了五年,渐渐地在道上也有了一点儿小名气。因为我做事效率高,从来不拖泥带水。

我们做的业务其实很简单,那次不过是一个小意外。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先拿钱,按照指示去“教训”某些人,然后走人,基本上不会碰到什么反抗,也很少有受重伤的时候。说白了,我们就是城市中的黑色服务者,黑吃黑的火拼有时候也接,但我通常不会参与。我享受的不过是砸东西的快感,也因此收了一帮死忠的小弟。因为……“韦哥,哥们几个老服你了,这么能打,身上一块疤都没有!”

“哈哈哈……那些垃圾桶杀你全家了?你这个人很有意思,要不要跟我一起混?”龙哥走上前拍拍我的肩,就算认了我这个兄弟了。我看他这个人很豪爽,颇有点儿武侠小说中帮派老大的气场,于是我欣然同意陪他到江边遛一遛,欣赏一下他的大作。

J城的市中心广场是和江滨人行道连通的,因为整座城就是建在江边高地上的。人行道分两层,顺着楼梯下去,靠近江边的地带被建成了各种公园。我注意到在一些偏僻的地段,隐藏在草丛中的照明地灯被砸碎了。这使得有些地方变得更加阴暗了。不过等到维修人员发现被破坏的地灯,还需要很长时间。所以搞破坏的人虽然和沿街贴小广告的人一样讨厌,但更难以抓到。

“砸这个真的更有快感?”我不屑地冲龙哥说道。

“不过是练手而已。说真的,我看你资质不错,以后就跟我混吧。”龙哥再一次提出拉我入伙,反正也是闲得没事干,不如看看他能搞出什么新名堂。我点点头就算同意了。

“我们正需要像你一样能打的人,那下次我们派人,你就先上喽!”龙哥用力地和我握了手,我就这样在没有灯的月光下开始了和他的合作,比武侠小说刺激多了。

平庸的人最大缺点是常常觉得自己比别人高明。

——富兰克林

1 报仇雪耻

我是个流氓,但不是那种被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你个臭流氓”的那种人。当街非礼的事我是不干的,现代社会了,还有什么是花俩钱不能解决的呢?有必要非得偷偷摸摸跟踪被赏两大耳刮子吗?骚扰女人的流氓,即便在流氓这个行业里,也是被鄙视、找打的。我最看不起无缘无故欺负女人的人了。

我也不是那种偷鸡摸狗,就为了换点钱嗑药的烂仔。虽然J城是个小地方,但有些地下赌场还是会有“溜冰”的聚会,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弄的货。曾经龙哥去过一次,想让我也试一下,感受感受“飞”的刺激。但拜老妈所赐,我从小在看警匪片的同时,也没少看禁毒宣传的纪录片,抽大烟的满胳膊针孔、发作起来用头撞墙生不如死,吓得我当场就尿了床。虽然我没啥大追求,但还是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吸一口即使能爽到南天门,但摔下来的死状太惨,我这么贪生怕死,还是算了吧。

那一次我按照短信通知在街角和他们汇合,算上我一共有七个人。看其他人露在外面的健硕肌肉,就知道他们都是干此事的行家里手。带头的人给我们每人都发了一个锤子,我把它藏进后腰里,就跟他们一起拐进一条巷子里。

跟电视剧里不同的是,我们根本不需要戴什么面罩来掩饰自己。带头的人连句横行霸道的台词都没说,就踹进了巷子里一家小饭店的门,后面的人一拥而上,二话不说地就把店里看到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店里的玻璃就都被砸碎了,供着的财神爷被掀翻在地,桌椅也被砸得四脚朝天。我只能捡着还残存的椅子狠命地砸了几下。这时已听到有人闯进了后厨,把锅碗瓢盆什么的也砸得哗啦作响。

配合着这动听的音乐,我开始砸收银台后面柜子上的酒瓶。第一下就砸碎了一瓶茅台,四散的酒香味让我心旷神怡,好想喝上几口。闻着这沁人的香气,我又陶醉地把一排白酒都砸成碎片。当我把锤子向最后一瓶酒掷去后,轰隆一声,整场色香味俱全的“合唱”也画上了休止符。带头的人这时发话:“让你们赶紧滚,你们不滚,老子就砸了你们的店!明天麻溜给我搬走!”

这时从紧锁的卫生间里走出来一个矮小的男人,他哆哆嗦嗦地举着一把刀,红了眼死死盯着带头人。脸上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愤怒,扭曲得像拧干的抹布。

“你干啥?想砍我啊?这么多人你敢动我试试?”带头人不屑地冷笑,“再跟你说最后一次,我们也是受人之托,麻烦你赶紧搬走,拿着钱再去开个破店。这儿已经被买下了,前后左右都拿了钱走了,你还死挺着不走干吗?这有你家祖坟吗?”带头人不屑地呸了一声,冲倒在地上支离破碎的桌子又踹了一脚。

说到老妈,我还是得感谢她,从初中毕业后我就开始在社会上混,但她没有把我赶出家门,还是照常做晚饭等我回家吃。不了解的人可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流氓也是有爸妈的啊,不是每个人都是因为家庭破裂才在社会上混的,好吗?在龙哥组,我结识了阿枫,他也是跟我一样觉得学习无聊,还不如和哥们儿一起打打杀杀过瘾。更重要的是,他也和我一样有仇必报,我们很快就成了“铁子”。

从小我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除之”的性格。老妈说我是胎里带的护食。只要有人从我手里抢走玩具,我就会扑上去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就没有小朋友敢上我家玩了,我也乐得逍遥自在。学生时代最轰轰烈烈的一次报仇,就是在班主任找家长造谣了我一番劣迹后,我一怒之下把她的办公室砸了。在满地的玻璃碴、碎纸屑和木头渣中,我突然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一个完整的东西变为废品只需要几秒钟,而这掌控了所有变化的人,难道不是力与美的化身吗?破坏的魔力开始在我体内蠢蠢欲动。

砸办公室确实是爽翻了,不过我也因此被勒令休学,反正我也不想再读了。我要找个地方试验一下自己破坏的能力。我在家里绑上了沙袋乒乒乓乓地练习,或是借口帮忙包饺子拿着菜刀在案板上哐哐哐地乱剁,最后被老妈呵斥扰民,我只好到外面去寻找机会了。

那天晚上,我晃荡到市中心广场,趁着夜色对街角的垃圾桶拳打脚踢。铁皮制的垃圾桶有半人高,踢起来有质感,打起来铿锵作响,而且弄坏了也没事,真是再好不过的靶子了。我正施展着全身力气,想要踢满九九八十一脚时,就遇到了龙哥。他手里提溜了一个锤子,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我打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小子,打得有意思吗?不如跟哥去江边走一趟?”

我打量了他一下,猜到了他多半要干什么,我不想随便地掺和到别人的闲事中,于是回道:“不想去,搞破坏也是讲道德的,那些路灯又没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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