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局外人 第一章 最后一个被杀死的人(第2 / 2页)
此事不久之后见诸报端,兹录如下:
范小梵“扑哧”笑出声来:“当然不是!他是坏骨头乐队主唱,我心中唯一的偶像!怎么,师哥不知道去To The Moon玩儿的人都是奔着弗兰克的?没有他,谁还去To The Moon啊!其实,说起来……我到江城来见习,多半也是……他在这里的缘故呢。”
事后,辖区警方介入调查,让办案人员感到惊讶的是该病患居然为一宗伤害案件的作案者。他在对受害人实施犯罪后仓皇逃离现场,由于害怕被抓,一心只想尽快处理掉手中的凶器,据其供述,在短短的两天之内,他绞尽脑汁想出了数十种毁灭证物的方法,但都因为不能确保万无一失而放弃。最终,他在疲乏至极的状态下昏倒在一家宾馆的床上,再醒来的时候,那把水果刀已被自己吞进了肚皮……
宋河说:“你的偶像不是周渝民吗?”
这个季节的凌晨,北方已是冷风刺骨。这位三十岁左右的病患裸露上身,双手捂着肚子,踉跄扑入急诊室以后,匆忙喊了句“救命”便摔倒在地,接着,阒静的医院里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值班医生闻讯赶来,立即安排他进行了一系列检查,结果在其体内发现长约15厘米的金属异物,初步判断为一把不锈钢水果刀——口吞入腹!
一年后的另一个世纪,一只结实的手掀开了载有这则新闻的旧报,纸张下呈现出一张死人的面孔。
宋河要去找一个人。尽管在做出这个决定以后,他剧烈地咳嗽了两声,但他知道那并不是因为凛冽的江风,而是来自胸腔里的那一阵不可遏制的痉挛。宋河实在是厌恶那个人贱兮兮的笑声,简直要比呜咽不止的江风还让他无法忍受!
李某家属对黄某短时间内交往了新男友表示谅解。
宋河扭身拉开车门,问了范小梵一句是否要送她回家,范小梵犹豫了一下,接着才说:“师哥,能不能送我去酒吧街的To The Moon?”
据悉,李某已经不幸身亡,是因在手术过程中突然惊醒,而后拒不配合医生,终致大出血不治。院方表示不对该起事件负责,但不排除对李某反常现象做重要课题研究。后,伤愈的黄某在其现男友陪伴下参加了李某的葬礼,黄某痛哭流涕,发誓今后绝不再食煎薯块,只吃炸薯条,愿李某之灵魂在天国安息。
范小梵使劲摇头:“喜欢和崇拜是两回事儿。弗兰克可不一样,他要是能给我坏坏一笑,我当场就得崩溃,这才是崇拜!不对啊,师哥,那你去To The Moon干吗?”
1999年的秋天,江城三院急诊室迎来了一位奇怪的病患。
宋河“哦”了一声,说了句让范小梵大跌眼镜的话:“去找一个贱人,你的偶像,弗兰克。”
宋河一愣:“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那里?”
李某素喜炸薯条,但黄某却对煎薯块更为钟爱。为此两人发生口角,互不相让,继而大打出手。李某性格暴躁,见黄某用平底锅狂砸自己头部,愤怒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黄某,黄某中刀倒地,惊吓过度导致昏迷。李某目睹黄某腹部血流不止,误以为将黄某杀害,遂带走不锈钢水果刀逃离现场。
范小梵立即神采飞扬:“原来师哥也喜欢弗兰克呀!我还以为你就是一个破案机器呢!”
李某与受害人黄某是一对情侣,案发当天正是黄某生日。
宋河说:“谁是弗兰……克?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