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第1 / 15页)
陈编辑一如既往地潇洒干脆,没有人提起婚姻这件扫兴的事。在确认关系不久之后,她来我家见了孩子一面。这是我要求的,必须让她融入我的世界。这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我需要活得坦然一些。她对我说,人生是需要做些改变的,但不宜太大,这样或许正好。
我想她说得对,我们从小就懂得这世上有些是量变,有些是质变。或许大多数人爱质变,而我们偏爱前者。
3
我和陈编辑说起这个全新的主意,大概是在我们认识半年之后。
作家是需要编辑帮助和提携的,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缘分。我厚着脸皮对陈编辑说,她看上去很眼熟。她或许对我这类搭讪女孩的老套手法并不感冒,双方之间的沟通也仅仅局限于约稿与投稿本身。总之,她通知我《午夜迷失》下期刊登的时候,已是那一年临近年底。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去附近的书店预定了三十份杂志。老板惊讶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他一定是为平时销售寥寥的推理杂志突然凭空冒出个大主顾而吃惊吧。
半个月后,当我把一捆崭新的推理杂志搬到汽车后座上的时候,心中的感觉难以名状。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看到自己的作品印成铅字时候的感觉吧。我驾车回家,把杂志搬上楼,迫不及待地翻开给孩子读了故事的第一页。我希望他能分享我的快乐,因为作为父亲,能说到做到的事其实并不太多。晚上,我安顿好他,开车去和朋友们见面,把书籍拿去分享。
我知道,对于一个四十好几的人来说,这种兴奋近乎于幼稚。然而当朋友们围住自己,纷纷索要签名的时候,浮夸的作家名望从内心深处驱动着你的手腕,不停地在扉页上写下那些未曾练习过的签字。纵然笔迹拙劣,却乐此不疲。这群朋友里,陈编辑也在。我第一个邀请的就是她。我对她说,按传统做法,作家的第一笔稿费应该和编辑一起分享,她在电话那头笑着答应了。她肯赏脸来,自然要承受周遭善意的嘲讽。整个晚上,朋友们都话里话外把我们往一起撮合。她倒也不生气,落落大方,回应着大家的玩笑。
我需要把话题从那次聚会抽离出来,附加一个条件。当时,或者说已经很长的时间里,我处于单身的状态。是的,正如你们所想的那样,四十出头的男人,不算成功的婚姻,带着个孩子。但是好歹,我还算不上落魄。写作只是消遣,我依然有足以支持生活的主业。
我和陈编辑像彼此约好般,就一起相处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我们并没有搬在一处。每周的约会也极有自控,像我这样的中年男人,某些方面表现得不会像年轻人般激进。
1
抬起手轻轻敲在门上,里面的说话声停止了。
我推开门,他们都站在那里,看着我们。
我站在父亲身边,不知该如何开口才好。
2
自那以后,我们之间的合作似乎更加顺畅。《说给树洞听》、《纸牌屋》都是此后的作品,除了原本想写的那些故事外,我的生活在不断地带给我灵感。所以,在我需要感谢的冗长名单最末,还要感谢让我又爱又恨的生活。我对陈编辑说,如果有朝一日凑够了字数,具备出版小说集条件的时候,一定要写上“献给我的爱人”之类的话。
“那是一定要的,那些知名的作家都这样。”我说。
“还是不要了,”她说,“把一个编辑女友写在上面,像是给作品注水了。”
“本就应该感谢编辑。”我说。
“随你吧。”她说。
在每一本小说的最后,都应该留出篇幅,说一些类似“作者的话”之类的肺腑之言。无论是对数年来创作历程的感慨,还是对背后支持的家人和朋友们的感谢,抑或是对于购买本书读者们的尊重,都应该有属于这篇文章的位置。虽说,现在电子阅读占据了阅读市场更大的比重,但却更加凸显出购买纸质书读者们执着的阅读态度。所以,我也不免俗,和大家分享写作路上的心得体会。
大约十年前,我开始创作。初衷很简单,只是有些故事想和更多人分享。分享,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件难事。网络,自媒体,让人足不出户也可以街闻巷知。为什么还要选择写小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说来也可笑,只是因为孩子的一句话,他曾和我说:爸爸,我想看你写的故事。我便义无反顾地开始写作了。
让我倍感幸运的是,第一篇对外投稿的短篇小说,就被录用了。这对于许多埋头苦干的准作家来说,是件望穿秋水的事。一般来说,满怀期望的第一次投稿,大多以石沉大海告终,甚至连封像样的婉拒邮件都没有。与之相随的,此后的每一次投稿,期望值在增加,耐心却在减少。作为准作家的心理承受力和周遭目光堆积在身上的压力,轻而易举地就会把一个伏案多年的人压垮。从这一点上来看,我说自己是被幸运眷顾的。
我的第一篇作品是《午夜迷失》,本来它有个普通的名字,叫作《交换》。我的初衷,是描述故事中的几笔交换,有物质的,也有心理的。把东西从一辆车搬去另一辆,是交换;企图将所犯的罪行在夜色中一笔勾销,也是交换。然而,杂志社的编辑给我发来邮件,说题目略显平淡。纸质杂志本就不景气,需要一些能夺人眼球的标题。我本不擅长夸张,娓娓道来是我的风格。纵然挖空心思,似乎也无法从脑中挤出更好的标题。我对编辑说,这是第一次投稿,经验不足,若是她有更好的主意,就按她的来吧。她对我的说法不置可否,也许以“首次投稿”为由,想赖在编辑身上的准作家太多太多了。
不过,最终她还是替我做了修改。一篇题为《午夜迷失》的小短篇,刊登在了该杂志的11月刊上。不得不佩服编辑把握关键信息的能力,稍作调整,便给文字笼罩上了一层悬疑的气氛。对了,忘记介绍,编辑姓陈,直到去她杂志社拜访时,我才发现陈编辑远比我想象的要年轻。她今年28岁,小我整整二十岁,从外表看上去,大概还要年轻三岁的样子。她未施粉黛,穿着印有卡通表情的T恤,像个大学毕业生。年龄的话,按说女孩子应该比较敏感,她却直言不讳,摇着手说自己不是老师,叫她小陈就好,并随即报上了为以佐证的出生年份,惹得周围的同事捂嘴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