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瘢痕研究(第1 / 3页)
“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我说着,握紧了拳头。
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决定介入他们的争执。在我印象里,斯坦弗是个愉快而生气勃勃的人,有着医学人士——尤其是在手术室经常与鲜血和内脏打交道的人——惯有的病态幽默。但现在,他似乎已完全没有了那种开朗的性情。此时的他看起来像是被莫大的压力压垮了,不停淌汗,脸颊灰黄,双眼蒙眬。我很担心他当场出丑。我当然也不愿意看到这可怜的姑娘被其他任何人买走,但至少,最不应该的是眼前这个曾经给我留下过还不错的印象的家伙,我不想看到他向这种下作的行径屈服。
我意识到,像这样的事,才是我等待已久的,它是我以如此凄惨的状态在外游荡的理由。我不是想借酒消愁,也不是想赌博,我想要的正是这样的冲突,可以让我排解焦虑和愤怒——它们紧紧攥住了我的生活,让我几乎无法承受。适才我在“拿破仑”牌桌边时的怯懦行径似乎成了很久之前的回忆。此时我手无寸铁而对方有刀,他和他的同伴人多势众,体型也比我更大,至少比我重了三十磅,但这些都没有让我觉得困扰。我能战斗。我甚至有可能赢。
然而,那两名印度水手还是一口咬死了五先令的价。
就在此时,出现了一个老人。
“好了好了,斯坦弗,”我无视那个印度水手,坚持说道,“别害羞,别开玩笑了。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们去找个更舒服一点的地方,喝上一两品脱,聊聊从前的事。”
“对,你走开,先生,”大个子印度水手对我说,他的声音甚至称得上彬彬有礼,“这位绅士和我还有点事没了结——跟你没关系的事。”
我伸出胳膊,环过他的肩膀。事后看来,这个举动犯了战术上的大错。它不仅让斯坦弗的身子因为羞愤而僵硬,更给了那些印度水手一个清晰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我要抢他们的客户。要是他们因此而丢了这桩交易,那就得归咎于我,而不是他。回头想想,其实我应该用更圆滑的手段来处理这样的状况。但正如前所述,当时我的精神状态也不怎么正常。近期发生的事让我产生了轻率大意的心理,让我觉得文明极为脆弱,本质上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框架,永远受到恶意的暗流掌控。否则,我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昏暗肮脏的小酒馆里,和一群更加阴暗肮脏的醉汉鬼混?我逐渐相信,残酷无情就是人性的实质,人类与他们的兽类祖先之间不过一步之隔。而在这地方,人们就能看到这个事实肮脏却华美的一面,并且沉醉其中。
他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显示他认出了我的神色,除此之外,还有一丝退缩,我猜那是出于羞愧。“不,”他说谎了,“抱歉。你一定是弄错了。我们不认识,你和我不认识。”
但我也没法眼睁睁地看着斯坦弗踏上无法回头的堕落之路。或许,我试图将他从他那下流的欲望中拯救出来,是想以此来拯救我自己。
“包夜,”斯坦弗说道,“三先令。”
他是从远处的角落里走过来的,之前他一直隐藏在一瓶杜松子酒后面。而此时,他将酒瓶举到脖子边上,酒瓶里的酒欢快地晃荡着,而他则以醉鬼的标准步伐左右摇晃着走向我们。
他们口中的那个“她”,是个吓坏了的流浪儿,她面色苍白,身上穿的衣服没比破布好多少,尽管那些衣服上有些装饰和裙边,本该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的。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十三岁。她那张憔悴的脸上沾着污迹,眼睛边上则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她的膝盖外翻,脊椎也有些弯曲,这说明她在婴幼儿期曾经遭受过佝偻病的折磨。很显然,从一开始,生活和她身边的人就一直凌虐着她。即使在这般低俗粗鄙又满地木屑的环境里,她也是一副相当可怜的样子,一朵注定还未盛开就会凋零的玫瑰。
我估计他大概六十岁。他有点驼背,头发灰白,厚厚的胡子仿佛铁丝,身上则穿着破破烂烂的花呢外套和无袖衬衫,戴鸭舌帽,围着肮脏的蓝色领巾。不管怎么看,他都像是一个失去了所有希望的人,他的人生搁浅在懊悔中,永远为自己的霉运而长吁短叹。相比于他那摇摇晃晃的步伐,他脸颊上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红色网状印记更能说明他对酒精的喜好,此外还有他那球状的酒糟鼻,同样也是常年烂醉的证明。
“你可能不太记得起我是谁了,但我们确实认识。我是约翰·华生。我们以前在巴茨是同学。”
但斯坦弗显然完全不想被人拯救,他甩开了我的手臂。而我鲁莽地插手这件事,也冒犯了那两名印度水手。那个镶金牙的水手从他的水手短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手折刀,就是那种折叠起来时大约五英寸长,拉开时则长十英寸的刀子,它能作为切削用刀,也能拿来挑起船上绳结里的系帆钉。他以熟练的动作飞快地打开折刀,将刀尖指向了我。
斯坦弗扭过头,环顾四周,最后望着我。“我们认识吗,先生?”
“走开,朋友,”他建议道——“朋友”这个词很少能像他口中说的那样,与其词义背道而驰,“现在就走,趁你还能离开。不然事情就会变得对你很不利。”
“嘿!”我装作自己才刚进酒吧就注意到了他,喊了一句,“你是斯坦弗,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