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往221号B(第1 / 2页)
“小报上就此发表过不少文章。你可以自己去看。”
他从地板上摆在椅子旁的一小堆报纸里,拿出一张来递给我。那是一份一个月前的《警察新闻》,它的报头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
“我完全没想到你居然会读这种报纸,福尔摩斯先生。它迎合的应该是最低层次的读者,只渴望血腥和丑闻事件的那类人。”
“但是《警察新闻》《知名罪案》和《警务预算》之类的报纸,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一种宝贵的情报来源。它们里面提到的各种犯罪和不轨行为,是其他更偏向知识分子阶层的报刊通常都会回避的内容。事实上,相比于日常大报,它们描绘的才是更真实的英国生活——暴力、粗俗,有时甚至无耻到离谱。至少,对我而言,我完全乐意每周付出这一先令的投资。你乐意的话,可以翻到第二页,读一读第二篇社论。”
我吃了一惊。“不,我不知道。不过,这就能解释为何今晚我见到他时,他会面色发青而双眼充血发红了。这可真是堕落。他一直是个吵吵闹闹的家伙,但我以前一直觉得,他至少头脑还算冷静,本该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好市民。但我想,这些年足以改变很多事。”
“没错,”福尔摩斯说道,“斯坦弗医生如今已成了罂粟的奴隶,他的这一爱好让他时不时会去光顾石灰屋地区的一家鸦片馆,它是一个叫公孙寿的中国人开的。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悲剧的了,但无论谁来看都会觉得更糟糕的是,我发现你从前的同学与一系列怪诞的谋杀案有关。”
这时候我已目瞪口呆了。“听着,福尔摩斯先生,”我说,“你刚才的话就算只是随口一说,也已是很严重的控告了。你到底是谁?职业是什么?你表现得像个警察,但你那胡闹的变装——你伪装成约克郡人——更别提你还有不同寻常的战斗技巧,加上你所谓的‘推理’,你和我见过的任何一名警察都不一样。”
“那是因为我远比你曾经见过或以后会见到的警察高明许多。”福尔摩斯以平静的口吻说道,他的样子就好像这番话完全不是自吹自擂,而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亲爱的医生,我正是与警察完全不同的人物。我比较喜欢称自己为这世界上头一位咨询侦探。”
“世界上头一位什么?”
我们随后去的贝克街221号B房间,在当时,也就是1880年冬天那会儿,与我在其他小说里描绘过的没什么不同。到后来,那儿变得越来越脏乱破旧,成了一个收集癖的巢穴,散乱地堆着各种远超过书架所能承受的书籍,大量活页夹装起来的羊皮纸手稿,怪异的画卷,还有不少皮面装帧的珍贵古书,它们的拉丁文书名我光是回忆起来,就忍不住不寒而栗。它们成堆成叠,与之竞争空间的还有不少表情看起来都很痛苦的部落面具;雕刻着如尼文的石头;雕花精致的木头盒子——它们的钥匙福尔摩斯从不离手;刻画出一系列噩梦中生物的大理石半身像和黏土浅浮雕;堆满展示柜的是护符、辟邪符和图腾;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手工制品,它们的来源和用途都是大家最好别去多想的,而我们的女房东赫德森太太则被严格禁止触碰它们,即使是用鸡毛掸子也不行,更别提直接上手碰了。
让我将这个起居室的样子就这样珍藏起来,就这么一次,回忆那个无知的时期。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长椅就在原处,已被酸液腐蚀得斑斑点点,但上面摆放的各种仪器还满满当当的,尚未被充分使用,也尚未盛放过各种可怕的物质,它们主要都是些有机液体,给仪器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塞满了烟草的波斯拖鞋放在壁炉架上,两边各摆着一只他最喜欢的烟斗,它们分别是黏土和樱桃木质地的,在壁炉架上远眺着他拿来保存雪茄的煤斗。他的百科全书、字典、地名词典和其他参考书整齐地一排排摆放着,所以才没有被大量魔法书和神秘学相关书卷完全替代。此时他的剪贴簿和剪报收藏才刚上路,因此没有占据太多空间。他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状态良好,摆放在前窗旁的桌子上,压着门德尔松抒情曲精选曲谱的散页。那儿的家具虽然有点旧,却很舒适,在火炉前的地毯是熊皮的,还有酒柜——看过我从前那些小说和佩吉特先生替《斯特兰德》杂志所绘插画的读者,想必已对这些无聊的家庭陈设很熟悉了。
当我和福尔摩斯走上十七级台阶之后,见到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也正因为这诸多原因,我宁可记住这地方此时的样子,而不是它逐渐转变后,变成的那座塞满了与死亡有关的收藏品、禁书和可怕遗物的大杂烩博物馆。
至于福尔摩斯本人,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卸掉了脸上的妆和假五官,换上一件拼色便服后,便完完全全变回了我曾经多次描写过的那位文雅而瘦削的绅士。在1880年时,他不过二十六岁,皮肤光滑,下巴的轮廓方正结实。他发际线的美人尖还没那么明显,但鹰钩鼻和宽阔的前额已与后来一般无二了。他那双灰色的眼睛中闪动着冷峻又崇高的智慧光芒,他的一举一动中也充满了自信。
他燃起壁炉中的火,递给我一杯白兰地,这杯酒和室内的炉火一样,都在我身上起了莫大的作用。
“咨询侦探。不仅仅是头一位,我估计,也是唯一的一位。”
接下来,他就他的演绎法作了一通长篇大论的演讲,我的读者对此应该早已十分熟悉,因此我在这儿就不再重新介绍了。我得承认,在他说到一半时我就有些呆滞了,但等后来我将这些写进《血字的研究》时,福尔摩斯本人帮助我重写了书里的这一段落,调整了其中的部分句子,从而让他的话读起来更平顺,也让他调查研究犯罪行为的经验主义方法显得更让人信服。
讽刺之处在于,当我开始写《血字的研究》时,已是七年之后的事了,事实上彼时他的世界观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他在纸面上写下的其实是他自己也已不再信奉的宣言。我发表的所有与他的冒险相关的编年史中,都有这个问题。在五十六部短篇和四部长篇小说之中,我和福尔摩斯共谋,完成了一桩庞大的诡计,误导了公众,好让他们安心,不再对他那些案件中令人不安的真相产生怀疑。对此我毫不愧疚。这么做是很明智的,是为更大的善而做出的欺骗行为。
“当然,你应该已经听说过最近在伦敦东区发生的大量死亡事件。”在我终于彻底了解了他职业的独特细节之后,福尔摩斯说道。我们都已经喝到了第三杯酒,我发现自己不情不愿地开始欣赏坐在我对面的男人。他傲慢而粗鲁,但我直觉地感受到他那精瘦而结实的身躯中,跳动着一颗高尚的心灵,我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股向善的强大力量。不止如此,我们都在喝着庞特罗,他提供的白兰地相当不错。
“遗憾的是,我对近来发生的事都不太了解,”我承认道,“我最近一直……有些心事。”
“我答应要告诉你答案,华生医生。”他说着坐下来,也抿了一口自己的白兰地,“很好。你对斯坦弗的了解有多少?”
“这是问题,不是答案。”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吧。”
“嗯,我要怎么说呢?我知道的是,他非常擅长给病灶敷药及包扎伤口。我知道在医院里,他和一伙相当吵闹的同龄人相处得很不错,他们结成了类似兄弟会的组织,将这些人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最主要纽带,是他们的原生家庭都相当富有。我知道他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曾经将写满了下流话的气球挂在大礼堂墙壁的荷加斯画作上,这极大地中伤了医院的主要赞助人哈德维克家族的清誉,此外,他还曾给门房前的亨利八世像穿上过护士服,不过他从未因为这两桩罪行而被抓或受到谴责。我还知道他的教名是瓦伦丁。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
“你知道他吸鸦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