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1 / 2页)
狄公发现因为自己侧身坐着和阿奴谈话,恰好挡住了丹珠上场的道路,而对面是正在做准备的阿奴,便知道这是一支双人舞。他急忙道了个歉,再给丹珠闪出了道路。
“是我家传的一颗明珠,名叫雪莲珠。说起这珠子的神奇之处,你们可能不知道。把这珠子以蓝田的玉石做锅,用三十年的梧桐木为柴,用初春的无根水熬煮,一次要熬上一个时辰,将煮后的水饮用,人便能够益寿延年!”
“丹珠不是你们团长的情人吗?她对自己的情人评价是这样?”秦凤歌有些疑惑地问。
“是的,那是被她脸蛋吸引的人,而她欠缺的是技巧的磨炼和演出的经验,毕竟她年纪不大。”小桃明显对阿奴不喜,“她是团长临行前带到团里的人,性格有些孤僻,平时并不和我们多有接触,所以我们都不知道她的详细来历。但是她的舞蹈确实不错,长得也漂亮,团长对她的容忍度也很高。而她又很讨厌丹珠姐姐,所以我们都猜测她是不是团长的新欢,团长也从来不让她去陪那些可怕的客人!”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我们所见到的也不过是这世间的一隅,也许真的有这样的奇宝吧!”狄公笑着回答。
“并不是不让她去陪,只是觉得价钱还不够而已。”有人从背后拍了拍小桃的肩膀,把这姑娘吓了一跳,随后脸一下子就红了。
“伯父,真的会有这样的珠子吗?”秦凤歌低声问狄公。
小桃身后的人正是丹珠,她一身盛装,表情平静无波。
“刚刚的那个人是谁?”狄公低声问小桃那个大胡子的身份。
听众人连连恭维,罗什也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仿佛明日就能进入神都,得见女皇。
“那个是契苾部旁支小部族的一个书记官,他们的头领叫占巴丹,和我们团长关系很好,经常往来。他身边的是我们舞团的副团长达哈,人倒是算不上多坏,就是喜欢占占我们这些姑娘的便宜,我们不怎么喜欢他!不过您别看他对着团长卑躬屈膝的样子,私下里可对团长很是不满。只是话说回来,在这个舞团里,除了丹珠姐姐,谁不是对团长有满肚子牢骚呢?”
“看起来果然不似凡物!”罗什身边的人啧啧赞叹。
“为什么丹珠除外?”
“愿女皇陛下千秋万代,青春永驻!”众人都跟着附和恭维了一番,气氛一时间又狂热起来。
“丹、丹珠姐姐。”
“是的。”罗什面上满是自得之色,随后挂上了一丝惋惜之情,“只是这珠子每隔几天就要用上好的香料香油保养,这等宝物,也只有皇家能够享受,似我这种寻常之人,哪里能够供养得起?虽然在下愚钝,但是也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这等宝物放在我手中并不是一件好事,还不如献给女皇陛下,愿女皇陛下千秋万代,青春永驻!”
“我们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价钱还没有达到他心中的价码罢了。”她把目光投向狄公,微微致意,“尊贵的客人,能否稍微让一下,奴家要上场跳舞了。”
“这么神奇?!”
罗什正是得意的时候,又有什么不应允的,他转身离开,不久之后就回来了,手中拿着一枚鸡蛋大小的珠子。那珠子通体如玉一般洁白,闻起来隐隐有一股香气在,看起来像是玉石,触之冰凉润滑,又感觉上面像有一层油脂隐隐发亮,在灯光的照射下,竟然发出朦朦胧胧的光。
“因为她是团长的情人,否则以她的年纪,早就被卖出去或者送给别人了。丹珠姐姐的舞蹈真的一绝,很少有人能够与之比肩,就算是阿奴也不行!”
众人一片哄然叫好之声,都催促罗什将宝贝拿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我见那位阿奴姑娘似乎有很多人喜欢。”
“在下斗胆,能不能请团长让大家看一眼这雪莲珠,好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开开眼界!”有一个人开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