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 / 9页)
我把刀子换成反握,刀刃变了在尾指那一方。“一般击中胸部以上的刺杀,都是用反握。因为从上往下攻击,可以刺中受害人的颈部和胸部。
“妈妈没带你去外国玩吗?”我想起架子上的各国纪念品。
我笑了笑,说:“对,如果逼不得已便要用另一只手──林建笙有什么理由,不得不在事发当晚行凶?既然事前他已伤了手指,要用不习惯的手来握刀杀人,那他为什么不待拇指伤愈才动手?他可是在得悉太太红杏出墙的翌日才上门问罪,既然这也能忍个一天,又为何在干杀人这种大事前不多忍一下?”
我走上前去,但阿沁比我快一步,牵着小安的手。“小安别怕,有姐姐在,你妈妈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如果手指受了伤,那也是逼不得已啊。”
小安眼眶泛红,但也努力地点点头。
“当然有可能,但如果真的要杀人,或跟他人搏斗,你会不会用一只不惯用的手来持刀,冒着刀子掉落被夺、反过来令自己不利的风险?”
“前提是,”我以冷静的语气说,“凶手没有早一步干掉我们,杀人灭口。”
我踏上楼梯,却看到阿沁跟着我。
“这么说来,东成大厦凶杀案翻案是必然的事吧。”阿沁说,“如果律政司不接受,我一定会撰写一篇专题,让真相曝光。”
“有事跟我说吗?”我小声地问道。也许她有些事情不想让吕慧梅知道。
即使不是决定性的证据,我今天发掘的疑点大概足够林建笙的辩方律师高兴得欢呼──只不过林建笙根本没有律师替他发言。
“如果有坏人来,我们怎么办?”小安问。
“他可能用另一只手啊?”阿沁说。
“警察叔叔会保护你们,”我装出笑容,说,“也许有一段时间不能上学,小安便当作去旅行吧!”
“不过,以这种握法,拇指需要用力按住刀柄的底部。”我向她们展示拇指的位置,“如果不以拇指紧按,也可以用握拳的方法把拇指放在食指和中指旁,不过这种手法更难施力,拇指所用的力量比前者更大。验尸报告指出,行凶用的刀子刀刃不太锋利,可是每一刀也有十多厘米深,这不是一个拇指受伤、单纯以四根指头握刀的人能做到的事情。”
小安摇摇头,说:“我没旅行过。”
“不,”阿沁摇摇头,说,“我想看看小安而已。”
我把刀子收回刀鞘,放回架子上,说:“再加上其他环境证据,我认为林建笙不是凶手。他只是个在错误时间出现在错误地点的倒霉家伙。”
我点点头,继续往前走。没想到小安伏在楼梯旁,看来她一直在偷听我们谈话。她一脸忧愁,抓住栏杆,一动也不动。
阿沁和吕慧梅没作声,怔怔地看着我。
“有坏人要来伤害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