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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局长会议室灯火通明。李局长的办公区域超大,有独立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三个功能区相对独立,又连成一片。
李莉芳死于过量注射胰岛素,而她生前并无糖尿病史,可以确定为他杀。专案会上,李局长亲自拍板,将本案立为故意杀人案侦查,为了不打草惊蛇,对外仍称为“12·24”交通肇事案。案件定性的改变,意味着林小砚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极小,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然,为慎重起见,在本案未侦破之前,不能中止对林小砚的调查。
案发第五天,尸检结果出来了。唐法医通知江枫去拿报告,江枫从法医室拿到《法医鉴定报告》,直接冲进了万志强的办公室:“万大,有发现!”万志强看完报告,不禁脸色凝重。他坐下来,点上一根烟,不声不响地抽完,然后一拍桌子:“他妈的,这下有事干了,立即报告李老板。”他说的“李老板”就是李局长,南湖分局一把手。
查明了李莉芳的真实死因,侦查方向也就清楚了。江枫信步走出分局大楼,只见夜空如洗,明月高挂。心情瞬间明朗起来,仿佛翻过了崇山峻岭,终于看见辽阔的平原。虽然还有许多未知谜题等他去解开,但他信心十足。
12月31日。
“当晚在法医解剖室进行尸表检验时,我突然发现尸体已经全身僵硬。通常情况下,人死之后,大约要过十个小时才会全身僵硬,这起交通事故却是当晚11点40分左右发生的,明显有矛盾。为慎重起见,我又联系了几位省厅专家进行联合鉴定,大家对李莉芳死亡时间推断一致——应为12月24日下午3点至6点之间。”
1957年5月4日,英国约克郡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件。三十岁的伊丽莎白死在自家的浴缸中,报警人是死者的丈夫——三十八岁的肯尼斯·巴洛。据巴洛陈述,当晚伊丽莎白进浴室洗浴,过了许久里面都没动静,他感到不正常,进去查看,发现妻子已溺死在浴缸里面。
唐法医看了一眼李局长,李局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唐法医按动手中的遥控笔,大屏幕上出现一具女尸照片。
赶到现场的验尸官却感觉此事蹊跷,巴洛的陈述疑点重重,与现场情况有许多出入。伊丽莎白平时身体健康,为何会突然晕倒在浴缸里溺亡?尸检结果却未发现异常,死者口鼻处有出血,肺部有溺液,硅藻试验证明那确实是浴缸里的水,体表也看不出挣扎时留下的约束伤或抵抗伤,血液中也没有发现常见的安眠酮或安定类药物的成分。这的确非常奇怪。
“12月24日晚,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迎宾大道海安化工厂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我马上带领几个弟兄赶到案发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死者是一名女性司机,名叫李莉芳。当时风雨交加,现场条件十分恶劣,无法做进一步检验,勘查完现场,我就通知运尸车把尸体运回了殡仪馆。”
最后,英国西北法庭科学实验室的艾伦·卡利博士揭开了谜底。他在死者臀部发现了四个细小的针眼,左右两边各两个。似乎有人给死者注射过某种药物,才导致了她丧失反抗能力。通过提取针眼附近的组织进行筛查试验,终于找到了杀害伊丽莎白的“元凶”——胰岛素。
唐法医首先汇报,他打开笔记本电脑和投影仪,大屏幕上显示出案发现场照片。
死者身上四个针眼都在臀部,不可能是自己注射的。而且死者不是医护人员,也无糖尿病史,平时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胰岛素。很显然,死者是被别人注射了过量胰岛素,陷入昏迷后被扔进浴缸,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淹死。巧合的是,死者的丈夫巴洛曾经是一名注册护士。
为防止泄露案情,参加会议的只有四个人:李局长、万志强、江枫、唐法医。这种会议没什么套话可说的,李局长简单说了两句开场白,然后直奔主题。
警方搜集了大量证据,认定巴洛就是本案凶手。尽管巴洛始终没有认罪,法官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