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 一九三七年(第6 / 10页)
“既然校工师傅和桥爪老师不是凶手,那凶手应该是从校外来的。我跟随桥爪老师沿走廊赶去音乐室时,看到走廊里有一扇窗开着,凶手是不是从那里溜进校舍的?”
“没错。凶手用玻璃刀切开窗玻璃,把手伸进窗户开锁。割下的那块玻璃就掉在地上。”
“那音乐室的房门把手和凶手割开的那扇窗户的锁上,有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
“千鹤,你问得还挺专业,看来那些侦探小说没有白看。”
听到现任警官如此重视自己的想法,千鹤激动不已。她赶忙在心中劝诫自己:君塚老师才刚去世,岂能这么没分寸!
“侦探小说里常会出现凶手不用钥匙,而是用奇妙的手法把门反锁的桥段。比如在房门内侧的把手上拴一根线,让线穿过门缝,然后凶手再把门关上,站在门外拉线,门就能锁上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为了隔音,音乐室的房门关上后一点缝隙都没有。门口有一块凸出的门框,门一关,门板的边缘就会与门框吻合。所以凶手不可能让线通过门缝,穿向走廊。况且那扇门的设计也比较特殊,室内的人可以转动旋钮锁门,室外的人则必须插钥匙才行,锁孔并不贯穿门板。凶手不可能将线通过锁孔穿到走廊那一侧。”
“那……既然校工一直在校工室,凶手无法在昨天晚上偷到音乐室的钥匙,那么他有没有可能提前把钥匙掉包呢?也许凶手用的是掉包得来的钥匙。”
“如果掉了包,校工拿钥匙开门时就会发现钥匙不对头。凶手也没有机会在校工开门之前将真钥匙放回去。”
“可我们开门之后,桥爪老师和校工师傅进屋检查,一个人都没找到。音乐室的桌子下面毫无遮掩,躲不了人,而且屋里也没有能躲人的柜子和架子。”
“是啊。所以凶手不可能躲在音乐室里。”
这不正是侦探小说中常见的“密室杀人案”吗?千鹤顿时有了兴趣——虽然有些不合时宜。卡斯顿·勒胡的《黄色房间之谜》、范·达因的《金丝雀杀人事件》与《狗园杀人事件》、狄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密室杀人”题材的作品接连在千鹤脑海中浮现。能不能将那些作品中的杀人手法运用在这桩杀人案上呢?
“简直跟你最喜欢的侦探小说里的‘密室杀人案’一样。”
舅舅似乎看穿了千鹤的心思,吓得千鹤心里“咯噔”一下。
“唔……也是……难道音乐室里有密道?虽说侦探小说里不能用这种手法……不过,音乐室最近刚刚装修过,如果有人趁机修了一条密道呢?”
“警方听说音乐室刚装修过,也怀疑屋里会不会有密道,就调查了负责这个项目的建筑公司。遗憾的是,我们的疑问被对方付之一笑。”
“这样啊……”千鹤很失望,“对了舅舅,您刚才不是说君塚老师出事时,校工师傅有不在场证明吗?是怎样的不在场证明?”
“昨天七点到七点零九分,桥爪老师去校工室倒了杯茶,还跟校工聊了一会儿。凶手开枪后逃跑时,你不是看过手表吗?那时是七点十分。七点零九分之前还在校工室的人,怎么可能在短短一分钟内赶到音乐室,对君塚老师连开两枪再逃之夭夭呢?这就意味着,校工的不在场证明的确成立,桥爪老师亦然。当然可以猜测他们是共犯,一起做了伪证,但如果他们真是凶手,就没必要锁住音乐室。门要是上了锁,校工就成了头号嫌犯,案发时与校工在一起的桥爪老师也会被警方怀疑。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应该不是共犯。”
听到这话,千鹤放心不少。她很喜欢平和亲切的校工堂岛,也十分尊敬开朗外向,总是设身处地为学生排忧解难的桥爪老师。
“舅舅,您也知道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吗?”
“你妈老向我抱怨,说一个小姑娘,总在图书馆借些乱七八糟的书,书名还特别吓人,你说愁人不愁人?”
千鹤羞红了脸。
“书名虽然吓人,可内容都很有逻辑,尤其是埃勒里·奎因的‘国名系列’……”
舅舅含着笑,望着千鹤说:“你别急。舅舅也觉得新时代的女性不必循规蹈矩,被那些陈规恶俗束手束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了。其实,我之所以来找你了解情况,也是想请你站在‘侦探小说迷’的角度给我提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