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权名利(第1 / 3页)
在诗的前缀下,他大可写下“某年某月某日,陈胜留诗,郑天寿提笔落墨”这一句小字。
而这句小字,会随着这首诗,越传越广,越传越久远。
就好似陈胜前世苏轼的那首千古中秋绝词《水调歌头》正词前缀那段“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一样。
“兼怀子由”,意思就是被贬苏轼怀念他的弟弟苏辙苏子由。
“鸳鸯居提诗?”
陈胜嘴角微微上扬,“好啊,郑大人尽管提好了,这首诗诗名叫做悯农。”
但凡大一点的酒楼客栈,都会留有一壁,给喝完酒撒酒疯飙诗的文人骚客提笔泼墨的机会,当然,也不是什么烂诗都能上去提的,不然墙壁再大也不够人画的。
须得赢得满堂喝彩之诗,方能在壁上提笔挥墨。
如此一来,文人出了名,酒楼客栈也能跟着沾点光,引无数人前来观瞻。
“哈哈,不知陈少侠可将所作之诗的诗名道来,我好让人抄墨一份,题于鸳鸯居墙上,千古之后,说不定你我皆是史书中人。”
郑天寿笑道。
在场众官员也眼前一亮,殷切地看着陈胜。
陈胜的诗,明眼人都知道是一首传世之诗,返璞归真,简洁明了,若是广而告之,流传开来,很有可能被后世之人用作学童启蒙。
如此一来,每当私塾先生念这首诗时,则必然要提一嘴诗的出处。
“好好好,那本官就多谢陈少侠留诗了,取笔来!”
郑天寿喊道。
侍女立马将笔墨传来。
众官员面露羡慕之色。
郑天寿之所以如此迫切,亲自落笔,不是给陈胜面子,而是给自己留名。
鸳鸯居郑太守及众官员邀钦差大臣宋瑞吃宴,陈胜有感而发此诗,宾客尽欢。
这是美化过后的记载,当中的矛盾,显然不会出现在史书上。
虽然大家立场不同,但在能史书留名的情况下,立场可以先放一放。
似郑天寿这般,官至一郡太守,背靠郑氏世家,权与钱皆不缺,缺的,就是名了。
不是现在的名,而是能流传千古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