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愤怒 2(第1 / 2页)
必须对这几个证人进行调查,可是,由于担心打草惊蛇,我一时想不出好办法来。就在这时,上访人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这回是袁雪一个人来的,问我是不是看了她们的信,有什么想法,我指出了症结所在。想不到她说了一个让我惊喜的情况,原来,她所以时隔六年之后重新为姐姐的事上访,还有另一个动因,那就是,当年的一个证人也就是申明君父母的老乡之一找过她,说当年公安机关对她进行调查之前,申明君的父母先找了她,让她证明申明君死去的爷爷得过精神病,而实际上,申明君的爷爷从来就没有什么精神病。
妈的……
不行,我要管。
我再次在心里劝自己不要生气,可是,效果不大。我粗声问周波,现在这个申明君在哪里,在干什么?周波说在哪里不知道,反正早就不在华安了,听人风言风语说,他好像在外边办了个制衣厂,还发了财,日子挺滋润的。对了,他在出事当年就离开了华安,至今已经六年了。
怎么管?
不用说了,这里边肯定有事。凭他们的能量,收买几个专家是很容易的事,也正是有这样一种背景,受害人的亲人才上访无门,反而自己住进了精神病院。
不打无准备之仗,管之前,我先做了必要的调查,申明君当年是在本省做的精神鉴定,所以,我绕开他们,暗中联系了上海的一位权威精神鉴定专家,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了交流,我把大致案情向他做了介绍,然后问他的看法。权威听了气愤地说,根据我说的这个情况,他可以断言里边有问题,还说,现在在精神鉴定领域里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些所谓的专家良心都让狗吃了。他说,为一个人做出精神异常的鉴定结论,既需要专家本身有丰富的经验,还需要必要的程序,像申明君这种情况,就需要结合他作案的过程进行分析,像他这种作案前精心设计,作案后又逃避打击的情况,怎么会是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呢?对,还要对其进行社会调查,一是查他有没有精神病史,二是查他的家庭,也就是父母和近亲属中有没有精神病,这些对于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有精神病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权威还说,如果想对这个人重新进行鉴定,他愿意亲自参加。
怎么办?
我真的实在控制不住愤怒,真的控制不住,可是,周波提醒我,这不是个小事,要我好好思考一下,然后就离去了。于是,我就开始在办公室内打转。
这个事管不管?管,难度太大了,首先要得罪屠龙飞,更别说他哥哥,现任省委副书记了,当然还有庄为民,他们都是一伙的,他们联合起来,力量可是难以估量啊。就算抛开这些,难度也相当大,最起码,要对申明君重新进行司法鉴定,要推翻六年前专家们已经做出的鉴定结论,这可不是件容易事。目前,我国精神鉴定的情况非常混乱而且弊病丛生,一方面,精神鉴定本身就有相当难度,它不像别的病,通过医生的诊断或者仪器的检验,可以明确地发现病灶所在,确认患者到底有没有病,是什么病。另一方面,精神病医生也是人,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也不是个顶个的能保证职业良心,所以,在权势的压力和金钱的诱惑下,被收买而做出有违良知的鉴定也是正常的。所以,我们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只是还没有像申明君这样残忍的杀人犯,在这么明显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结论。我研究过外国这方面的情况,像在美国、英国等主流发达国家,他们也允许任何有资质的精神医生进行鉴定,但是,行为人、受害人双方都可以聘请自己的人鉴定,而且,双方鉴定的医生都要上法庭,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进行辩论,最后由陪审团作出裁定。哪像我们,专家做出鉴定就没事了,即便当事人一方不服,再找到更高层的精神专家做出相反的鉴定,原来鉴定的专家也不负任何责任,没有人也没有法律规定去追究他们,所以,他们可以有恃无恐。
无论从哪个环节上看,申明君都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精明的人,可是,就这样一个人,却被硬生生鉴定出有精神病,从而在杀人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逍遥法外。
说远了,还是回到申明君这起案件吧。目前看,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特殊的难处,那就是,事情已经过去六年了,即便我们找到更权威的、没有被他们收买的精神专家重新鉴定,可是,怎么能鉴定出,六年前申明君杀人是否有精神病呢?
怪不得……对,当年好像是听说过这回事,只是一时忘记了。
权威的这些话使我有了点信心。又找来周波,了解当年是否对申明君做过调查。周波说他当年没有参与这个案子,不过他看过案卷,好像是调查过,似乎有人证实,申明君上中学的时候曾经犯过精神病,他的原籍乡亲还证实,他死去的爷爷有精神病史。
什么?屠龙飞的外甥,那不就是屠副书记的外甥吗……
从程序上看,似乎没有问题,不过这种假谁都可以造,我决定对这个调查再进行一次反调查,如果能查明这个调查有问题,那么就打开了突破口。可是,怎么调查呢?只要我们一行动,就会打草惊蛇。我思考后,让燕子秘密地找出当年的案卷副卷,很快发现,证实申明君上中学时犯精神病的是他当年的一位老师和一位同学,证明他爷爷有精神病史的是他父母的两个老邻居。
我心里暗骂了一句,赶忙提醒自己不要动气,思考起来:按照规定,杀人后的精神病人即使好了,家人也要负责监护,公安机关也有相当责任,即便他搬家,原地公安机关也要通知他迁入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控制。我把这话对周波说了,周波苦笑着说,说是那么说,实际上谁执行啊?何况,申明君不是凡人。对了严局,你好像还不知道凶手是谁吧,“他是屠龙飞的外甥,也就是屠龙飞姐姐的儿子”。
我进一步了解了申明君杀人作案的过程。从动机上看,他是因为有了婚外情,勾搭上别的女人后,妻子又拒绝离婚,才生出杀害妻子之心的;从实施作案上看,他在事前精心进行了设计,把如何处理尸体都想好了,特意加深了自家地窖,留着埋尸用。在杀人过程中,先欺骗受害人,说要跟她和好,然后把她灌醉,最后用绳子勒颈致死;从审讯环节上看,他最初也曾顽抗过,可是,当受害人的尸体被挖出来后,才崩溃了,被迫交代了罪行,而供认的犯罪手段和法医解剖的结论完全一致。
何况,如果要管的话,我必然要承受极大的压力,除了屠氏兄弟,甚至庄为民、贾氏兄弟都要捣乱,肯定会占用我大量精力和时间,那样,就会影响侦办贾氏兄弟的犯罪和其他工作。
我又暗骂了一句。用句通俗的话说:这种事,什么瞎子不气冒眼睛?难道,在我们的社会,只要有权有势的,就可以杀人不偿命吗?杀人犯就可以逍遥法外吗?我眼前浮现出那个老太太呆滞的眼神,完全明白袁雪带着她来找我的意义,她确实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当然,我可以不接,推出去,理由有很多,甚至很充分,譬如,时过境迁,已经很难查清当年的真相了。干扰太多,县公安局难以顶住压力,让她们向上级公安政法机关反映等等。可是这样做,无疑是把她们推向绝望。那个精神病母亲呆滞的眼神在我眼前晃动,难道,我还要把她的另一个女儿、为姐姐伸冤的妹妹也逼成这个样子吗?对她们来说,我已经成了最后的希望,我怎能忍心辜负她们?再说,如果我真的把她们推出去,恐怕一直到死,我的良心也没有一刻安宁的时候……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