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血色朝霞 第3章(第1 / 2页)
可是,看来朱贵赴死希望的回报并没有实现,或者说季宝子的许诺没有兑现。他死后,妻子迁到了江川,这也许是季宝子的指使,然后季宝子与他的妻子结婚,隐藏下来。后来,又杀人灭口,除掉了他的妻子。然后迁离江川,在迁离的过程中,又除掉了他年纪尚幼的儿子,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李斌良的大脑里风起云涌,他有点摸到了杀手的足迹。
现在看来,季宝子一定整过容,一般人已经难以认出他是从前的季宝子。这一点,从他改的名字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他还是姓季,只不过音同字不同罢了,而且还保留一个“龙”字。这一方面说明他对自己整容后的自信,他相信别人认不出自己了,也说明他的大胆狂妄。
纪云龙——季小龙——季宝子。
上车后,李斌良久久不语,但是脑海却在不停地翻腾。他可以勾勒出这起离奇事件的大体轮廓了。
怪不得,那次在江川接到季宝子的电话,他是想把自己的侦查目标引向这里……别的都可以解释了,果然如吴志深猜想得那样,那次到金岭调查,胡学正被杀伤,肯定是害怕自己调查下去,在金岭发现他的线索,有意弄出事来,把自己引回。
事情可能是这样:
那也是李斌良去调查过的地方,就是林平安返家中途停留过的地方。
季宝子杀人后,被判死刑,但是,他不想死,在某些人的帮助下,找到了替身。这个替身就是朱贵,他的孪生兄弟。
这么说也不准确。人肯定是已经不在了,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地面和一些家具上都落了薄薄一层灰尘。屋里的家具不多,但档次挺高,还有一台29英寸的大彩电和一部VCD,床头和桌子上还扔着几本书。李斌良随手翻了翻,有武侠小说,有的是一些印刷质量低劣的刊物,里边登载着一些血案之类的东西,几本警办刊物,包括《人民公安》和《人民警察》,还有一些公安业务书籍,都是刑侦方面的。再拿起几张影碟,有几张画着不堪入目的淫秽图像,另有几张都是什么《杀手人生》之类充满恐怖血腥的东西。
纪家已人去屋空。
这些书刊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屋子里住的是什么人。看来,找对了,他一定是那个杀手,是那个纪云龙,季小龙,季宝子。从这些书和影碟上看,他还是很有“事业心”的,一直在“钻研业务”。
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李斌良、吴志深和沈兵赶到纪云龙的家,进入了屋子。
这是幢二层小楼,在附近这片居民区可为鹤立鸡群。李斌良上了二楼,从窗子往外望去,居高临下,方圆几百平方米的景物尽收眼底。他还注意到,如果推开窗子,能很容易翻上屋顶,或从二楼跳到一楼,再从一楼跳下地去。看来,纪云龙买下这幢小楼是有良苦用心的,如果有朝一日犯了事,很容易发现前来抓捕的警察,也容易藏身和逃跑。
纪云龙迁到了金岭。
至于朱贵为什么甘愿替纪宝子去死,也可以猜到:他在三十多年的生涯中受尽了苦,又得了不治之症。这时,有人找到他,许以某种优厚的回报条件,也许,他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后还是决定替季宝子去赴刑场。这种回报是什么目前不知道,极有可能是可观的钱财,能保证他的妻子和儿子过上较为舒适的生活。这样,他就能欣然赴死了。
再看迁往地址,李斌良拍着大腿叫起来:“天哪!”
怪不得,三年多前自己目睹季宝子被枪毙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怪不得,他看见自己却没有认出,甚至叫他一声都没有反应;怪不得他的身体那么虚弱,看上去也不像从前那么凶残;怪不得他一直带着笑容,甚至死后还在笑。原来这是他自愿的选择,他在为自己死得其所而笑,为自己给亲人留下满意的生活而笑,怪不得,死前他忽然回过头来说什么“我……”或许,他要告诉世人,“我不是季宝子”,“我是朱贵”……
进一步了解得知,朱贵妻子和纪云龙一起生活不到一年就去世了,纪云龙又在两年前迁走。
这回,终于追到根儿了。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很快查明了纪云龙的情况。他确实在这里,住在县城与郊区结合部,还买了一幢小楼。此人单身,听邻居讲,经常跑外做买卖,很少在家,但未发现有任何劣迹,因此未做重点人口管理。
李斌良知道,自己应该走了,纪云龙是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后半夜,他们赶到金岭,太累太困了,也不好半夜三更的麻烦人家,就找个小旅店休息下来,稍睡片刻。第二天一上班,他们又立刻赶到金岭公安局。
当天,他们又驱车驶上返回的路。
不容细想,他们迅速启程,赶往金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