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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血色朝霞 第1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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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时候他的心情有些不好,他产生了一种无处藏身的感觉。他是应铁昆之召回来的,杀了那个姓梅的婊子后,铁昆非逼着自己离开市区不可,就回了家,回到了老太婆身边。可不是冤家不聚首,白天,李斌良那小子却又赶来了。他绝不是来查什么户口,他是来查自己的,他离开屋子往外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又看。虽然他没发现自己,但肯定已经怀疑到了。

那个行动进行得很顺手,没费一点事。就是简单的一刀,姓毛的哼了一声就不动了,简单得都有点乏味。之后,他从铁昆那里拿了钱就离开了。可是,在返回的路上,在金岭换车时,他犯下了第一个错误,那就是,他不该对林平安笑。

再后来,就是姓李的在红楼惹出事后,差点被开除出公安局,本以为这回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他居然有地委书记做后台,不但没被整倒,还渡过难关,要被提拔,而且仍然盯住自己不放,居然查到自己的老家。白天,当他和那个所长来到时,自己就躲藏在屋后庄稼地里,看着他们进屋,看着他们离去。这,使他意识到了危险在逼近,必须马上离开,离开这所谓的家。不能再呆下去了。

怎么办?

其实,即使没有危险,他也无法呆下去了。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高消费,习惯了花天酒地。在金岭,他在城郊有一幢独门独院的小楼,小楼里有客厅,有卧室,装修得非常舒适。当然,他真正在那小楼里住的时间并不多,邻居们和派出所的民警都知道他在外做生意,而且很赚钱,需要经常出去。出去后,他要住高档旅馆,吃高级饭店,玩漂亮女人。而老太婆狗窝般的家,他是无论如何也住不下去的。那不是自己的家,只是老太婆的家。老太婆也是,一辈子就这么埋汰,越老越埋汰,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是怎么过来的。人这东西,能上不能下,现在回头再让他过那种生活,还不如被枪毙。

当时,他感到脚底下生出一股恐惧。他明白了,林平安认出了自己。

现在,他终于离开了,永远地离开了。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会再回来了。

可是,他没有罢手,他必须消灭林平安。他找到铁昆,把事情如实对他说了,铁昆开始不同意他再杀人,可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他暴露了,铁昆也危险,最后还是同意了他的计划。经过打听,知道林平安那天夜里并没有回来。于是,他又在每天夜里金岭到达本市的火车到站后,去那条必经之路上埋伏。直到第三天夜里他才达到目的,杀掉了林平安。当时,出于对他那双认出他的眼睛的恐惧和仇恨,人杀死后,又捅了他眼睛几刀。

可是,他没想到,自己又犯了第二个错误。他杀错了人。开始他并不知道,他撞上了他,又怕他不死,就跳下车,拔出匕首,准备补刀。没想到,差点挨了一枪,当听到了“我是警察”的喊声,他这才知道杀错了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纠正了错误,一切都结束了,可后来才知道,错误已经难以弥补了。因为他错杀的是刑警大队教导员李斌良,而这李斌良又是他的中学同学。那时,他们就势不两立,没想到,这回又碰上了。从此,李斌良揪住这起案件,使自己不得安宁。

当年林平安为他哥哥的事到处上访告状时,他就有杀他的打算,当时,还摸清了他家的住址。只是觉得威胁不大,也就没动手。这回终于可以一了前仇了。他下车后,正好发现一辆吉普车停在路旁,就“借”来一用,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距林家不远的便道口埋伏起来。因为铁昆曾经嘱咐过,不要老用一种手段作案,免得被人掌握规律,也是因为被林平安认出的警醒,正好手中有了车,他就决定使用新的手段,造成车祸的假象。

好在有人帮忙,李斌良的一举一动都能及时传到自己的耳朵里。当知道林平安还有个同伴叫吴军时,他及时赶到青原,闯进那蓬莱阁饭店的卫生间内,将他杀死。好险,他刚从饭店出来,就见李斌良几人走进去。当然,那吴军可能并不知道什么,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和林平安在一起,万一林平安告诉他自己还活着,吴军再告诉警方,那就完了。必须杀了他。

自己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马上意识到不对,迅速加快脚步,走进人群,摆脱了他,然后隐藏起来观察着。见林平安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就向自己的方向跑来,在附近寻找、询问了好一会儿,然后奔向车站派出所。

想到这,他的心情有点不同往常,有点异样的滋味。妈的,不管怎么说,自己得管她叫妈,她养活了自己,尽管养活得不怎么样。不过,小时候,她还挺护着自己的,从不让自己吃一点亏。今儿个这事,实在是老太婆自找的,她太贪,总是要钱,也不想一想,如果钱太多了,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不给吧,动不动就威胁自己,说要告发。这是什么当妈的,还不如早把她处理了。可惜,因为她,二宝子陪着一起去了。不管怎么说,他是自己的弟弟,一奶同胞,可是,这时候,顾不得了……

这就是第一个错误。当时他发现,林平安望着自己的眼睛不动了,露出惊讶的眼神。自己发觉不对头,急忙扭身就走,但走出几步又听到林平安喊了一声:“季小龙——”

杀手季小龙——现在他已经改了名字,在金岭的户口本上写着的是纪云龙。他就这么大胆,这么狂妄,即使隐姓埋名,也要保留一部分原来的特征,何况,他喜欢用“龙”来命名,喜欢这个词,有气势,非同凡响,香港那些武打明星都是用龙来命名的。而自己叫云龙更有一层意义。想想吧,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人们看不清,摸不着,只有仰首膜拜,望而生敬,望而生畏。

当时,他在金岭换车,因要等二十多分钟,他就走出站台,不想碰到了同样等车的林平安。他认识他,是因为当年他把他的哥哥打断一条腿,他到处上访告状,和他照过几次面。他相信,他不会认出自己,因为自己整过容,早已不是当年的面目,在“死”后的几年里,他也遇到过一些熟人,没有一个认出他的。因此,当看着林平安迎面走来时,忽然产生一种戏谑的念头,特意和他走个迎面,并重重地撞了他一下,走过去,还回头对他一笑。

他要杀掉他。

可是,事情仍然没有完。姓李那小子虽然屡次碰壁,却还是盯住不放,后来又查到了江川和金岭。为使他以为自己就在江川,还特意和他通了电话,可他真够难斗的,居然没有信,到底查到了金岭。真够吓人的。没办法,只好按照铁昆他们的主意,在本市制造一起案件,那天夜里,给了姓胡的警察一刀,当然,按照他们的嘱咐,不能要他的命……果然把他们吸引回来了。

他选择了后者。他镇定下来,躲开林平安的目光,潜入站台,登上了火车,返回刚刚离开的城市。

后来,三个多月没动静。原以为风平浪静了,谁想他一直没放弃,居然又查到红楼,查到了姓梅那婊子。没办法,只好又把那婊子杀了。真他妈的有点可惜,自己虽然睡过不少女人,可那婊子有股特殊的劲头,特别招人喜欢。可没有办法,啥也不如自己的命值钱,只要有命在,世界上有无数的女人等着自己玩,没了命,就啥也玩不成了。只好给她一刀。咳,那婊子也该杀,当自己找到她时,她还以为是姓李的呢,肯定是要给他送信,自己晚到一步,就麻烦了。

恐惧一会儿就消散了。对野兽来说,恐惧不会持续很久。野兽对付恐惧的办法或者是远远躲开,或者是冲向恐惧,消灭恐惧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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