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正本清源(第4 / 14页)
“无可奉告!”
“朱坤荣的那些王副省长写的条幅是你送他的吗?”
兰宗震放出了调查录像:
田婷玉接受询问的画面。
她横眉怒目说:“这1千万元是仿古建筑公司老板朱坤荣送给我舅舅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朱坤荣为什么要送你舅舅这么多钱?他已经给了梁平山5百万了,为什么又要送这么多?”
“不知道。”
苏清林笑了:“谢谢!那就开始吧。”
唐学强把初步掌握的事实向省委和中央来的同志,做了个简要地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做为未来“2.6”火灾大案的公诉人,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将要站在被告席上的王东山,不仅是拥有5千万人口的西兰省的副省长,而且是我本人的亲属。作为一个党教育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他曾经创造过让兰河市年增80亿元收入的神话!可以这样说,他为兰河的发展、西兰的经济繁荣,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在荣誉和成绩面前,他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神圣的国家法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然而,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资料我们知道,他已经蜕化变质为一个渎职犯罪、重婚犯罪、绑架犯罪、杀人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很难让人接受的反差和事实!我相信,各位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心情,也会和我一样,在惋惜的同时,都充满了愤怒和憎恨。
“梁平山为什么把这一千万存到了你父亲的名下?”
“他愿意送谁是他的事!”
“他是谁?”
“我舅舅。”
“为什么不给别人送?”
作为代表国家法律的公诉人,我们尊重法律的本质,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在对王东山、官阶平犯罪事实进行公正的辨析和确认的情况下,才初步得出这个结论。
第一,王东山涉嫌渎职犯罪,很可能还有受贿犯罪。
在所谓的“兰河第一楼”那城关区支木学校设计、建设期间,……王东山先后给市城建设计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书写四尺宣的条幅四张,……直接干预了这些单位的职能权力,导致了城关区支木学校以木材为主,建起了“兰河第一楼”,埋下了火灾隐患,造成了“2.6”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些构成了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在这场交易中,王东山的情妇田婷玉一次性受贿达1千万元。
“1千万?”
“是的。1千万已经没收了,用于支木中心学校的重建。现在的问题是,田婷玉收受巨额贿赂,是不是受到过王东山的唆使,或者说共同受贿?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