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1 / 6页)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奸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