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1 / 6页)
“什么也没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洛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战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十七岁,大人。”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有麻烦,大人?”她问。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代替。”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噢,希望如此。”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像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他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