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欢喜女菩萨(第2 / 7页)
金杯的容量很大,足可容酒半斗。
那五六个男人有的正在替她敲腿,有的在替她搥背,有的在替她搧扇子,有的手里捧着金杯,在喂她喝酒。
李寻欢举杯一饮而尽。
看他的五官轮廓,看他的眼睛,他以前想必也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以前认识他的人只怕做梦也想不到他会变成这样子。
被十几个女人盯着,并不是件好受的事,尤其是这些女人,她们好像将李寻欢看成只炸鸡,恨不得一起伸出手将他撕碎。
只见他双手捧着金杯,送到李寻欢面前,笑嘻嘻道:“请。”
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了,所有的眼睛全都在盯着他。
一个人落到这种地步,居然还笑得出来。
大欢喜女菩萨道:“我若已杀了她呢?”
那最胖最大的女人眼睛已眯了起来。
李寻欢淡淡道:“那么……我也许就要替她报仇了!”
他还是随随便便地走着,就算是走上金殿时,他也是这样子,他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无论谁也没法子使他改变。
大欢喜女菩萨又笑了起来,道:“好,你不但有良心,也有胆子,我倒真还舍不得杀你。”
但是他并没有回头,反而大步走了进去。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也用双手接着金杯,道:“多谢。”
幸好李寻欢很久没吃东西了,否则他此刻只怕早就吐了出来。他平生再也没有瞧见过比这更令人恶心的事。
他无论对什么人都很客气,他觉得“人”,总是“人”,他一向不愿伤害别人,就算那人自己在伤害自己。
还有两个脸上擦着粉的,就像是条小猫似的蜷伏在她脚下,她手里撕着炸子鸡,高兴了就撕一块喂到他们嘴里。
就算他心里有这种感觉,表面也绝对看不出。
她的腿一伸,将伏在她腿上的一个男人弹了起来,道:“去,替这位客人倒酒。”
李寻欢并没有。
这男人穿着件滚着花边的紫红衣服,身材本不矮,此刻却已缩了起来,脸上居然还抹着厚厚的一层粉。
无论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变得很局促,很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