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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历史的运用(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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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陈述何者有待说明时,需要非常充分的涉猎,而只有了解人类社会在历史上的多样性才能提供这样的背景。一个特定的问题,如各种形式的国族主义与各种类型的军国主义之间的关系,如果是针对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期来问,必然往往得到不同的答案。这就意味着问题本身也常常需要重新梳理。就算只是为了以恰当的方式提出社会学问题,我们也需要历史提供的多样性,更不用说解答这些问题了。我们会给出的答案或说明常常会甚或通常会采取比较的方式。无论是形形色色的奴隶制,还是犯罪的特定意涵,无论是各式各样的家庭、农村社区或是集体农庄,不管我们试图理解什么,要想理解其本质条件可能是什么,都要求进行比较。不管我们感兴趣的是什么,都必须放在多种多样的环境下进行观察。否则我们就只限于肤浅的描述。

并不能单单基于有关特定系列的个体及其对所处情境的反应的观念或事实构筑起有关社会结构的观念。基于有关“个体”的心理学学说来说明社会事件和历史事件,这样的尝试往往有赖于假定,社会无非是众多散布的个体,有鉴于此,如果我们全面熟悉了这些“原子”,就能以某种方式累积信息,从而搞明白社会。但这不是一项富有收获的假设。事实上,我们通过把“个体”当成社会角度上相互孤立的生物来进行的心理学研究,甚至都搞不清楚“个体”最基本的性质是什么。经济学家并不能设定“经济人”,除非是做抽象的模型建构,那当然可能还有些用处。研究家庭生活的精神病学家也不能假定经典的“俄狄浦斯人”。这是因为,正如目前对于理解个体的经济行为来说,经济角色和政治角色的结构性关系往往至关重要,同样,自从维多利亚父权时代以来,无论是家庭内部的各种角色,还是家庭作为一项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的位置,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比于历史学家在何等程度上是社会科学家,或者他们应当如何作为,更重要的是争议更大的一种说法:社会科学本身就属于历史学科。社会科学家要想履行其任务,甚或只是想说清楚这些任务,都必须运用史料。除非你接受某种有关历史本质的跨历史理论,或者你同意说社会中的人是一种非历史性的实体,否则没有任何社会科学可以被认为超越了历史。所有名副其实的社会学都是“历史社会学”。保罗·斯威齐说得很好,“历史社会学”就是力求撰写“作为历史的当下”。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之所以存在如此亲密的关系,有以下几点原因:

历史特定性原则既适用于社会科学,也适用于心理学。就算是人的内心生活中相当私密的特性,也最好作为处在特定历史背景中的问题来梳理。纵观人类历史的整个进程,众生男女展示出了如此纷繁多样的面貌,你只需对此稍加思索,就能认识到,上述假设完全合乎情理。和社会科学家一样,心理学家在对何为“人”这一主题发表任何定论之前,也应当好好想想这一点。

说前工业世界里的农民“在政治上漠然”,和说现代大众社会里的人“在政治上漠然”,传递的并不是一个意思。一方面,在这两类社会里,政治制度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及其境况的重要性有着天壤之别。另一方面,人们参政议政的正式机会也不一样。再说,现代西方世界中资产阶级民主的整个进程引发了对于政治参与的期待,而这在前工业世界中并不总能被激发出来。要理解“政治漠然”,要说明这种现象,把握其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我们必须考察漠然的纷繁多样的类型与条件,而这就要求我们考察历史和比较性质的材料。

说完了精神分析领域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心理学的发展,我们现在可以简单谈谈社会科学的心理学关怀了。我在此尽可能简要概括,开列出的那些命题只是我认为最富成果的启发,或者至少是从事实际研究的社会科学家所认为的合法假设。<a id="noteBack_6" href="#note_6">[6]</a>

例如,如果不进行这类工作,就无法搞清楚政治学中诸如“公共”和“公共舆论”之类的核心主题的意涵。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研究中不把范围弄得更充分一些,往往注定会得出浅薄且有误导性的结论。比如,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反对说,政治漠然的现状是当代西方社会政治景观的重要事实之一。然而,那些有关“选民政治心理”的研究一无比较视角,二无历史视角,我们在里面甚至都找不到一种能够真正考虑这类漠然的有关“选民”或“政治人”的分类。实际上,以这类选举研究通常的角度,根本就无法梳理这种具有历史特定性的政治漠然观念,更不用说它的意涵了。

要充分理解个体的生活,就必须结合他的人生历程在其间展开的那些制度。原因就在于,这样的人生历程记录了他如何获得、失去、调整某个角色,并以非常切近的方式记录他在不同角色之间的转换。你可以是某类家庭里的孩子,某种孩童群体里的玩伴,一个学生,一名工人,一个工头,一位将军,一位母亲。人的生活大部分就在于在特定制度里扮演上述种种角色。我们要想理解一个个体的人生历程,就必须理解他过去和现在扮演的种种角色的意涵和重要性。而要理解这些角色,我们就必须理解它们所属的那些制度。

各个社会在内部特定现象的变化范围上,以及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就其社会同质性的程度而言,都互见差异。莫里斯·金斯伯格尝言,如果我们正在研究的东西“展示出同一社会中或同一时段内个体之间足够的差异,就有可能确立起真切的关联,而不必超出该社会或时段”<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很多情况下的确如此,但通常又不那么确定,可能只是假定而已。我们要想知道是否的确如此,往往必须把自己的研究设计成对各种社会结构的比较。要想把这种比较做得充分,通常要求我们利用历史提供的多样性。如果我们不以比较的方式考察一定范围内的当代社会与历史社会,甚至都不能对社会同质性的问题做出恰切的陈述,遑论充分的解答,对于现代大众社会是这样,抑或相反,对于传统社会亦是如此。

人是如此纷繁多样,乃至于在我们所知范围内,没有任何“基础”心理学、任何“本能”学说、任何有关“基本人性”的原则,能帮我们说清楚难以计数的人的类型和个体本身。除了人的生活所处的社会历史现实中内在固有的一些特点,再要就人做出什么断言,也就只有人这个物种所具有的广泛的生物性限制和潜能了。但正是在这些限制之中,正是透过这些潜能,我们看到了人的众生相。如果试图通过一套所谓“基本人性”理论来说明人的历史,等于是将人的历史本身局限在有关“人性”的“概念”的某种枯燥牢笼中,而这种“概念”往往是从有关迷宫中的老鼠之类精确但无关痛痒的琐碎结论中构建出来的。

首先,我们也许会遇到社会科学家对于运用史料常有的一点异议:据说,相比于当代可用的那些更能确认、更为精确的材料,这类材料不够精确,甚或人们对其的了解不全,因此不能被允许使用。这点异议当然也指出了社会研究中一个非常恼人的问题,但只有当你限定了哪些种类的信息是被承认的,它才有说服力。如前所述,经典风格的社会分析者的首要考虑,应当是也一直是一个问题有哪些要求,而不是什么刻板的方法的限制。不仅如此,这个异议只适用于某些问题,实际上,它也经常遭到有力的反驳。因为对于许多问题,我们能够获得的充分信息只是关于过去的信息。官方与非官方的秘密的有关事实、公共关系的广泛运用,都是我们判断有关过去与现在的信息的可信度时当然必须考虑的当下事实。一句话,这点异议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方法论上的约束,往往也是政治上消极无为的“不可知论”意识形态的一个特点。

巴尔赞和格拉夫指出,“金西博士的名著《人类男性的性行为》的标题就凸显了一个隐含的假设,但在此例中该假设并不成立:该书其实并非探讨人类男性,而只是讨论20世纪中叶美国的男人。……人性观念本身就是社会科学的一项假设;说它构成了其报告的主题,等于回避了要害问题。或许有的只是‘人类文化’,一种变动不居的事情。”<a id="noteBack_7" href="#note_7">[7]</a>

不妨把历史学家的产品想作一份庞大的档案,所有社会科学都不可割弃这份档案。我相信,这种看法合乎实情并且富有裨益。作为一门学科,历史学有时也被认为包含了各门社会科学,但这只是少数误入歧途的“人文主义者”的看法。还有一种观念比上述两个观点都更接近要害:每一门社会科学,或者更准确地说,每一种思虑周详的社会研究,都要求其观念具备历史视野,并能充分运用史料。这个提法简单明了,却是我要论证的主要想法。

但是,把人看成一种社会性生物,这样的视角使我们的探究大大深入,而不仅限于作为一系列社会角色的外在人生历程。这样看问题,要求我们理解人身上最内在、最具“心理性”的特性;具体而言,就是他的自我意象,他的良知,其实就是他的心智的成长。晚近心理学和社会科学最激进的发现很可能是,人身上最私密的那些特性有如此之多受到社会性因素的调整安排,甚至直接灌输。在腺体和神经系统的宽泛限制下,要理解恐惧、憎恨、爱恋、愤怒等各式各样的情绪,都必须始终紧密结合人们体验和表达这些情绪时所处的社会生活历程和社会背景。在感觉器官的生理机制的宽泛限制下,我们对于自然世界的知觉本身,我们所分辨的颜色、所察觉的气味、所听到的声音,都受到社会性因素的调整和限制。要理解人的动机激发,甚至是不同类型的人一般会察觉到的这些东西的不同程度,也都要看一个社会里通行的动机词汇,看这些词汇当中的社会性变化与混淆。

如果我们仅限于研究某个当代社会的某个国族单位,就不可能指望捕捉到各种人的类型和社会制度之间许多真切存在的根本差异。这是一条泛泛的真理,但对于社会科学的工作而言却有着相当具体的意涵:无论哪个社会,在其典型解剖的时刻上,往往都能找到信仰、价值、制度形式等方面的如此众多的共同特性,乃至于无论我们研究得多么细致,多么精确,都找不到在这个社会,在这一时刻,人群与制度当中有什么真正显著的差异。事实上,局限于一时一地的研究往往假定或隐含了某种同质性,而就算真的存在这样的同质性,也亟须被视作问题来研究。在目前的研究实践中,基本上都是将它化约为一个抽样步骤的问题,这样做不可能取得有益的成果。我们不能把它梳理成仅从一时一地的角度出发来看的问题。

如果只看所处环境,当然不完全是婴儿和孩童时期的早期环境,是不可能理解个体的人生历程和性格的。要想取得充分的理解,我们必须把握这些私密环境与其所处的更大的结构框架的相互作用,考虑这种框架的变迁以及由此对情境产生的效应。一旦理解了社会结构和结构变迁会对更为私密的场景与体验产生影响,我们就能够理解在具体情境中的人自身都未察觉到的那些个体行为与情绪的致因。要检验有关任一类型的人的观念是否充分,不能只看这种类型的人是否觉得该观念令人满意地符合其自我意象。由于人们生活在有限的情境中,就不知晓也不能指望他们知晓造成其境况的一切原因,知晓其自我的种种局限。能够真正充分认识自己、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的人群,其实是非常罕见的。而要做与之相反的假设,就像依赖部分社会科学家所使用的那些方法往往做出的假设一样,就是假设人们具备相当程度的理性自觉和自我认知,其程度之高,就连18世纪的心理学家都不能接受。马克斯·韦伯所阐述的“清教徒”,他的动机,以及他在宗教制度和经济制度里所履行的功能,使我们能比这种人自己更好地理解他。韦伯这样运用结构观念,使他能够超越“个体性的”对于自身及其所处情境的意识。

而要想有所超越,我们就必须考察可能范围内的所有社会结构,既包括当代社会结构,也包括历史上的社会结构。如果不考虑可能的范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既存实例,那么我们的陈述在经验角度上就无法做到充分。在社会的某些特性上可能具备的这类规律或关系,也不是那么容易清晰分辨的。简言之,对于我们所研究的东西来说,历史类型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于我们就研究对象做出的说明而言,历史类型同样不可或缺。如果从我们的研究中除去这类材料,即对人们所作所为及其变化的一切记录,那就像是号称研究一朝分娩,却无视十月怀胎。

早期经历的相关性、孩童时期在成年性格心理中的“权重”,本身也要看不同社会里通行哪一类孩童期,哪一类社会生活历程。比如,现在已经能明显看出,要说清楚“父亲”在塑造人格中所扮演的角色,必须结合特定家庭类型的限制,也要看这类家庭在其所属的社会结构中处在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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