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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欢迎奥康纳大法官(第3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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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女人们很讨厌乔·霍根。他甚至没有坚持到拿学位的那天。<a href="#m60"><sup>[60]</sup></a>然而,随着男孩子开始涌进密西西比女子大学,刻板印象如同堤坝一般倒下了。科洛姆观察到,曾“像修女一样生活,在规定时间被关在宿舍里”的女孩们搬出去住了!“她们加入在城里公寓生活的男生中”,就像80年代的多数大学生一样。“随后,”科洛姆欢快地说,“很多人认为,学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女同性恋中心。”他说,“许多女孩根本不像州政府所说的那样:如果学校变成男女同校,她们会被男生分散精力。”<a href="#m61"><sup>[61]</sup></a>

角色模型

霍根案成就了奥康纳,使她成为一名开创者。她推动了进步,也兼顾谨慎和妥协。无论人们评价奥康纳如何保守,她都别无选择。从宣誓就职那天起,她就是一束光芒,也是避雷针。就职仪式那天,她借了一件非常短的长袍,在最高法院台阶上拍的照片里,她的套裙从长袍下端露了出来。<a href="#m62"><sup>[62]</sup></a>在一份评价几十年来政坛女性的概要中,这一英寸粉色裙边招来诸多批评和意见。<a href="#m63"><sup>[63]</sup></a>

但她决心绝不倒下。<a href="#m64"><sup>[64]</sup></a>骄傲且好胜的性格——她在网球场上是出了名的勇猛——以及工作上的无限潜力让她越发强大,就像多年以前在牧场面对漏气轮胎时她所表现的,坚定的决心能促使她完成任何事情。长期从政经历使她明白,自己的成功与在最高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无关。她只是一个角色模型。

为了让人们重视弗朗蒂罗案所激发的切实社会变革,奥康纳大法官更加明确地表述了它。如果我们赞同,国家应该追求的正当目标是促进女性发展,我们就不得不审视,建立女子大学制度是否是帮助女性脱颖而出的最佳方式。我们应该基于自身立场对此进行判断,而不是“机械应用关于男女角色传统分工但通常不准确的假设。”毕竟,她进一步写道,只要看看所有这些州和联邦政府令人生厌的保守主张,他们试图以此证明我们早已推翻的那些制度的正当性,这个问题就很明朗了。密西西比州既捏造了不实的宗旨,又未能建立该宗旨与学校性别歧视之间的充分联系,因此密西西比州没能证明这一歧视有极具说服力的正当性。

奥康纳借此机会提醒人们,类似于全女性护理学院的这类所谓保护主义机构具有多大的危害性。护士只是女性的工作这一刻板印象,对女性就是一种伤害。奥康纳建议:“美国护士协会官方曾表示,将男性排除在护士职业之外,这已经压低了护士的工资……就排除男性所产生的影响而言,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招生政策实际上惩罚了州政府打算帮助的那个阶层。参见温伯格诉维森菲尔德案。”如果男人不去做护士,护士就不会得到很好的薪酬,这个意志坚定的西部女儿如此说。刻板印象正在以所有可能的方式伤害女性。当然,马丁·金斯伯格问他的妻子,“你写过这个吗?”

路易斯·鲍威尔大法官是奥康纳大法官当时在最高法院最好的朋友,他被分派撰写反对意见。收到奥康纳的意见初稿时,他一定勃然大怒。初稿上满是他手写的批注,不时伴有感叹号和愤愤不平的修辞。他质疑这个案件涉及性别歧视这一基本前提。这真是“荒谬”,他在边缘空白处潦草地写道。这是一个由男性提起的控诉,他继续说。鲍威尔大法官几乎好像忘记了在他作出支持意见的性别歧视案中,许多是诉讼是由男性提起的——比如鳏夫斯蒂芬·维森菲尔德和利昂·戈德法布,还有野心勃勃的酒鬼科特斯·克雷格。而霍根在控诉什么呢,鲍威尔问。他在控诉由于无法在家乡的女子大学享有更加便利的学习机会,他不得不去密西西比大学学习护理专业。便利!鲍威尔大法官惊呼。自何时起便利成了一项宪法权利?这实在是非常诡异的论证。公民权利诉讼经常是裁决一些琐碎的事情。人们很难想象他所说的,非裔美国人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不得不在实施交通种族隔离的黑暗时代,为乘坐短途公共汽车的权利抗争是一件琐碎的事情。

鲍威尔的内部备忘录生动地描绘了一位“南部绅士”,正如佩妮·克拉克所描述的,他经历的社会变动已经够多了。好吧,他承认女性工作者应该为他们的丈夫获得配偶社会福利金,并且妇女不应被拒绝作陪审员。但在一个他觉得刚刚好的稳定社会环境中,强制男女同校是一项太过重大的社会变革。他信仰单一性别教育,他写道:“从我的妻子和三个女儿身上,我对此很有体会。”他继续道,单一性别教育没有服务于重大的州利益的观点,其实是在否定教育标准,而这一标准已经经过历史检验。(鲍威尔的书记官对密西西比女子大学课程的“喜爱”,显然并没有对大法官产生很大影响。)那些希望进入优秀的性别隔离大学的女性应当有权实现这样的选择。最近男女同校的热潮,他抱怨道,不过是一种时尚。<a href="#m55"><sup>[55]</sup></a>鲍威尔大法官想要告诉人们,他妻子和女儿如何在性别隔离的教育制度中成为优秀女性。鲍威尔还告诉自己的书记官,他希望提醒这个世界自己那个州的女校有多棒。“霍灵斯学院、玛丽·波德因学院、兰道尔夫·麦肯女子学院和斯威特·布莱尔学院仍然只招收女性,它们都有着傲人的、令人尊重的口碑。”<a href="#m56"><sup>[56]</sup></a>鲍威尔喜爱的女子学院都是私立学校,因此对宪法要求的平等对待所负义务较少,但那不是他的重点。几个世纪以来,女校已经证明了对女性培养的益处。因此,鲍威尔总结道:公立女校同样对女性有益,并且符合宪法标准。

鲍威尔大法官在本案中的乐观态度,在给他那位倒霉书记官的一份令人惊讶的记录中有所体现。书记官试图回避某些不可回避的现代政治标准,该标准横亘于性别隔离学校与处于道德劣势的种族隔离学校之间。他提到,“由于种族隔离是对黑人恶意歧视的产物,因此提供给黑人的隔离设施,并不是为了扩展他们的替代选择,而只是他们的唯一选择。”“它(种族隔离)在我所在的州并没有那么恶劣,”鲍威尔在笔记空白处写道,“它只是不合理地接受一项已经盛行几世纪并在普莱西案中得以确认的制度(普莱西诉弗格森案,这个1896年的案件被布朗案推翻)。”

奥康纳大法官有一个特点:作出决断毫无困难。<a href="#m44"><sup>[44]</sup></a>那些年在与世隔绝的牧场上度过的童年经历,练就了一个对于社会压力丝毫不受影响的非凡女性。奥康纳赞同审理案件。

密西西比女子大学是美国最古老的单一性别大学。在它成立之前的很多年,密西西比完全没有为白人女性设立的州立高等教育机构。密西西比大学和密西西比州立大学一直由男性占据。在重建时期,联邦政府强制密西西比州设立了两所黑人学校,男校和女校各一所。直到1981年秋天,最高法院对霍根诉密西西比州案进行审理,不论密西西比州这些学校的种族融合程度如何,除密西西比女子大学之外的所有大学都废除了性别隔离。<a href="#m45"><sup>[45]</sup></a>

霍根案中,和通常情况一样,性别和种族问题过分交织在一起。以密西西比女子大学为代表的所有女校都遵循着如淑女一般的行为守则,这些守则都是白人妇女应当遵守的传统。美国的黑人学校传授诸如耕作等工作技能。<a href="#m46"><sup>[46]</sup></a>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简称“W”,直到1966年仍全部是白人学生,白人女学生会学习诸如“绘图、油画、设计和雕刻”等技艺。<a href="#m47"><sup>[47]</sup></a>正如一位当代学者近来提出的观点,单一性别学校“教育白人女性如何成为淑女”。

在整个南部,性别隔离也被用作反对种族融合的武器。<a href="#m48"><sup>[48]</sup></a>在最高法院于布朗案中判决学校取消种族隔离后,南部校区突然启动了建设性别隔离学校的项目。密西西比已经有一所女校——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甚至种族融合开始在密西西比女子大学有所发展之后,维护性别隔离的斗争依然像维护种族隔离斗争一般存在。1971年,早在乔·霍根(Joe Hogan)申请学习护理专业的十年前,另一位白人男性,查尔斯·帕金斯(Charles Parkins)就申请了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艺术课程。在一块石头砸碎他房间的窗户后,他放弃了自己的追求。<a href="#m49"><sup>[49]</sup></a>或许密西西比不能合法地隔离种族,但是,通过性别隔离,至少它将白人妇女和黑人男性隔离开来了。<a href="#m50"><sup>[50]</sup></a>威伯尔·科洛姆(Wilbur Colom),霍根案中为男女可以同校辩护的非裔美国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乔·霍根认为他有权在自己家乡的公立大学接受护理教育,但城里所有白人律师都拒绝代理此案。没有白人律师愿意涉足密西西比州的习俗根基。<a href="#m51"><sup>[51]</sup></a>密西西比女子大学不是惧怕白人男性,正如科洛姆坦言:“异族通婚。这是传统的恐惧。”<a href="#m52"><sup>[52]</sup></a>

表面上看,霍根案没有使社会环境出现倒退。与之相反,该案看起来是一个纯粹的性别歧视问题:如何论证用公共资金支持仅招收女性的学校的正当性?州政府引用了瓦萨女子学院(Vassar)和韦尔斯利女子学院的例子。州政府律师主张,女性更好地学习,成为更好的领导者,而且由于常年遭受歧视,她们值得拥有自己的学校。鲍威尔大法官的书记官约翰·威利(John Wiley)认为这些辩驳简直滑稽可笑,因为密西西比女子大学为那些梦想有朝一日成为桑德拉·戴·奥康纳的女性学生开设了这些课程:“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当代女性’系列课程(这些课程是为年轻女性在20世纪发挥重要作用而设计的)包括以下内容:‘时尚、造型介绍、(高级)造型和个人发展课程(该课程展示提升个人形象和适应社会环境的多种方法)。’”<a href="#m53"><sup>[53]</sup></a>

鲍威尔大法官对弗吉尼亚州种族关系的乐观描述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即便在鲍威尔热爱的弗吉尼亚州,布朗案之前每年也至少有一到两起私刑案件发生。<a href="#m57"><sup>[57]</sup></a>

鲍威尔写出如上异议。收到奥康纳的意见初稿之后,他分发了该异议,那份意见中表达了他对“骄傲且受人尊重”的南部女子学校的态度。奥康纳在最终意见中巧妙地化解了鲍威尔基于妇女的“选择权”而对隔离制度做出的辩解。每一个采用隔离制度的机构都将选择权赋予受优待群体,她写道,就像白人希望选择去全白人学校。而那些被排除的人,就如本案原告,被剥夺了选择权。这正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禁止的。

在众多意见初稿进行传阅时,发生了一件奇怪事,其中一个初稿版本暗含着奥康纳为最高法院和女性平权作出贡献的意味。伯格首席大法官注意到,鲍威尔将奥康纳的初稿描述成一种攻击,对象是密西西比女子大学所有学院的单一性别教育。虽然伯格注意到这个问题时,自由派大法官已经在奥康纳撰写的多数意见上签字,但显然案件会议中的一些讨论仅涉及护理学院。伯格在写给鲍威尔的私人信函中说,我们或许可以将这个输掉的裁决限定仅在护理学院适用。“啊,”鲍威尔回信道,“我不同意。”“确实,桑德拉主要指的是护理学院……但这份意见的原理对所有其他学院或院系同等有效。”<a href="#m58"><sup>[58]</sup></a>(伯格将奥康纳写的多数意见初稿称为“法院意见”,而鲍威尔自始至终都称她“桑德拉”。)不管怎样,伯格肯定已经写信给奥康纳,因为两天后鲍威尔收到她的信,主动提出缩减这份意见的适用范围。

鲍威尔非常恰当地指出该提议不合逻辑:“除了前面提及的一些基本陈述,法院完整意见的逻辑似乎应彻底适用于整个大学。”<a href="#m59"><sup>[59]</sup></a>但她坚持限缩文本。因此,奥康纳到最高法院的第一个开庭期里,撰写了一份才华横溢且开创性的判决意见,其中阐明了女性权利保护的是非曲直。在意见的一个脚注里,奥康纳大法官将她的判决限定在最小的可能情形: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护理学院。就像鲍威尔所认识到的,这份判决适用范围狭窄,虽然可以这么做,但完全不合逻辑。

“她的判决只适用于护理学院!”威伯尔·科洛姆讥笑。刚宣布判决的那几天,科洛姆回忆,“男学生涌进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的其他院系提交申请。但管理人员认为他们已经为维护一个失败条款付出了巨大经济代价。密西西比女子大学在一年之内取消了所有院系的隔离制度。”奥康纳撰写了诸多引起重大社会变化的判决,这是第一个。后来又判决结果限定适用于案件中的某个部分,导致此后需要根据该案作出裁决时,总是不甚明朗。本案中,学校管理方自己决定了应该怎么做。在后来的案件中,联邦法院哀怨地要求澄清:“奥康纳大法官,我们现在怎么办?”

大法官们并不总是如预期一般行事。对霍根案进行判决时,曾赞成复审该案的怀特大法官在表决中维持下级法院裁决,而曾主张不改变下级法院裁决结果的鲍威尔大法官在表决中要求推翻下级法院裁决。这导致将由奥康纳在认为分校合法的保守共和党任命的四位大法官,和余下的四位主张驳回上诉的自由派和中间派大法官——布伦南、马歇尔、怀特和史蒂文斯——中作出最终决定。会上,奥康纳加入了自由派一方,但并不是彻底的支持。“就法庭记录而言,”她直截了当地说,“其并没有显示男女同校的优势。”<a href="#m54"><sup>[54]</sup></a>威廉·布伦南,多数派中的资深大法官,精心安排这位新任女性大法官撰写性别歧视意见。

6个月后,马丁·金斯伯格走进妻子的书房并把奥康纳的意见放在了她的书桌上。“你读过这个了吗?”他问。

她或许已经认真读过了。奥康纳大法官的第一个性别歧视案意见通篇读起来都像是关于鲁斯·巴德·金斯伯格职业生涯的专著。“刚开始分析该案时,”奥康纳开篇写道,“我们受助于很多牢固建立的原则。由于这项受到挑战和质疑的政策对申请者有明确的性别歧视,因此它属于《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审查的范围,里德诉里德案。”里德案是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第一个案子。

“我们的裁决,”奥康纳继续写道,“同时表明,致力于支持一项以性别基础划分个体级别法规的政党,必须证明这种等级划分有‘极具说服力的正当性’。希贝格诉芬斯特拉案(Kirchberg v. Feenstra)……只有能够证明,至少该等级划分服务于‘重要的政府宗旨,并且所采取的歧视性手段’是‘与达成那些宗旨有实质关联’的。”在结论中,她援引了更多近期案件,这些案件都精准地应用了金斯伯格在克雷格诉博伦淡啤酒案中确立的突破性标准。

虽然没有提及金斯伯格的名字,奥康纳的观点推进了金斯伯格的法律改革运动。该运动为改变禁锢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而来:“检验基于性别进行等级划分的有效性……必须在该前提下进行:突破关于两性角色与能力的固定观念。在确认一项法规的宗旨本身是否反映了陈旧、刻板的观念时,必须格外谨慎。因此,如果一项法规排除或‘保护’某一性别的原因,是假设他(她)们有与生俱来的缺陷或天生低劣,该目标本身就不正当。参见弗朗蒂罗诉理查森案,411 U.S. 677,684-685(1973)(多数意见)。”弗朗蒂罗案是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第二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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