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公私不分之一/猪头肉事件(第2 / 2页)
有个显然跟小吃摊老板相识的中年妇人,掏出十块钱给老板,说要切五块钱的猪头肉带回家。
真正的问题是这里面还有个“作怪”的心理,就像那“猪头肉事件”,亲人或至交之间,因为牵扯不清、礼让不完,帮忙的一边会想,“你是自己人,我不好收钱,搞不好是纯帮忙”;受帮助的一边又想,“我把你看做自己人,明明知道你不比别人强,还找你,你居然还不好好做”;要不然想,“你是自己人,应该服务特别好,怎知到头来,你既慢又差,还比外人贵”。
那一幕是这样的:
至于先客气,后来还是收了钱的,又可能后悔:“真糟糕!早知道你会付钱,而且给得不少,我当初应该快点到,而且做好一点。”
我常光顾小吃摊,而且对用餐时见到的一幕,留下深刻的记忆,一记记了将近五十年。
老板立刻把钱放进口袋,说:“谢谢!”
找亲戚、找熟人,甚至找自己孩子办事,常常比找外人还难。花的精力和金钱,也常比找外人多。
妇人急了,笑道:“这怎么成?钱一定要收!”
我有个邻居的太太说得妙:
“不多!不多!”老板把切好的肉包上,居然连十块钱一起交给妇人,“送您的!”
请问,在这既顾念情谊,又彼此猜忌的情况下,亲戚朋友的关系就能更好吗?
少年时,我住在台北市的金山南路,街的一侧盖满违章建筑,违建的前面摆满小吃摊。
这还只是私人间的小事,要知道,中国人因为“公私不分”造成的损失可大了。它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一大堆弊端。
“我老公对房客比对我还好。有一阵子流行感冒,我发烧,老公一点也不急。可是租我家地下室的房客发烧,我老公却急着开车送人家去医院。我跟老公抱怨,老公居然说他要是不照顾房客,改天人家不租我们房子了。我病了!没关系,反正我是他老婆,跑不掉!”
妇人提醒老板:“我只要五块钱哟!别切太多了。”
◎ 亲人不如生人
老板没把钱收下就开始切肉,一刀一刀又一刀,显然切得超过了五块钱的量。
反正自己人跑不掉!答应别人的事,要一诺千金,答应自己人的事,千金也不必换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