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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成事而说之三/你有没有签过投名状(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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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啊!从此你们成为哥们儿,大家信得过你,有好吃的绝对忘不了你。

所有在场的人、所有的小姐、那个陌生人,都是人证。搞不好还有人借着打手机、拍了照,甚至出场的小姐留了“物证”。

因为,你签了“投名状”。

你知道当你跟去喝花酒,你那票同事有多开心吗?如果你还带出场了,他们就更放心了。

◎ 忌永远黑白不分

你看出有假,刚要说,四周人却喊:“真东西!好东西!”跟着纷纷在鉴藏书上签字,递到你面前,你签还是不签?

嗬!真不少,看来全是真的,其实全是假的。

你刚正不阿,说你不确定,不能签。

你是鉴赏名家,同行邀你去看看宝贝。

没过几天,又有鉴宝的聚会,搞不好还是某拍卖公司的鉴定大会,你认识的那批专家都受邀,据说有惊人的“出场费”,偏偏漏了你。

这也是“投名状”!

如果你是社会新人,看到这儿,请不要害怕,或者怪我危言耸听。

一大桌,全是同事,老张老王老李老孙,还有个不认识的,大家开怀畅饮,由那不认识的埋单;再去下一摊,除了美酒,还有美女。所幸是走后门,房间十分隐蔽,随你们乐。实在开心,借着酒意,还有再下一摊,个别带出场。

我也希望这只是我的“危言”,社会上“干净”得不得了。但我不能不让你知道少数的不干净。

连文化圈都有投名状:

更麻烦的是业界开始传,你鉴定力有问题。一次两次三次都没你的份儿,事实也证明你过气了。而且就算有人拿了东西找鉴定,也不找你,只因为听说你不够专业,而且眼睛“奇苛”,真的都会被你说成假的。

◎ 当大家都指鹿为马

终于有一天,他们又邀请你去了。你也以大家的意见为意见,乖乖地签了名,拿了出场费。

你还能跑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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