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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成事而说之三/你有没有签过投名状(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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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忌纳投名状

知道了这一点,无论你是男生还是女生,你能随便拍摄亲热照吗?

天哪!你们结盟,关那三个路人什么事?你们签状子,就找纸笔来签好了,为什么去杀人,又杀完全无辜的善良百姓?

切记!切忌!

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为了结生死盟约,一起去杀了三个无辜的人。杀之前还对那些冤死鬼道歉:“对不起啊!记住我这张脸,下辈子投胎找我报仇。”

别以为“投名状”是黑道的玩意儿,其实在今天的世界,处处有投名状。

而且,多刺激啊!搞不好他回家把照片发过来给你,你还兴奋呢!

“投名状”,简单一句话:就是大家成为杀人的共犯。你、我、他,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你、我、他,彼此抓着小辫子,绑在一块,有一天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问题是,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好了,如果有一天他的手机或计算机丢了……怎么办?

接着林冲就下山,等在路边,还直怕没人经过、没得杀,终于等到个“倒霉鬼”,砍下头带回给宋江等人看,大家就乐了。

如果你不记、你不忌,很可能中计,有一天成为艳照门的主角。

你看过陈可辛导的《投名状》吗?

他为什么拍照?

林冲投奔梁山泊,大家信不过他,要他纳“投名状”,林冲要去找笔。朱贵说:“你错啦!不是写状子,是你得下山杀个人,再提着头来。”

因为你们好!因为刺激!

“投名状”在江湖黑道早有了。不信你翻翻古典名著《水浒传》。

但会不会也因为他要你签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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