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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惆怅旧欢如梦(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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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乔急了:“万一我将来要走,老板一时半会儿找不着新的,还得林之之暂时顶上去。她对《星期八》很熟,靠得住。”

“你会利用性别优势,她脑子里没这根弦。”老板识女人自有一套,“你的穿着是个女人,但她就是个女的,我没法信赖她。连自己都收拾得不得体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优势何在,怎么能跟客户很好地把公司的优势说明白?主编还得像你这样的八面玲珑,长袖善舞。”

人类对故事是有需求的,纵观市面上卖得大热的小说,它们通常都有一个好故事。情怀是给一部分人看的,但情节是给所有人看的。很多作者都在抱怨自己的作品不被读者赏识,但事实上,谁没点儿情趣,没点儿见解,没点儿幽默感?作者把小刻薄、小尖酸和小机灵当成大才华,就太本末倒置了。还有些人,过分地去卖弄自己的文字,但是,在文字上费劲远不如在故事上用功,让内行看到内涵,让外行看到故事,才是能网罗到尽可能多的读者的方式。

“嗯?”

康乔形容这部童话有《洛丽塔》的气质,像妖精一样,让人心猿意马、无法自拔。简单地说,它具备“挑逗你的好奇心,挑衅你的想象力”的诱惑,但究其本色,它又是个面目纯洁的小少女,很芳香,很洁净。读者们将来会读到一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再用自己的感受去复原童年时代的纯真。

老板仍笑,看得出来他今天心情挺好,也不算忙,和康乔把话说得明白:“林之之专业技能很突出,人也踏实,但若当主编还是不够的。”

明明是个比自己高出那么多的男人,仍激发了她的母性。古语里说,新婚燕尔,如弟如兄,是,她怜他如弟,又爱他如兄,她想待他好,一如对待自己的手足同胞,怀有自家人的情意。

她无法说出自己该有多热爱这高朋满座的欢愉,就是在这一天,她决定留下来。《星期八》的工作是不大像样,但这座城里,有她最尊敬的知交好友赵鹿,有亲如姐妹的方扣,还有她的恋人。而那座城里,只有陌生的人和事,和每年多出几万块钱,以及注定比现在更劳碌的生涯。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舍不得的,还是这里。

这句话通常是女人会说的,由怀中的少年说来,竟也有种柔弱的无助感。康乔心里又是一软,任他抱着,伸出手,一下下地抚着他的头发,像对孩童一样:“别怕,我在。”

赵鹿也看向她,眼中涌起笑意:“不走啦?”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却无人打扰。康乔就这样地抱着薄荷糖,直到他僵硬地转身,将她死死抱住,慌张地说:“别不要我,冰糖,你别不要我。”

整个晚上成了康乔个人秀场,出版商耸眉:“康小姐很会抓住商品的核心所在,若对图书业有兴趣,我想必能助我一臂之力。”

康乔嘴硬:“我是说假如。”

遭遇挖角了,康乔有话直说:“我倒真想跳槽,承蒙老总看得起,咱们可以慢慢商讨,做些能热卖的书。”她和出版商能谈得来,不外乎是大家都把书籍当成商品在操作,这是挺难为情的,对不起文字本身的矜贵,但再阳春白雪的东西,若不能流入市场,也只是一些寂寞的纸张。媒体人都有一定程度的使命感,想将好的文化传承开来,但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得曲线救国,这很悲哀,但除此别无他途。

“顶一顶没问题,但她是坐不了你的位置的。”老板喝了一口茶,笑,“你打算去哪里?找好下家了吧。”

供需双方谈得投机,道别时,赵鹿和康乔不约而同地站起身,去和出版商握手,他笑道:“哈哈,真是一对璧人。”说得康乔也笑了,她穿烟粉色连身裙,赵鹿穿烟灰色长衬衫,是很情侣,如果赵鹿是男人的话,人人都会认为她们很登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不走。嗯,单是为了你给我的画室,我也不走。”放弃有广阔前景的工作,且是好容易才通过面试抢来的饭碗,真可惜。但她热爱多年的明星万安说,人要和最让自己愉快的人和事待在一起,心才会从容平静。她也很迷信这句话,她不要在独自在他乡漂泊,和所爱的人们相隔万水千山。在那里,也会结交到新的朋友,但他们永不是赵鹿和方扣。

薄荷糖一震,杵在原地不动弹了。康乔走过去,从背后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男孩子的气息钻进了她的心里,她默然地意识到,她还是依恋他的。他给予过她那么多温暖,她牢牢地记得,不能忘却。

豁然开朗真是瞬间之事,出版商听着康乔侃侃而谈:“这个童话最妙之处在于讲了一个绝好的故事,可以当悬疑来看,追寻它的过程扑朔迷离,但最终将抵达桃花源般甜美的所在。”

康乔怏怏地退出来,刚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定,薄荷糖就进来了,沉默地递上了一盒桂花糕,转身就走。冷战了三天,他的脸色很差,加之还在感冒,咳得很厉害,康乔心一软,轻声道:“别走……”

出版商对这个很感兴趣:“哦?具体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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