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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钉子(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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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自己的儿子腾出的住房将分给什么人。

B出院不久,又被通知,他儿子一家三口住的那间宿舍,单位要收回。

忽一日,一度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的A重新在单位里出现了,西装革履,踌躇满志,再也不是从前被定为“三种人”时那副灰不溜秋、一蹶不振的落魄相了,变得器宇轩昂,神采奕奕了。有了高级的专车,有了年轻的女秘书,有了一些拥左护右的随员。

他说那让我儿子一家三口住哪儿去。

A的儿子也三十来岁了,也做了父亲,住在B的儿子的隔壁。像他们的父亲们当年是邻居一样。由于父辈们的积怨甚深,儿子辈儿的人们,似乎有心成为睦邻,但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彼此消除隔阂,怎么样才能互相友好。那一种迫不得已的邻居关系,对他们都是很别扭,很尴尬的。但单位是绝对没有能力解决他们那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的,都只有各自认命……

代表单位和他交涉的人说,可以住你那儿么。你和老伴两个人住三居室,不是太冷清也太浪费了吗?和儿孙住在一起,不是也热闹,正可享天伦之乐嘛!

于是大兴土木,将那半边楼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挂出了一块什么什么公司的牌子。A的儿子也成了那公司的办公室主任。

于是A买成了。

B呢,到处写信上告。可是这种事儿,告也告不出个名堂。上边派人了解,最后表态,支持的是党委,不是B。还批评B,闹个人意气,对单位的经济利益是有害的。

但没有一个党委成员支持B,都说别翻历史旧账了,多没意思啊!“三种人”不是现行反革命,人家出高价,从全体员工的利益出发,干吗不卖啊?

B一气之下辞去了党委副书记之职。

三十多年间,这单位竟连一幢家属宿舍都没盖过。B因为是党委副书记,上级特批了一套干部宿舍。这尤其是他的得意之处。他原先住的那间宿舍,由他的儿子住着了。他的儿子已经三十来岁了,做了父亲,于是B其实变成了爷爷辈儿的人……

他说那是上级分配给我这副局级干部的住房,不是分给我儿子的!

又过了十几年,到了九十年代,到了现如今。B已经五十四五岁了。B当官当得并不轻松,更不潇洒,满心想潇洒也潇洒不起来。单位是个和“市场经济”企图挂钩却挂不上钩的单位,靠吃“皇粮”维持,死不了也活不长。这个月的工资勉强发下去了,下个月的工资就没保障。何况他这位党委副书记,负责的尽是鸡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儿。他的两鬓已经斑白了。不过他渐渐地习惯了自己是党委副书记,渐渐地习惯了抓那些鸡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儿,仿佛自己天生就是要做党委副书记的,仿佛自己抓那些鸡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儿,全是对于一个科研单位顶顶重要的事儿,非他莫属之事。有时他独自一想,同代人中,现如今混到副局级的人是有限的。于是又很欣慰,很有些得意。甚至,在某些场合,某些人面前,很有些大权独揽、颐指气使的样子……

对方说,可你儿子不是单位的人,这叫以权谋私!单位住房多么紧张,你又不是不知道!

而A渐渐地被B也被人们遗忘了。因为一切好事,A自认为,人们也认为,他是再也没有沾边的资格和权力了。

单位卖办公楼之前,自然是要召开党委会统一意见的。身为党委副书记的B,持坚决的反对态度,并扳着手指头历数A在本单位的不光彩的历史。

辞就辞,没谁觉着离了他就不行。群众甚至认为他太小心眼儿,太矫情,太不把群众的利益当回事儿。甚至有许多人背地里说——整个儿一草包,早该让贤了。

原来在B做党委副书记并沾沾自喜的这十多年里,A被某私营公司聘去,潜心于科研,竟大有成果,拥有了数项专利,在该公司拥有了相当可观的一部分股份,还成了副总经理。

于是B病了,住院了。

他想买下单位的半边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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