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苦行文化”之流弊(第2 / 2页)
理念好比粘在树叶上的蝶的蛹——要么生出美丽,要么变出毛虫。
我这么认为……
有些人可不是这么看问题。他们似乎认为——贫病交加和冻高粱米饭团构成的人生,肯定与世界名著之间有着某种意义重大的、必然的联系。似乎,非此等人生,便断难有经典之作……
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倘有文化人和艺术家的人生救济基金会存在着的话,那多好啊!
在我看来,这是很值得同情的。我一向确信,倘雪芹的命运好一些,比如有条件讲究一点饮食营养的话,那么他也许会多活十年。那么也许除了《红楼梦》,他还将为后世再多留下些文化遗产……
还有伟大的贝多芬,我们人类真是对不起这位千古不朽的大师啊!他晚年的命运竟那么的凄惨。我们今人在富丽堂皇的场所无偿地演奏大师的乐章,无偿地将他的命运搬上银幕,无偿地将他的乐章制成音带和音碟,并且大赚其钱时,如果我们居然还连他的苦难也一并欣赏,我们当代人多么地不是玩意儿呢?!
曹雪芹一生只写了一部《红楼梦》,而且后来几乎是在贫病交加,终日以冻高粱米饭团充饥的情况之下完成传世名作的。
“苦行文化”的意识,是企图将文化和艺术用某种崇敬意识加以异化的意识。而这其实是比文化和艺术的商业化更有害的意识。
其特征是——宣扬文化人及一切文艺家人生苦难的价值,并装出很虔诚很动情的样子,推行对那一种苦难的崇拜与顶礼。
因为,后者只不过使文化和艺术泡沫化。成堆成堆的泡沫热热闹闹地涌现又破灭之后,总会多少留下些“实在之物”;而前者,却企图规定文化人和艺术家的人生应该是怎样的,不应该是怎样的。并且误导世人,文化人和艺术家的苦难,似乎比他们留给世人的文化遗产和艺术经典更美!起码,同样的美……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从报刊上繁衍着一种荒唐又荒谬的文化意识,我把它叫作“苦行文化”的意识。
不,不是这样的。文化人和艺术家的苦难,从来不是文化和艺术必须要求他们的,也和一切世人的苦难一样,首先是人类不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