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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辩论的表情(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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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不同。

比如所谓国防文学与大众文学之争,很难说哪种观点特正确,而哪种观点错到家了。

若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但相反而且对立,那么别人百分之百错了,一点儿对的地方也没有的。即使明明觉得确有对的方面,态度上往往也要违心地强硬。

我又联想到五四时期,那是一个“大辩论”的时代。当时也没留下现场辩言(录音机在中国还是稀奇物),但留下的辩文却是许多的。辩文比于现场辩言,毫无疑问是思考得更为成熟的。即使如此,我们今人读后,仍只能从对方辩文的结合中,形成对当时年代某种思想分歧乃至对立较为全面的认识、理解;否则不能。

这样的人,还有救,因为毕竟听出了别人的观点也有对的成分。

在官场——不少大官那样。他们根本听不进下级官员与自己的主张不尽相同的观点。若竟相反,简直还视为“犯上”,就算是当场没驳,内心里已将相反的观点一棒子打死了。

那种对他人观点一味地驳的态度,依我看来,在中国已是积陋成习,体现于许多方面。

在学校——不论小学、中学、高中还是大学,若是讨论课,老师们太听不进学生与自己观点相反的看法了。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往往是——我要使你记住的是教材所要求的观点,教材会错吗?教材不会错的,老师便也不会错。教材“规定”这篇课文要分三段,你为什么偏觉得分四段也可以呢?教材说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是这样的,你为什么偏偏读出了那样的思想呢?尤其在大学里,老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时,师生之间发生歧见的时候是不少的。一般而言,老师的知识积累毕竟广一些,思考也肯定比学生全面一些。却也有些时候,学生的观点并非完全没有一点儿合理性,只不过与老师的观点部分相反;结果会怎样呢?当然是学生放弃自己的观点,因为老师对学生观点的“驳”,大抵也是以胜为快的。说来惭愧,我自己初做导师时,也曾那般过的,而学生固执己见,我还抱怨学生“脑子不开窍”——后来答辩时,有别的老师对该学生的观点予以肯定。我自以为见多识广,但老师中知识比我丰富,看问题比我全面,具有听的智性者太多了呀。我当时是暗不服气的,后来看书,方知片面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于是始不敢认为自己思想肯定正确,看问题肯定全面;即使在与学生讨论问题时。

还联想到了“文革”中“红卫兵”“造反派”们的“大辩论”——那既不是“辩”,也不是“论”,只不过是一味地“驳”。一味地“驳”与“辩论”之不同在于——后者也要客观评说他人观点的得失,有得说得,有失言失;而前者仅激烈评说他人观点的失,对于他人观点的合理部分,往往只字不提。或因根本没听,或因明明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

在单位,同一件事,因为各部门的人所处的部门立场不同,利益不同,歧见发生更是司空见惯。

“你这种看法,我认为也有对的方面……”我觉得我们的同胞太缺少此种听的态度了。于是在听别人阐述他们的观点时,就会呈现出不屑的表情。

不可救药的,也可以说可怕者是——那种半点儿不同的声音也听不进耳,一向地认为自己一贯正确,凡与自己观点不同之人,都是持错误观点的人和坚持错误观点的人。而正是这种人,又一向认为别人不可救药,错得可怕。

后来我就悟出了听别人的观点也要有点儿悟性的道理,受益匪浅。

这样的人若为官,更可怕。

于是我联想到,自己也与某些外国朋友辩论过关于中国或世界的某事——我说时,他们自然听得认真。往往,刚才彼此的观点还很对立,我一说完,他们居然会紧接着说:“你这种看法,我认为也有对的方面……”

比如教育救国、科学救国、实业救国、革命救国等等主张,在当年都是为了救国,都有对的道理;不论持哪一种主张的人都难以将另一种主张一棒子打死。

总而言之,我时常觉得,这类那类歧见弥漫于我们的社会,而许多同胞习惯于认为——错了的当然是别人。

比如白话文与文言文的审美价值之争;

别人为什么错呢?

比如所谓直译与意译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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