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1 / 9页)
起运那一天毛主席铜像的脖子上被套上了铁索,吊车将“他”高高吊起。突然间天色骤阴,乌云急骤,紧接着下了倾盆大雨。倾盆大雨中夹杂着红果大小的冰雹。电闪雷鸣,天穹上翻江倒海!于是围观万千民众,齐刷刷跪在雨中,许多人哭喊着,毛主席,别离开我们!毛主席,别离开我们!一位伟大的人物逝世十余年后,仍对民众的心理产生如此之巨大的深刻影响,其情其状,令人肃然愕然而又怵然。使许多没有迷信思想之人也不禁地迷信起来。那外国公司的老板感到不吉祥,反悔初衷,要求退款。所以老人家的那尊全身铜像才没流失到国外去。“他”成了这座城市的一桩圣物。而今我的铜像是崭新的,是镀金的。我是一个官小之人,我是一个划时代的投机者,我还是一个窃国者,一个因投机成功因窃国得逞而一夜暴发的家伙!行行色色的所谓“公仆”前来为此典礼捧场,只不过由于我贿赂了他们;万千民众聚集在这里,只不过由于可以得到一张编了号码的购买“V股”的优先券!
曲副书记笑了,半揶揄半认真地说,关系特殊不特殊,天知、地知、你知、他知,我们大家,那可就都是没法儿知道的喽!
另外一些人又将向更多的人传播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事实。而老家伙将不知向谁去解释,想解释也解释不过来,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甚至,在他还没来得及完全明了被强加在自己身上的角色意味着什么时,普遍的公众可能已经将他看成是我船舱里的隐蔽人物了!
这个嘛……我环视了他们一遭,扑哧一笑,举杯道,审问啊?喝酒,喝酒!
我承认我够损的,但是不损的中国人如今已经很少了。很损的人恰恰大量集中在如我一般的成功者型的中国人中。林彪当年有句名言——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现而今办成大事儿的条件复杂化了,光靠说假话不太行了,还得附加一个“损”字。
一个同桌人便问,那谁清楚啊?
列位宽恕我!
车开走了,我一转身,曲副书记站在我身后。
我一手搀着他,一手捂住他兜,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半推半送地弄进了车。
曲副书记左右瞧,见没谁紧跟出来,便低声对我说,咱俩之间的事儿,今天齐了啊!以后的事儿,再男论。
我比他更急赤白脸地说,那你就别往外掏!那你就别往外掏!
我说,明白。明白。
我的话说得老家伙莫名其妙,直翻白眼。
“V股”正式上市那一天,成千上万的市民变成了疯狂的股民,其情形不禁使人回忆起文化大革命,只不过股民们不戴袖标不唱“造反有理”罢了。
我说,你们谁也别心理不平衡,谁也别嫉妒,嫉妒也是白嫉妒,我和秦副书记的关系究竟有多深,那是连他自己有时也不太清楚的……
先是,在可容纳数万之众的市中心广场,举行我的镀金全身铜像之剪彩典礼。我的全身铜像高达3.26米。为什么3.26米,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在广场的另一端,庄严地举起着一只手臂的毛主席的全身铜像,也高达3.26米。至于毛主席的全身铜像为什么高3.26米,我就更不清楚了。当市委书记所持的金剪刀悄无声息地剪断红绸之际,万众屏息敛气,广场一片肃穆。红绸滑落,我的全身铜像金光闪耀,顿时吸引住了万众敬仰的目光。于是五十架管风琴齐奏《尾巴颂》之乐曲,神圣、雄浑、高亢,直冲霄汉,激励着万众的心弦。男女各一千人组成的庞大歌咏队,伴随着乐曲唱道:啊!……啊!……尾巴!宇宙之神赐予我们的尾巴!我们的宝贵的拥有,我们的第三只手,引领我们向前迈进的感觉,伟大的感觉,我们从此不忧愁,我们不显,我们用纯洁的心来感受,这宝贵的拥有!这骄傲的拥有!啊!……啊!尾巴!……尾巴!我们将永远捍卫的尾巴!曲终欲罢,市委书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讲。他讲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往耳朵里听。我站立在主席台正中,左边是一些衣冠楚楚的官员,右边也是一些衣冠楚楚的官员。他们身上穿的是我为他们定做的高级西服,他们颈上系的是我赠送他们的高级领带,领带上是纯金的硕大的领带夹。镀在我的全身铜像上的黄金,是手工打做那些领带夹的百倍。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典礼的一切费用,全都出在我从银行的贷款中,一分钱也不花我自己的。我始终仰望着我的镀金的全身铜像。除了毛主席他老人家,我可能是这世界上惟一的一个,有机会活着仰望自己高达3.26米的全身铜像的人了!而且是镀金的!那一时刻,我的金光闪耀的全身铜像,使我自己也不禁地崇拜起自己来!这一种自己对自己的巨大的崇拜激情,使我全身热血奔涌,使我泪盈满眶!我的铜像也如广场那一端的毛主席铜像一样,庄严地举着一只手臂。毛主席的铜像,仿佛在向我的铜像招手。他老人家的铜像,已经锈旧了,已经黯然无光了。那是本市剩下的惟一一尊毛主席铜像。曾被一锤定价地拍卖过,买了去的是某外国公司,企图完整地运回国去,摆放在公园里供人参观。他们当然不是出于崇拜和敬仰之情,只不过是出于一种炫耀心理。看,他把中国人的前伟大领袖的铜像买回国了!好比能将秦始皇墓兵马俑的一具真品买回国。
于是众人皆笑。那一张张笑脸的后面,掩饰着的是对秦副书记这位纪检委书记的大不信任和暗嘲。
他急赤白脸地说,这像什么样子!这像什么样子!
目送曲副书记的车也开走了,我才从容不迫地踱向我自己的车。坐在车里,我想,对我的最可爱的人们,是不可以像剥削成性的私营老板对待打工妹们一样的。也就是说不可以利用过度。利用过度了,他们极易由最可爱的人变为最危险的人最可怕的人。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对付我报复我,最终的结果,必将是我这位由他们通力缔造出来的企业家,完蛋在他们这些缔造者们手里。好比美国电影里那些能力强大的机械人,最终完蛋在缔造者们手中一样。我和他们的关系,只能是几番交易后结一次账的关系。只有这样的关系,才是一种足以长久维持的方式。至高原则是——在任何对我不利的情况下,我都不能出卖他们。出卖只会使我更无助,更迅速更彻底地走向完蛋……
散席撤宴之时,趁着混乱,我将一包餐巾纸往他兜里揣。谁都没看清我往他兜里揣的什么,连他自己都没看清。但是许多人都看见我往他兜里揣,而他拒绝的情形了。
我又想到了秦副书记那老家伙,从今往后,一些人将向另外一些人传播这样一个他们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子虚乌有的“事实”——在市一级领导干部中,和我这位“五星级”企业家关系最特殊最铁最深的,不是别人,乃是纪检委书记。他常交待我替他办事儿。他老伴儿他儿媳妇也常利用我办事儿。那么我肯定也就替他所有的三亲六戚都办过事儿了!至于办的是些什么性质的事儿,则就全凭每个人去想象了!我还暗中往他兜儿里塞过钱,那一包餐巾纸,当然是会被想象成钱的,或者是贵重的首饰。而老家伙当众对为我立镀金全身铜像的暧昧态度,将被评论为一种当众所放的烟雾。是欲盖弥彰的伎俩……
老家伙七分醉了,我可一点儿都没醉。他口口都真喝,而我几乎口口都假喝。我明知他回到家里,肯定是要一再对他老伴儿进行逼供的。也肯定是要打电话给他的儿子的。而他那当小学校长的儿子,肯定是要对自己当小学教员的妻子进行逼供的。但那又怎样呢?我完全可以推说我醉了,根本不记得此时此刻的事儿了。对一个酒醉之人的话大兴问罪之师,显得一位官员的气度太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