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4 / 4页)
一个法官问道:“请问,这里是格律诗公司吗?”
冯世杰说:“我同意。”
1998年6月16日上午,一辆法院的面包车在格律诗音响店的门前停下,从车里下来两个穿法官制服的男人,抬头看了看音响店的牌子,走进店里。刘冰和小杨出车送货,店里只剩下叶晓明一个人,店里这时没有顾客,他正拿着(又鸟)毛掸拂拭音响机柜上的灰尘,看见两个法官进来,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但仍以接待顾客的方式迎了上去。
刘冰说:“我也同意。”
叶晓明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叶晓明在送达回执上签过名字和日期,法官收起回执走了。
叶晓明说:“董事长,公司从组建到现在,有很多事我们与丁哥的意见不一致,但是所有的事没有一件采纳过我们的意见。现在是非常时期,公司毕竟是咱们自己的事,这次求和不管是对了还是错了,我希望董事长能给我们小股东一次机会,哪怕一次,也算董事长承认我们小股东的存在。”
法官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拿出几份文件递给叶晓明,说:“我们是法院的,本院已经受理深圳乐圣音响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今天向你公司送达原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责任通知书,请你签收一下。”
这时,冯世杰也插言道:“董事长,丁哥的决定肯定有丁哥的道理,无非是借乐圣旗舰影响打格律诗的品牌,也是为公司好。如果求和能避免打官司,咱不是既达到了目的又省了一大笔诉讼费吗?其实道个歉也没啥,人一辈子谁还没个低头的时候。”
叶晓明说:“在,我就是,我是公司经理叶晓明,请问您有什么事?”
叶晓明起身说:“那就决定了,我和董事长去深圳。刘冰回北京守摊子,世杰去订明天的机票,请董事长把10万元的支票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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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简短的股东会议结束了。
此刻欧阳雪考虑的不是求和结果,而是求和本身的性质。道歉和道歉礼金实际上就等于格律诗公司承认了不正当竞争,并以10万元作为损害赔偿。如果乐圣公司的目的是要置格律诗公司于死地,道歉和道歉礼金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助长乐圣公司的气势,使本来就一团迷雾的局面更加复杂了。
法官又问:“公司负责人在吗?”
欧阳雪经过慎重考虑,说:“如果一定要道歉,只能按商业摩擦的不愉快道歉,性质是私下调解、协商,不能按违法道歉,是不是违法得由法院说了算。如果乐圣不是以置格律诗于死地为目的,这个结果他们应该可以接受。如果是置于死地的目的,道歉和礼金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等于格律诗承认了不正当竞争,那会死得更快。”
叶晓明答道:“是。”
叶晓明听了之后点点头说道:“也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