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夜 认真的人生“活在当下”(第2 / 18页)
青年:但是,先生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许我的确可以通过他者贡献喜欢上自己,也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或者体会到自己并非是无价值的存在。
青年:……如此想来,我似乎能够理解先生上次所说的“存在标准”的意思了。我的确没有认真想过自己无法劳动、在“行为标准”上做不了任何事时候的情况。
但是,仅凭这一点人就会幸福吗?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如果不成就一番名垂后世的大事业或者不证明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的话,那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哲人:是的。是缺乏人生和谐的人。
哲人:如果能够真正拥有贡献感,那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因为即使不特意去寻求他人的认可,也可以体会到“我对他人有用”。也就是说,受认可欲求束缚的人不具有共同体感觉,还不能做到自我接纳、他者信赖和他者贡献。
青年:先生您说“一切烦恼皆是人际关系的烦恼”。反过来说就是,我们的幸福也在人际关系之中。但是,我还无法理解这一点。
青年:您是说,只要有了共同体感觉认可欲求就会消失吗?
哲人:是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哲人:会消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
青年:不不,这可与您之前的话互相矛盾呀!寻求他人认可是获得贡献感的手段吧?另一方面,先生又说“幸福就是贡献感”。如果是这样,那岂不是满足了认可欲求就等于是获得幸福了吗?哈哈哈,先生在这里又承认认可欲求的必要性了吧!
但是,排斥的同时也有所思考。的确,我也曾深入考虑过幸福的本质,而且一直在寻找答案。但是,关于“自己如何能够获得幸福”这个问题,却未必认真思考过。我虽是哲学的门徒,但也许并不幸福。
哲人:你忘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获得贡献感的手段一旦成了“被他人认可”,最终就不得不按照他人的愿望来过自己的人生。通过认可欲求获得的贡献感没有自由。但我们人类是在选择自由的同时也在追求幸福。
哲人:对人而言的幸福是什么?这是哲学一直探讨的主题之一。在那之前,我以心理学只不过是哲学的一个领域为理由,几乎从未关心过心理学整体。并且,作为哲学的门徒,关于“幸福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有着自己的见解。因此,不得不承认,听到克里斯汀的话时我产生了一些排斥感。
青年:您是说幸福得以自由为前提?
青年:……获得幸福的勇气。那么,我要问一下这种“勇气”的具体状态。
总结一下哲人的主张,就是这样:人只有在能够感觉到“我对别人有用”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但是,这种贡献也可以通过看不见的形式实现。只要有“对别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就可以。并且,哲人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幸福就是“贡献感”。的确,这也是真理的一面。但是,幸福就仅止于此吗?我所期待的幸福并不是这样的!
从这一刻起,就能变得幸福
追求理想者面前的两条路
哲人:是按照“行为标准”来接受自己还是按照“存在标准”来接受自己,这正是一个有关“获得幸福的勇气”的问题。
青年:什么呀!简直像是骗子的措辞!难道先生您就那样上当了吗?
哲人:是的。作为制度的自由因国家、时代或文化而有所差异。但是,人际关系中的自由却具有普遍性。
哲人:我明白你的问题。我第一次听阿德勒心理学报告的时候,担任讲师的奥斯卡·克里斯汀——他相当于阿德勒的徒孙——说了下面这段话:“今天听了我的话的人,从此刻起就能够获得幸福。但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人也将永远无法获得幸福。”
青年:先生你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认可欲求吧?
对人而言的幸福不过就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吗?也就是说,我们的生命就为了这么渺小的港湾或喜悦而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