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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略谈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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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不但没有欢呼,还当面“吐嘈”斯蒂芬·金。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颁奖典礼于纽约举行,斯蒂芬·金不顾肺炎感染,抱病出席,还花了七万多美元,大手笔包下六张桌子,邀请同为畅销作家的好友谭恩美、约翰·格里逊参加,也给他们一张免费的请帖。他诚恳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与所谓‘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然而,以《大火》(<i>Great Fire</i> )一书赢得该年度小说奖的七十二岁老作家雪莉·赫札德(Shirley Hazzard),却不买这位五十六岁小老弟的账,不但告诉美联社记者,自己从没读过斯蒂芬·金的小说,还当着九百位来宾的面,老实不客气地说:“就算给我们一份当前最畅销的书目,我也不认为我们会从中得到更多满足。”“我们的这些爱好是严肃的,我们有自己的直觉、个性,我们知道自己该读些什么。”

不同的人生阶段里,这种关于写作的焦虑,以着不同的面貌出现。“退稿”当然是其中一种,但不严重。对于一个以写作为乐的十四岁少年而言,墙上悬挂退稿的钉子因无法负荷重量而掉了下来,充其量换一根更长一点的就是了。类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你很有才华,再加把劲吧!”的退稿注语,则让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无穷,前途无限。

结语

一九五四年,七岁的他,因病休学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画。在母亲的鼓舞下,他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赏赐的一块美金稿费。他自觉人生就此开启了一扇“可能”的大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了。

在可预见的将来,“通俗”与“严肃”之间的文学战争,只怕要再继续相持下去。斯蒂芬·金还看得到,但未必还会去趟浑水,与人对骂。毕竟,他已挣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块功碑,对老校长有交代了。就一位终身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两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也实在太牵强了。诚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Neil Baldwin)在宣布斯蒂芬·金得奖时所言:“我们要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什么是文学。”假如我们放宽视野,不坚持“作者之死”,而将“写作的态度”视为文学的最基本要素,那么,文学的世界或将更为多元富饶、平易近人一些。而斯蒂芬·金在《午夜四点》(<i>Four Past Midnight</i> ,1990)序言里的这段话,也显得更有意义了:

一九九一年,美国笔会通讯针对“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的分野进行讨论,小说家厄休拉·佩琳(Ursula Perrin)写了一封信给笔会,公开说:“我写的是‘较好的’小说,意思是说,我不写罗曼史或恐怖小说或推理小说。”这段话激怒了斯蒂芬·金,他疾言厉色地反驳,就算畅销小说也分千百种,其中有好的,也有坏的,“他们中间某些人的作品,有时或经常充满文学性,且全都是讲故事的好手。而这使我远离了平淡无趣的生活……丰富了我的闲暇时光。这样的创作,在我看来,始终是正直体面,甚至是高贵的。”哪能一锤定音,妄定优劣呢?

一生最爱是恐怖,听起来似乎有些病态,许多人也认为这是斯蒂芬·金在尝到甜头、靠着吓人赚得亿万家产之后的说辞,根本是哗众取宠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们若以“恐怖小说”跟“写作”来代替“道”与“仁”这两个字,再用这段话来形容斯蒂芬·金的这一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只有好小说跟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斯蒂芬·金想说的就是这个。然而,一如前此所有关乎此一主题的讨论,这次的争论,还是各自表述,偶有交集。原因是,此事表面虽仅关乎“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区分的合理性与否,但,问题底层除了文学典范的更替、文学史的流变,例如,狄更斯如何从通俗多产的通俗文学作家一变而为今日英国文学史中浪漫主义的经典作家;或艾略特(T.S.Eliot,1888—1965)的《荒原》(<i>The Waste Land</i> ,1922)跟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的《尤利西斯》(<i>Ulysses</i> ,1922)如何型塑现代主义,而将小说带入到“晦涩难懂才叫文学”的窄胡同等等,事实上,还涉及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化变迁,例如,写作的商业化、出版的娱乐化、文化霸权的攻防,甚至人性的本质,绝非三言两语说得清楚、讲得明白的——“道假诸缘,复须时熟”,典范的更替,岂是说换就换的?

此后二十多年之间,这些话成为斯蒂芬·金挥之不去的阴影。他还在写,且割舍不下“这些垃圾东西”。“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像一个滤网,网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可以流过你的滤网,而且一点困难也没有。你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在我的滤网中通行无阻。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责任去转换这些堵住我们思想滤网的糟粕,最后会发展出某种才艺来。”成名之后,斯蒂芬·金曾经这样解释他的写作嗜好,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

最后的肯定

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

我依然喜欢好故事,爱听好故事,也爱讲好故事。你也许知道(或在乎),也许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这本和下面两本书,赚了大钱。如果你在乎,那你也应该知道,在“写”(Writing)这件事上,我并没有得到一文钱。正如其他自发性的事情一样,写作本身是超乎金钱之外的。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这种想,只会让创作过程便秘而已。

傅月庵

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i>The Pit and the Pendulum</i> )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三十六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他这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大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钱终于不是梦。下午两点钟,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要他把钱退还同学,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个《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赚足了零用钱的他,内心还是感到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惨遭车祸,幸得大难不死。二〇〇〇年出版《写作这回事》(<i>On Writting</i> ),颇有为自己一生盖棺论定、薪传后人的意味。二〇〇二年夏天,传出他罹患老年黄斑病变,恐有失明之虞;到了冬天,他又说要急流勇退,即将封笔了。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显示长日将尽,时不我予。大师一辈子念念不忘,希望能在美国文学史上立块碑,好向老校长证明自己没有糟蹋天分、没有浪费时间、不是写些垃圾的心愿,眼看是无法完成了。谁知就在这个时候,“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竟然宣布,他获得二〇〇三年全国书奖的“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自小就对公认有助于“精神向上提升”的优良课外读物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无甚反应,吸引他废寝忘食钻读、赶场的书籍和电影,几无例外都是关于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蛇发魔女、开膛手杰克……这种直到今天还是被教育人士视为“儿童不宜”的“低劣”创作,并且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让他感到兴奋满足。写作反映人生,你读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动之于心,很自然形诸于笔,尤其对于中学八年级生而言。

斯蒂芬·金终于收到请帖了,而且是上台领奖的请帖。消息传出,美国文学界仿如被捅穿了的马蜂窝,群情沸腾:不屑者有之,阴谋论以对者有之,鼓掌叫好者有之。争论持续一个月,从报章杂志一直延续到颁奖会场。保守派大将、一辈子宣扬“西方正典”不遗余力的耶鲁大学教授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开炮直斥这是“可怕的错误”,因为斯蒂芬·金“根本不是个好作家”,“他的作品,过去被称为‘廉价惊险小说’。就是这玩意儿,他们竟还相信里面有什么文学价值、美学成就,以及启迪心智的思想,这只能证明这群评审都是白痴!”著名文学评论家列夫·格罗斯曼(Lev Grossman)则在《时代周刊》写了一篇《老金万岁》,大力声援斯蒂芬·金。他认为“斯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诚恳的,而且是勇敢的”,“下一个文学浪潮,不会来自高雅处,而是来自低俗处,来自药房架板上那些用烫金外包、封面轧花印字的平装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继续读你的吧。这场变革不会让圣徒们为之欢呼的”。

一生最爱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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