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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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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希尔的侧写报告以一个不祥的警告结束:

如果摈弃罪犯的动机是生孩子(使受害人受孕)的想法,认定性侵是受仇恨所驱动,那么作为一个捕食者,他的作案方式显然还会发生演变。从强奸变成杀人仅仅是个时间问题。

梅根的警告使博斯和贝拉加快了办案节奏。他们向地方和国家的执法机构又发了另一组邮件,在邮件里附上梅根的侧写报告。在圣费尔南多当地,博斯和贝拉打了很多电话,试图在有很多案子要查、时间却相对很少的情况下,打破警探身上典型的执法惰性。

可他们得到的反馈却很少。洛杉矶警察局北好莱坞分局一个办理抢劫案的警探报告说,他碰到的一起悬案发生过割开纱窗的情况,但并没有出现强奸。警探说受害人是个二十六岁的西班牙裔男子。博斯让警探找到这位男子,问对方有没有女友或妻子,询问她是否因为害怕或不好意思没有报告被性侵的事情。一周后,洛杉矶警察局的警探来了回复,他说公寓里当时没有住着女人。这显然是个无关的案子。

博斯只能继续干等着。强奸犯的DNA不在罪犯的DNA数据库里。罪犯从没被提取过DNA。除了精液以外,他没有留下指纹和其他证据。博斯在圣费尔南多和其他地方没有找到另一件相关的案子。关于是否要向公众披露案情、向市民求助的讨论被局长暂时搁置了。这是执法上的一个老问题了:向公众披露案情能获得破案的突破性线索,从而抓到罪犯,还是会打草惊蛇,令罪犯改变作案模式,将恐怖的魔爪伸向其他地方毫无戒备的社区?

性侵在时机上的相似性非常明显。所有受害人都是在其排卵期遭到性侵的——女人们最容易受精的时段。在博斯和贝拉看来,这一点可以表明,这四起案子情况都是如此,这绝非巧合。他们的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了强奸犯的身影。罪犯显然仔细挑选了实施犯罪的具体日期。既然有关受害人生理周期的信息都能在家里找到,强奸犯想必已经提前知道了具体的信息。这意味着作案人偷偷跟踪过受害人,很可能事先潜入过受害人家中。

另外,从对强奸犯的描述来看,很容易看出强奸犯不是个西班牙裔。两个不说英语的受害人说,强奸犯用西班牙语对她们下命令,但西班牙语显然不是他的母语。

案子之间的联系令人震惊,这就引出了一个令人深省的问题,在博斯作为志愿警探到圣费尔南多警察局工作之前,这里的警察为何没有把几起案件关联起来。问题根源于警察局的预算缩减。性侵案正巧发生在警察局规模缩减的时候,侦查处剩下的人有更多案子要查,处理每起案子的时间就变少。四起强奸案最初由不同的警探接手。后两起发生时,调查前两起案件的警探都已经离职了。没有人对发生的这四起案件具有宏观的理解,侦查处也缺乏持续的监督。因为没有警督,督察的工作只能由特雷维里奥警监负责,但特雷维里奥还要负责局里其他部门的工作,不可能知晓每起案件的情况,更别说了如指掌了。

三起收集到精液的案件的DNA鉴证结果显示,作案的是同一个人。博斯找到的案件关联被证实了。毫无疑问,有个系列强奸犯四年内在圣费尔南多小城至少犯下了四起案子。

博斯相信受害人还不止这些。单单在圣费尔南多的人口中,估计就有五千个非法移民,非法移民中有一半是女人,其中许多人在遭到侵犯后不会打电话找警察。另外,这个以强奸为乐的家伙似乎也不可能单单在圣费尔南多这个小城里作案。四个已知的受害人都是拉丁裔,外形都很相似:棕色的长发,黑亮的眼睛,苗条的身材——所有受害人的体重都没超过一百一十磅。毗邻的两个洛杉矶警察局的分局拥有更多的拉丁裔人口,博斯相信,在那两个分局的辖区一定能找到更多的受害人。

对于“割纱工”的案子,博斯和贝拉在这个问题上意见相左。贝拉希望对公众披露,她认为即便找不到线索,能把强奸犯赶出圣费尔南多也好。博斯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暗中调查。他觉得向公众披露的确能把作案者赶出圣费尔南多,却无法制止受害人增多的势头。捕猎者在被抓前不会收手。他们会调整作案模式后继续犯罪,像鲨鱼一样扑向下一个受害人。博斯不愿把威胁转到另一个社区。他觉得应该趁作案人活动频繁的时候在圣费尔南多把他抓住。

可两者之中谈不上哪个是正确的,局长似乎还在等待,希望博斯在下一位受害人被性侵前取得进展破案。博斯很庆幸不必由自己来做决定。他想这就是局长能挣到大钱,而自己只能义务劳动的原因所在。

博斯检查了邮箱,发现“割纱工”的主题栏下面没有新的邮件。失望中他关上电脑。博斯把笔记本放回口袋,思忖着特雷维里奥在隔间里闲荡时是否看到了他在笔记本上记下的内容。特雷维里奥过来的时候,笔记本正翻开在记着詹姆斯·富兰克林·奥尔德里奇的名字的那一页。

他既没劳神对特雷维里奥说再见,也没有在门边的公示板上写下离开的时间,便离开了侦查处办公室。

发现案子间的关联以后,博斯在圣费尔南多警察局的时间基本都花费在了与圣费尔南多谷周边芝加哥警察总局各个分局抢劫和性侵调查组的警探联络上。与此同时,博斯也和附近伯班克、格伦代尔和帕萨迪纳的警察局一直保持联络。他对割破纱窗或纱门以及用到面具的悬案都非常感兴趣。迄今为止,博斯还没得到任何反馈,但他知道必须让警探们关注这个案子并进行调查,也许要让记事的合适警探知道。

得到局长的同意,博斯还联系了在联邦调查局行为分析处担任资深侧写师的朋友。博斯在洛杉矶警察局工作、梅根·希尔在联邦调查局工作的时候,两人一起合作过好几件案子。梅根现在已经从联邦调查局退休,在纽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担任法医学教授。梅根同时还做私人侧写顾问业务。梅根同意研究一下博斯的案子,收费优惠,博斯把“割纱工”案子的资料打包寄给梅根。博斯特别想知道强奸犯的动机和心理。“割纱工”进行跟踪时为何要考虑潜在受害人的排卵期?如果想让受害人怀孕,他为何会选两个服用避孕药的女人?博斯感觉对嫌疑人的推断有所缺失,得找个专业侧写师帮忙分析才行。

梅根过了两周才回复博斯。梅根对案件的评估表明,作案人并不是想让受害人受孕而挑选的性侵日期。事实恰恰相反,他追踪受害人及之后性侵的细节表明,他对女性怀有根深蒂固的恶意,对女性经期流血的身体特征非常厌恶。他之所以选择受害人排卵的日子性侵是因为他觉得这天在女性生理周期中是最为干净的一天。从心理上而言,这是性侵最为安全的一刻。梅根在侧写上补充道,强奸犯是个自恋的捕食者,智商比一般人要高。另外,强奸犯很可能拥有一份对智商要求不高的工作,使雇主和同事都觉得他行事低调。

罪犯对规避警察识别身份和追捕的能力有着相当的自信。在发生的这几起案件中,其在做计划和等待时都小心翼翼,但每次都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精液,似乎又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梅根认为作案人不是想让受害人怀孕,而是意图奚落对方。罪犯向博斯提供了所有给他定罪的证据,博斯的任务就是要抓住他。

梅根同样注意到罪犯在现场留下可供检验的证据,觉得这有些突兀——为何用面具隐藏住自己的脸部特征,却要留下精液呢?她觉得罪犯也许是受害人以前见过的人,或性侵后会以某种方式与她们发生联系,也许他想通过再次接近受害人得到些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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