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五月二十二日 星期二(第4 / 22页)
他们两人站在那儿对视,直到女孩从浴室里走出来。她身穿黑色无袖紧身上衣,搭配褪色牛仔裤,膝盖处有破洞。女孩没穿鞋。博斯注意到她的脚指甲涂了红色指甲油。她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实习生问:“比萨上面要放什么料?”
“博斯,我认为值得,你以后别再自作主张了。”
“星期六晚上的事,”埃莉诺简短地说,“我们不想逮捕他,也不想找他麻烦,只想问他几个问题。”
他心想,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件事。“听我说,五年前,他这种孩子可能会跟那男子一同离去,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但现在他只会卖照片给对方。性交易风险太高——包括性病之类的——现在这些少年学聪明了,卖自己的拍立得照片比卖肉体安全多了。”
她又问:“谈什么?”
她拉开讯问室的门,走了进去。
他拿出一包烟,轻敲出一根给她。他给她火柴,她自己点上。
“贝蒂珍·费尔克。”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她显然没有审讯的意愿。首次讯问目击证人,尤其是不愿配合的证人,需要连哄带骗、软硬兼施才行。她不清楚状况,自然不想贸然行动。
“你的意思是,我们是否会将你转交给少年辅导中心?”博斯看着埃莉诺,想看看她的反应,但她脸上毫无表情。于是他说:“如果你帮我们,我们就不打电话通知辅导中心。你叫什么名字?真正的名字。”
她说:“据我了解你是侦讯专家呀。”博斯觉得她语带嘲讽。“你的档案上是这么写的,不知用的是脑力还是蛮力呢,我倒想一探究竟。”
“你们要逮捕我吗?”
博斯穿过小组办公室,检查办公桌上是否有留言条。他的律师终于回电了,《洛杉矶时报》记者布雷莫也打电话找过他,不过留的名字是他们两人之前商量好的假名。博斯不希望其他人窥探他办公桌,发现有记者找他。
“谈什么?你有烟吗?”
博斯将留言条放回原位,走到储物柜前,用身份卡开锁,打开一盒新的九十分钟的录音带,放入柜子底层的录音机内。他启动机器,确定备份录音带转动正常,接着按下录音键,看到两盘录音带都转动起来。然后他走到警局前台,告诉坐在那儿的一个胖乎乎的实习生订一份比萨送到警局。
博斯说:“我们必须找阿鲨谈谈。”
他给那实习生十美元,并让他在比萨和三罐可乐送达时,拿进讯问室。
他点点头,未理会她话中带刺,从口袋里拿出少年的香烟和火柴。
埃莉诺说:“什么意思?”
“你进去把这些东西给他,我想先到办公桌那儿看看有没有留言,顺便拿录音带。”他见她看着那包烟的眼神,于是又补了一句,“侦讯守则第一条:让对方放松下来,觉得舒服。给他烟,假如你不喜欢烟味,就暂时屏气吧。”
女孩说:“那我呢?”
他准备走开,但她又说:“博斯,他那些照片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