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黎明之战(第3 / 10页)
“可是,这个错字习惯,能作为呈堂证供吗?”我问。
“那总不能写个‘清道妇’吧?”陈诗羽说。
吴老大努了努嘴,说:“当证据使用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你知道的,证据要讲究排他性。有这样错字习惯的人,肯定不止步兵一个。所以想仅仅靠这个错字来定案,肯定是不行的。错字毕竟不像DNA和指纹那样具有排他性。”
我说:“‘夫’这个汉字,旧时就指男子。凶手用了‘夫’这个字,是不是隐含了他是个男人这一事实呢?”
我把A4纸都铺平在吴老大的办公桌上,说:“吴老大,看看吧。”
“是女人。”我说,“我们当初的侦查范围,重点就是‘女人’这两个字。”
“这还需要我看吗?”吴老大指着其中一页上的字迹说。
“在特定时间,在云泰、森原和龙番市有住宿记录的人。”林涛接过话茬儿,说,“学过医学、法律,具有反侦查意识,可能被特定人群骚扰、性侵或者侵害过的人。”
“‘关于李臻的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笔录’,”吴老大说,“这一行字中间的‘道’字,里面的‘首’就是有三横,这和‘清道夫’的错字习惯是一样的。”
“不错啊,用这个办法把嫌疑人的笔迹都给骗到了。”吴老大见我们手上拿着一沓A4纸,说。
“如果不是你犯这个错误,我们甚至也不会联想到装扮,不会联想到凶手的性别圈定有失误。”我对大宝说,“你功过相抵了。”
我笑了笑,说:“现在都推行无纸化办公了,倒是给文件检验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如果不是我们现在还通行现场手写笔录,怕是连这个东西都不好弄到呢。”
“不仅如此,你还和去年的我一样,犯了怀疑战友的错误。”师父说。
“可是,你为什么偏偏要挑那几个案子?”陈诗羽满腹疑问。
“性别问题是大问题。”我说,“我们最开始框定的侦查范围是哪些?”
我把A4纸里凡是有“道路交通事故”几个字的纸张都抽了出来,果真,凡是“记录人”一栏签署“步兵”二字的记录,“道”字都是错字。
“你的分析让我不得不联想到‘六三专案’。”大宝说,“当时我们就因为犯罪分子的性别问题有过争执。”
“我们终于把这个坏蛋给找出来了!”大宝掩饰不住声音中的喜悦。
我说:“标记性犯罪行为,主要的心理特征就是标榜自己,以达到满足自己畸形心理需求的目的。这样的人,总是会选用自认为最适合自己的词语来标记。如果性别有差异,那么就不是最适合的词语,凶手完全可以选用别的标记性词语。”
“看来我还是错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大宝说。
我微微一笑,说:“步兵是2010年研究生毕业的,之前他供职的司法鉴定所不开展尸体检验工作,所以,我选的都是他去汉明司法鉴定中心以后的案子。既然步兵和齐老师一组,所以我选择了当初和齐老师关系不错的交警三大队处理的交通事故。因为这层关系,三大队的案件肯定都是交由齐老师处理。如果选今年的案件,步兵可能就会自己亲手尸检了,记录就不是他的事了。所以我选择的都是步兵刚到汉明司法鉴定中心,只能当记录员时的案件。这些案件齐老师亲自尸检,那么他肯定就负责记录了。”
“所以说,即使我们现在还没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凶手究竟是女人还是男扮女装,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扩大侦查范围。”我说,“扩大的这一部分,就是下一步侦查的重点。”
陈诗羽向我竖了竖大拇指。
“如果凶手是男人,那么在住宿登记信息碰撞排查的时候,就有可能会被遗漏掉。”师父说,“这可能是本案一直没有突破的关键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