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1 / 3页)
玛格达仓促送约瑟芬尼出国上学的决定应该也是事出有因——她害怕那个孩子吗?也许不是出于害怕,而是一种本能的母性直觉。
艾迪丝·德·哈维兰又是什么情况?从怀疑、恐惧、进而演变到肯定吗?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这封信。
亲爱的查尔斯,
这封信只有你可以看——如果你觉得应该让索菲娅看的话,可以让她也看看。有人了解真相是非常必要的。我在后门外废弃的狗屋里找到了这个小本子,是约瑟芬尼把它藏在那儿的,小黑本证实了我的猜测。我所采取的行动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这个我现在无法判断。但无论如何,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我不想让那孩子为自己所犯的罪受到折磨。
我后来一直责怪自己为什么这样后知后觉。真相一直呈现在我面前。约瑟芬尼,只有约瑟芬尼符合所有的杀人犯要素。她的虚荣心,她的自我为大的信念,她那爱说话的个性以及夸耀自己聪明、指责警察愚蠢,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我却视而不见。
没有念及她是因为她是个孩子。孩子也会杀人,这桩奇特的杀人案恰好在孩童的能力范围之内。老利奥尼迪斯提供了杀人的手法——他亲自给约瑟芬尼绘就了蓝图。约瑟芬尼只要避免留下指纹就能成事,而这一点完全能在她读过的侦探小说里学到。其余的就是从侦探小说中搬来的大杂烩了:小黑本,她的侦察活动以及假装确定了谁是凶手……
高潮的一幕自然是对自己的那次袭击了。这个举动实在太冒险了,她几乎为此断送了自己的小命。但身为孩子的她并没考虑这种可能性。她把自己看做是个女英雄,女英雄是不会被杀的。但她在那儿留下了一点儿线索——洗衣房破椅子上那一小块污泥。约瑟芬尼需要爬上椅子才能把制门器放在门顶,家里其他人则轻轻松松就可以够到。制门器显然错过了她很多次——从地上的擦痕可以看出。她不厌其烦地爬上椅子,把制门器重新放在门顶,手里拿着手帕避免将指纹沾到制门器上。最后制门器终于准确地砸中了要害——和死神的距离曾只有一线之隔。
这个计谋非常完美——所有人都觉得凶手把她当成了目标。她很危险,她知道一些“线索”,被人袭击了!
她故意把我引到了水箱室。在去水箱室之前,还故意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
家族里总会有个“不太正常”的家伙吧。
如果我错了的话,乞求上帝能原谅我——但我这样做完全是出于爱。愿上帝保佑你们大家。
从医院回家以后,她却发现布兰达和劳伦斯都已经被捕了,这时她必定很不高兴。案子了结意味着她不得不从聚光灯下走开。
于是她把从艾迪丝房里偷来的毛地黄苷放在自己的热可可里,没喝一口,又把可可留在了门厅的桌子上。
约瑟芬尼预料到保姆会去喝那杯饮料吗?也许吧。从那天早晨的言行来看,约瑟芬尼对保姆极其痛恨。一生都在和孩子打交道的保姆怀疑过她不正常吗?我想保姆肯定意识到了她和别的孩子的不同,知道她不太正常。她智力发育过早,道德观念薄弱。这和遗传因素有关——也许这就是索菲娅所说的因为家族的冷淡狂妄所造成的残忍。
她具有祖母家族的不容人的残忍,具有玛格达的自我中心式的残忍,只从自己的观点出发看事情。她和菲利浦一样敏感,想必也因为被当成了家里的丑孩子、不被人重视而感到痛苦。最后,她还继承了老利奥尼迪斯的古怪品质。她是老利奥尼迪斯的孙女,有不输于他的头脑和智慧——老利奥尼迪斯把爱都给了家人和朋友,她却只留给了自己。
老利奥尼迪斯应该已经意识到了家里其他人没有意识到的事情,知道约瑟芬尼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他不让她去上学,怕她会惹出事情。他庇护着约瑟芬尼,把她关在家里,现在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急着要让索菲娅看着约瑟芬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