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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与埃里克共进晚餐(第3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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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比‘前途’更无聊。”

“滑铁卢之役中使用的枪支,出价即售。”

“听着,老弟,你不是想把自己的前途毁在这些‘有伤大雅’的玩笑上吧!”

他回到公寓,从地上拾起邮件。没什么特别的,只有几份账单和一本《救生艇》杂志。他把账单扔到桌上,拆开《救生艇》的包装袋。这是他时常订阅的杂志。他漫不经心地翻阅着杂志,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思绪之中。突然,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有什么东西被人用胶带粘在了两页之间。他仔细一看,发现那正是他的护照,有人用这种出乎意料的方式将护照还给了他。他把护照拆下来,翻开内页,最近一次的入境签章是伦敦的希斯罗机场,日期是昨天。她用他的护照安全抵达了伦敦,而且选择用这种方式把护照还给他。她现在在哪里呢?他很想知道。

“好得像个清脆的铃铛,”派克威上校说,“如果铃铛的声音可以用清脆来形容的话。铃铛会响,但这是另一码事,对吗?”他和善地笑笑,“换了是我,才不会担心他呢。”

夜色怡人。斯塔福德爵士穿过格林公园,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他经过鸟笼巷时,一辆汽车急驰而过,几乎擦着他的身体开了过去。还好,斯塔福德爵士身手敏捷,一纵身跳到了人行道上。汽车在巷子尽头消失了。他不明白,有那么几分钟,他确定那辆车有意想撞死他。这个想法很有趣。先是他的住所遭人搜查,现在他本人又差点儿被干掉。可能只是一种巧合。可是,他曾经在危险的地区待过,经历过危险的时刻。他一向能够感觉到危险的来临,也嗅得到危险的气味。现在他就感觉到了,某个人正在某个地方用枪瞄着他。可是为什么呢?因为什么呢?就他所知,他没碍着别人的事呀!他想不明白。

3

埃里克怀疑地摇摇头。

他向马路对面倏地跨出一步。就在这时,那辆寡妇车也突然以惊人的速度向他加速冲过来。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他根本没有时间反应,只得奋力朝对面的人行道冲过去。而那辆轿车在前面的转弯处一闪便消失了。

“你是说你认为斯塔福德爵士——”

他试图去回想,不是机场的那个姑娘,而是他姐姐帕米拉的脸庞。她已经过世很久了。他记得她,当然记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容貌了,这让他很恼火。当他正准备穿过一条马路的时候,他在路旁停下来。除了一辆沿着路边缓缓行驶的老爷车以外,没有其他车辆。那是一辆老式戴姆勒轿车,其缓慢行驶的姿态像个严肃的老寡妇。他抖了抖肩膀,为什么要像个傻子似的痴痴站在这里呢?

“不,不,他倒从来不怎么跟女人掺和。他的问题是,他太爱讽刺别人了,喜欢干些惊世骇俗的事,喜欢看别人出丑,并乐在其中。”

第二天上午,他出门把广告送去刊发,之后便慢悠悠地往家走。半路上,在穿过圣詹姆斯公园的时候,他看到秋天的花卉若隐若现。那些亭亭的菊花顶着含苞欲放的金黄色花蕾。他隐约能闻到它们的淡淡气味,一股膻腥味,他一向这么觉得,这气味让他想起了希腊的山坡。他得记着随时关注报上的启事栏,当然不是现在,等广告上报还有至少两三天时间,而且也要给人家一点儿时间回复吧!如果有回复,他可一定不能错过,因为,对目前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这实在让他心烦意乱。

斯塔福德·奈伊爵士推开咖啡杯,拿起报纸,浏览了一遍新闻标题,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到个人告示那一栏。他一直关注这一栏,到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这让他颇为失望,却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凭什么期望有人给他答复呢?他细细地浏览这一版上的奇闻逸事,那些他一直十分感兴趣的事情。这些告示并不都是十分“私人的”,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启事是一些关于出售或求购的隐蔽的小广告。或许它们应该放到另一个栏目里去,可是放在这里更能受到关注。

“我做事是很严肃认真的,我向你保证。”斯塔福德·奈伊爵士说。之后他又补充道,“打起精神来,埃里克,你是个好朋友,不过说真的,我并不觉得开开玩笑、逗逗乐子有什么过错。”

“青年才俊,不喜粗活,向往安逸的生活,愿意接受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明白,我明白,这是你一贯的想法,可是你知道,你还没有达到该有的位置。有一次,你差点儿就去了维也纳。我可不想眼看着你把事情搞砸了!”

“年轻女士,愿去柬埔寨工作,但不负责照顾小孩。”

“哦,这实在不太令人满意,对吗?”

是的,他的确很烦躁,而他不喜欢这样。他把这件事又翻来覆去地想了几分钟,然后写下一则小广告,准备连登三次。前往法兰克福的旅客。十一月三日。请与前往伦敦的同路人联络。这就够了。要么来,要么不来。如果她能看到这则广告,就会知道是谁刊登的。她用过他的护照,知道他的名字,可以找到他的联系方式。她也许会跟他联系,也许不会。很可能不会。那样的话,开场戏就只是一出开场戏,在正剧开始之前为等待那些迟到的观众而上演的一出愚蠢的迷你剧。在战前,这种剧是非常有用的。然而,他很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她已经完成了此次来伦敦的任务,现在已经离开英国,再次乘飞机去了日内瓦,或者中东,也许是俄国、中国、南美或者美国。为什么,斯塔福德爵士心想,为什么会想到南美呢?一定有什么原因。她没提过南美。没人提过。只有霍舍姆,是的。可是霍舍姆还提到了很多其他地方呀!

“为什么不呢?”派克威上校说,“喜欢开点儿私人小玩笑总比勾通敌国的叛变者强多了。”

他不知道是否还会再见到她。她究竟是谁?去了哪里?为什么?这就好像在剧场里等待第二幕戏开始。可是,他感觉第一幕好像还没有上演。他看到了什么呢?也许只是一个老套的开场吧。一个姑娘突发奇想,把自己打扮成男人,然后未引起任何怀疑,顺利通过了希斯罗机场的海关,消失在伦敦的人海中。不,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这让他有些恼火。可是,为什么,他想,为什么想再见到她呢?她并不是很好看,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这也不尽然。她身上有某些东西,或者是她这个人本身吸引了他。否则,在没有特别游说和公开诱惑的情况下,她怎么能仅凭一句简单的请求就将他的心捕获,做了她想让他做的事情呢。其实她只是暗示了这种要求,而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因为她了解人性,并且在他身上看到愿意冒险去帮助别人的天性。而他也的确冒了点儿风险,斯塔福德·奈伊爵士心想。她可以在啤酒里放进任何东西,如果她愿意,他也可能陈尸在法兰克福候机室的一个角落里。如果她精通药剂,毫无疑问,她一定有这方面的知识,他的死因可能会被认为是因为高原反应或者加压困难等原因,导致心脏病发作。唉,他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不可能再见到她了,而这让他心神不宁。

“但愿他真的没什么问题。您是怎么想的——您的意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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