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1 / 3页)
“可他那天下午不是一直都在办公室里吗?”
“最后,当他把那枝虚有的‘毒笔’在人们心中建立起形象之后,就着手实施真正的计划了。一个晴朗的下午,他知道家庭教师、孩子们,以及他的继女都会外出,同时这天也是用人们的假日,可惜他没想到小女佣安格妮斯会跟男朋友吵架,没多久又回到了家里。”
“我想他在出门之前就杀了那个女孩,霍兰德小姐不是在餐厅就是在厨房,他只要走进大厅,关上大门,别人就会以为他去上班了。然后他再悄悄溜进小衣帽间。等到只剩下安格妮斯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可能按响了门铃,再迅速溜回衣帽间。趁她去开门时,从后面把她打昏,并用串肉钎刺死她,再把尸体塞进柜子。之后匆匆忙忙赶到办公室。如果有人注意的话,会发现他迟到了一些,或许根本没人注意。你知道,那时没人去怀疑一个男人。”
“他对警方的一切伎俩都熟悉得很:什么笔迹,打字测试笔,等等。为了这次犯罪,他已经准备了好长一段时间,在把打字机送给女子学院之前,他就把所有信都打好了。而且可能在很久以前到小弗兹作客时,就割下了那本书上的某几页。他知道,一般人很少打开布道书看。
“你知道,是你引导我走对路的,你替我把事情综合了起来,还告诉我一件最重要的事——埃尔西·霍兰德从来没收到过匿名信。”
“过了一段时间她才发觉事情有点奇怪,因为辛明顿太太当天下午确实收到了一封匿名信。”
“你知道吗,”我说,“昨天晚上我还在想,也许匿名信就是她写的,所以她才没有收到过。”
“不,不,亲爱的,我是说,她整个下午都站在餐具室窗口向外望,等她的男朋友来道歉——但是,事实上,她什么都没有看到。因为当天下午根本没有人走进辛明顿家,不管是邮差还是任何人。
“哦,老天,不会……写匿名信的人通常都会给自己也寄一封——我想,是因为那样能让她感到兴奋。不,不,吸引我的是另一个原因,那是……嗯,辛明顿先生的一个弱点,他没办法写那种愚蠢的信给他所爱的女孩。这是一种有趣的人性表现——可以是他的优点,但也是他露出马脚的原因。”
我缓缓重复道:“‘告诉他我星期五实在没办法去’——我懂了!‘我实在没办法活下去了。’”<a id="zw1" href="#zhu1">[1]</a>
“不,你知道,伯顿先生,不然你为什么会对令妹留在电话旁边的纸条念念不忘呢?”
马普尔小姐冲我微笑。
“你把我说得太厉害了,”我说,“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
“对极了,辛明顿先生偶然看到太太写的字,便想到了这个主意。于是他把需要的部分撕下来,等待适当的时机。”
“那么,那只是个骗局?”
乔安娜说:“安格妮斯也是他杀的?可是没有那个必要啊?”
“我不知道,只能瞎猜,在我看来,她什么都没看到。”
“也许没有,可是亲爱的,你不知道(确实没必要杀任何人),但你的这些判断是从事实往后推的,所以一切看起来都有些夸大。不用说,他一定听到那个女孩打电话给帕特里奇,说自从辛明顿太太死后自己就一直很担心,因为有件事想不明白。他不能冒险——这个傻孩子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
乔安娜问:“你知道她到底看到了什么吗?”
马普尔小姐看着我,接着说:“还有一点你说得很对,伯顿先生。留一张纸条太奇怪了,要自杀的人不会在一张小纸条上写遗言,他们会用一张大纸——而且通常会放进信封里。是的,留一张纸条太离谱了,而你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我还有什么聪明之处吗?”我问。
“当然没有!我说过,这个案子非常简单,她丈夫只是把氰化物放在药包的最上面,等着她吃过午饭之后服药时自己吃下去就够了。辛明顿只要赶在埃尔西·霍兰德回家之前到家——同时到家也行——然后叫他太太几声,听不到回音就上楼到她的房间,往她用来吃药的玻璃杯里滴上一滴氰化物,把匿名信揉成一团丢进壁炉,并在她手里塞张纸条,写着:‘我实在没办法活下去了。’这就够了。”
马普尔小姐冲我眨眨眼。
“你是说,其实她没收到?”我困惑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