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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罗斯玛丽 第四章 斯蒂芬·法拉第(第1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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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并不知道这些,但他知道这个女孩不自在、不快乐。突然,他有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的机会来了!“抓住这个机会,你这个傻瓜,抓住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他穿过房间,走到长餐桌旁。站在女孩身边,拿起了一个三明治,然后,转过身,紧张且费力地(不是装的,他真的很紧张!)说:“我说,你介意我跟你聊天吗?我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我看得出来你也一样。不要冷落我。其实,我特别害——害——害羞”(很多年前口吃的毛病犯了,而且在这个恰当的时刻),“而且——而且我认为你也很害——害——害羞,对不对?”

女孩的脸红了——她张开了嘴巴,不过正如他所料,她说不出话来。要说出“我是这家的女儿”太难了。相反,她平静地承认:“事实上,我——我确实很害羞。一直都是。”

二十二岁那年,斯蒂芬以优异的成绩从牛津大学毕业,被人们誉为机智优秀的演说家,且深谙著文之道。他还结交了一些有用的朋友。他对政治感兴趣。他克服了天生的羞怯,培养出极好的社交礼仪——谦虚、友好。见他这么出色,人们会说:“这个小伙子前途无量。”虽然他本人偏好自由党,但他知道,自由党已经没落了,至少暂时是这样。于是,他加入了工党。很快,他便以“有作为”的青年而闻名。然而,工党并不能满足斯蒂芬。他发现工党不太接受新观念,甚至比强大的对手更加墨守成规。另一方面,保守党在寻觅有前途的青年才俊。

他们认可斯蒂芬·法拉第——他正是他们想要的那种人。他在属于工党势力范围的选区参加竞选,并以微弱优势胜出。斯蒂芬得意扬扬地坐上了下议院议员的位子。他的职业生涯开始了,他选择了正确的职业。他可以在这个工作中发挥出全部的能力,投入所有的野心。他感觉自己有能力统治,而且能统治得很好。他有操纵人的天赋,知道何时应该奉承,何时应该反对。他发誓,有一天,他要进入内阁。

然而,进入下议院的兴奋劲退去后,他立刻体会到了幻灭的滋味。艰苦的选举将他置于聚光灯下,而如今,他的生活落入俗套,他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普通议员,守在自己的位置上,对党鞭俯首帖耳。无名小辈要脱颖而出并非易事。年轻人在这里会被人怀疑、看不上。需要个人能力之外的东西。需要权势。

有几家特定的家族,与利益息息相关,他必须获得资助。

他想到了婚姻。以前他几乎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模糊的画面:一个端庄的女人和他手牵手站在一起,分享他的生活和野心;她会给他生孩子,卸掉他的思想包袱,为他消除困惑;这个女人与他感同身受,渴望他成功,同时在他获得成功后,为他骄傲。

斯蒂芬·法拉第想着罗斯玛丽——她的形象时常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每次都让他无比惊诧。通常,这些思绪一浮现,他就立刻将它们驱散,但有的时候,死后的她和生前一样固执,拒绝被他如此专横地打发走。

每当回想起饭店里的那一幕,他的第一反应都是迅速地打个激灵。至少他不需要再想这个了。他的思绪回到更早以前,罗斯玛丽生前,罗斯玛丽的微笑、呼吸、凝视他的眼睛……

好傻——他当时真是傻到家了!

惊愕之情笼罩着他,纯粹的迷惑和惊愕。那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实在搞不懂。他的生命似乎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较大的部分,理智平衡地前进着;另一部分则持续着非典型的疯狂。这两部分完全无法协调。

无论斯蒂芬有多么聪明、能干、精明,都没有感知到它们实则十分相称。

一天,他参加在基德明斯特公馆举行的盛大宴会。基德明斯特是英格兰最有势力的家族,并且一直参与政治。基德明斯特爵士威严、高大且优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基德明斯特夫人那张如摇摆木马般的大长脸则经常出现在全英格兰各个委员会的公共讲台上。他们有五个女儿,其中有三个挺漂亮,还有一个在伊顿读书的儿子。

基德明斯特夫妇重视且鼓励有前途的年轻党员,因此法拉第收到了邀请。

来宾中他认识的人不多,到了之后他就在一扇窗前独自站了大约二十分钟。茶桌旁的人群渐渐散去,进入其他房间时,斯蒂芬注意到一个穿黑衣服的高个女孩独自站在桌旁,表情有些茫然无措。

斯蒂芬·法拉第认脸的能力很强。早上乘地铁时,他捡起了一个女乘客丢掉的一份《家庭闲话》杂志,不无愉快地瞄了一眼,上面有一张模糊的亚历山德拉·海尔小姐的照片,她是基德明斯特伯爵的三女儿。照片下面有一小段关于她的八卦文字——“……一向害羞、孤僻——喜爱动物——亚历山德拉小姐修习过家政课程,基德明斯特夫人相信她的女儿们能胜任家政的各个方面。”

站在那里的就是亚历山德拉·海尔小姐,身为一个天性害羞的人,斯蒂芬一眼便知她也害羞。亚历山德拉是五个姊妹中最平凡的一个,一直为自卑所苦。她和姊妹们接受了同样的教育和培养,却从未学到她们的手腕[1],这令她的母亲很气恼。桑德拉必须努力——如此笨拙、不善交际,这太荒唐了。

有时,回首往事,冷静地评价,不感情用事,他也会感到一种欣喜和自得。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出人头地,尽管遇到过困难,早期有些不利条件,他还是成功了。

他一向怀着纯粹的信念和观点。他相信意志力。有志者事竟成!

小斯蒂芬·法拉第坚定地培养自己的意志力。除了自身的努力,生活中他几乎得不到任何帮助。一个面色苍白的七岁小男孩,有着好看的额头和坚定的下巴,决定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他已经知道父母对他毫无用处。母亲嫁给了身份低微的男人,也后悔了。父亲是个小个子包工头,精明、狡猾、爱财如命,被他的太太和儿子瞧不起……至于他的母亲,则稀里糊涂、漫无目的、情绪变化无常,斯蒂芬一直为此困惑不解,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瘫倒在桌脚,一个空古龙香水瓶从她手中掉落。他从来没想到过母亲的喜怒无常是酒精造成的。她从没喝过烈酒,也没喝过啤酒,她含糊地解释过她对古龙香水的喜爱是因为头疼,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其实另有原因。

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对父母没什么感情。他还强烈怀疑他们也不怎么爱他。他比同龄人个子矮,不爱说话,有点口吃。父亲说他是个“娘娘腔”。他是个乖孩子,很少在家里惹事,可父亲宁可要一个更吵闹的孩子。“我在他这个年龄时特别调皮。”有时候,看着斯蒂芬,父亲会不安地感觉到自己的社会地位比妻子低——斯蒂芬更像她家的人。

斯蒂芬的决心越来越大,他默默地制订人生计划。他想成功。作为对意志力的第一次考验,他决定克服口吃的毛病。他练习慢慢地讲话,字与字之间略微停顿一下。最后,他成功了,不再口吃了。在学校,他专心听讲。他想接受良好的教育,只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才能有所成就。很快,老师们对他产生了兴趣,不断鼓励他。他拿到了一笔奖学金。教育官员找到他的父母——这个孩子有前途。法拉第先生从一排豆腐渣房子中捞了一大笔钱,被说服用在投资儿子的教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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