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 / 5页)
“我跟他同居以后,我的父母嫌我叛逆丢人,跟我断绝了往来。我以为彼此喜欢,过得开心就足够了,谁的话我都听不进去。后来,那支乐队解散了,他不甘心留在这里过平凡的日子,决定去北京找机会,我辞了工作跟过去,心甘情愿陪他住地下室,生活再艰苦,也觉得没什么。可是我错了,他的世界越来越大,我没法守住他。”
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
苏珊语气平淡地讲着她的欢事,任苒却无法冷静旁听。
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
任苒也被逗乐了,她能想象到老李用带着闽南腔的普通话打趣苏珊的情景。
苏珊一怔,“你以前听过?”
“那会儿他只是一个贝司手,家里人全部反对他搞音乐,更何况玩的还不是主流音乐,而是走朋克路线的不出名地下乐队,演出机会少,收入不固定,好容易出张专辑还得自费,销售惨淡,看不到什么前途,更谈不上商业前景。”苏珊的指尖摩挲着桌子上铺的格子桌布,“可是有什么关系,我喜欢他,就这么简单。”
她本能地“哦”了一声,停了一会儿,不由自主地说:“真没想到会又听到这首歌。”
如果只是年少时一个简单的心动,一个单纯的喜欢,甚至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暗恋,没有发展,更无后续,青春因此留下明媚的记忆,该多么完美。
“当时迷玩乐队男生的女孩子不少。”苏珊以乎打开了记忆,“我后来才知道,这种女孩有个专门称呼,叫做骨肉皮,名声很滥,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摇滚乐队成员,可以跟所有人混在一起,只图打进那个圈子。”
“太谢谢你了。”
任苒讶然,“groupie,这个词在西方很流行,我不知道国内竟然也有。
“请等一下——”苏珊叫道:“任老师,我家里还放着几十盘这张专辑的CD,根本没拆封。难得到现在有人记得他们唱的歌,并且还想要。回头我拿一张新的送给你。”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笑我,说我可以算是资深骨肉皮。可是当年,我的想法真是单纯啊,完全没有那些念头,只知道那个男人我喜欢,他做什么的不重要。跟他在一起,我有说不出的开心,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要永远跟他在一起。”
苏珊从吧台后站了起来,神情讶异:“任老师,咖啡馆春节期间停业三天,不好意思。”
然而结局早已写就,没有什么可以重来。
她正神驰之间,音乐声戛然而止。
看着苏珊染了艳红色蔻丹的纤细手指划过蓝格子棉质桌布,一笔一画,似乎在写着一个什么字,任苒清楚地知道,苏珊投入的那个“喜欢”肯定复杂,而且影响深远。
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
“苏珊,我很喜欢这首歌,能不能把这张唱片帮我复制一张。”话一出口,任苒便意识到苏珊与这个乐队中某个人的关系,自觉唐突,连忙补充道:“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当我没说。春节愉快,再见。”
这句话让任苒很有感触,同时酒精也让她松弛下来,头一次有了倾诉的愿望,“我就是在听那首歌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反正我们总会在那个年龄喜欢上某个人,不管他唱不唱歌。”
“没想到还有人记得他们乐队的名字。”苏珊美丽的面孔上一下露出惘然之色,低低地说,“还有这首歌。我以为,这只会是我一个人的记忆了。”
“是呀。我认识他的时候,只19岁。我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材料,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索性从家乡那个小城市来到省城,上了一个所谓艺术学校,跟着一帮退休话剧演员学形体学表演,发发明星梦,业余时间在咖啡馆打工。他来喝咖啡,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他。我当时的老板是台湾人,被我的疯狂劲头吓到了,说恋爱中的女人真是可怕,哈哈。”
她点点头,“八九年前,我读大学的时候,在……”她搜索一下记忆,“本地一家刚开张的酒吧,好像叫城市传奇吧,听到过一个叫深黑的地下乐队唱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