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3 / 6页)
“我没有家。”她再说了一遍。
我生命里那个小小的女孩!
“好了,碧菡,”他柔声说,带着浓重的、祈求的意味,“一切都过去了,是不是?你的气也该消了,是不是?我来——接你回家。”
“告诉我你的故事。”陈元说。
她抬起眼睛来,迷迷濛濛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是的,”她说,迷迷茫茫地啜着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并不稀奇,我的故事却非常稀奇。两种不同的故事,居然会发生在一个相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稀奇的时代!”
“我——没有家。”她轻声说。
“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问,声音好无力,好软弱,好低沉。
他也点点头。从此,她和陈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后,陈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间租来的套房。她也会留他小坐,却绝不及于乱。他们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两人都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一天,陈元拿了一张报纸,指着一个《寻人启事》,问她:
“碧荷终于告诉了我。”皓天说,熄灭了烟蒂,又重新燃上了一支。哦!碧荷!她毕竟是个孩子,她是无法保密的。
“你呢?”她反问,“还在爱你那个小小的女孩?”
“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她注视他。
“因为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地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这时代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他瞪着她。
“为什么永远唱这支歌?”
“什么意思?”他阴沉地问。
碧菡端着小酒杯,倾听着陈元那忧郁的嗓音,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她问他:
她点点头,看着他。
“从你走了以后!”他喷出一口浓浓的烟雾。眼睛在烟雾后面闪着光,那眼神是相当凌厉的。“你好,碧菡,你狠,碧菡,我服你了!报上的启事足足登了三个多月,找遍了全台北市,我只差给碧荷下跪磕头……你……”他咬牙,脸色发青,“你真狠!”
“你还在爱你那个姐夫,是吗?”
碧菡垂下了睫毛,泪珠缓缓地沿着面颊滚落。她沉默着,不愿做任何的解释,也不愿说任何的言语。泪珠只是不断地淌下来,她找不到手绢,也找不到化妆纸,然后,她发现他递过来一条大手帕,她无言地接了过来,拭净了面颊,她仍然沉默不语。于是,他崩溃了,伸过手来,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于是她说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她说,只因为酒,因为天雨,因为寂寞,因为陈元有一副忧郁的嗓音。说完了,陈元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