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 / 5页)
为何一颗红豆,让人思前想后,
初蕾:
欲舍又难抛,拼却此生消瘦!
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折叠着的信笺,递给初蕾,初蕾接了过来,打开那信笺,她惊愕地发现,这是一封信,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她一看到那熟悉的飘逸的字迹时,她的心就怦然而动了。她贪婪地、飞快地去阅读那内容:
唯有一颗红豆,滴溜清圆如旧,
致秀悄悄地再递过来一张信笺,信笺上有一首小诗:
你不知道,当时我多么激动!我真想向你伸出手去,大喊着说:
算来一颗红豆,能有相思几斗?
记得你第一次在雨果,告诉我你是一条鲸鱼的事吗?
欲舍又难抛,听尽雨残更漏!
“我们今天整理了大哥的房间……”致秀说,眼神黯淡而凄楚,声音里忽然充满了哽塞。“我在他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件东西,我想,你会对它有兴趣。”
欲舍又难抛,此情问君知否?
“什么东西?”初蕾从膝上抬起头来。
她念着这首诗,念着,念着……一遍,二遍,三遍……然后,她把这首小诗折叠起来,把信笺也折叠起来,连同那颗红豆,一起放进了外衣的口袋里。她抬头看着致秀,她眼里已没有泪水,却燃烧着两小簇炽烈的火焰,她那苍白的面颊发红了,红得像在烧火,她脸上的表情古怪而奇异,有某种野性的、坚定的、不顾一切的固执。有某种炽热的、疯狂的、令人心惊的激情。她伸手握住致秀的手,她的手心也是滚烫的。
可是,你的心里并没有我。致中爽朗热情,豪放不羁,潇洒如原野上奔驰的野马!他吸引你,你吸引他,我眼看你们一步步走向恋爱的路。我想,我生来的缺点,就在于缺乏主动,我无法和我自己的弟弟来争夺你!但是,天知道!有一段日子我痛苦得快发疯。我躲避到山上,无法忘记你。我走到郊外,无法忘记你。我埋头在论文中,仍然无法忘记你!我吃饭,你出现在饭碗中;我喝水,你出现在茶杯里;我凭栏,你出现在月色下;我倚窗,你出现在黎明里……为你,我捱过许许多多长夜,为你,我忍受过许许多多痛苦……哎,现在写这些,不知你看了,会不会嘲笑我?或者,我不会有勇气把这封信投邮,那么你就永远看不到它了。我想,我又在做一件傻事,我实在不该写这封信,我只是要发泄,要痛痛快快地发泄一下!
只是一颗红豆,带来浓情如酒,
记得第一次见你,你才读大一,头发短短的,像个小男生。你在我家客厅里,和我赌背唐诗,赌念《长恨歌》,赌背《琶琵行》,你朗朗成诵,笑语如珠,天真烂漫,而又娇艳逗人。从那一日起,我就知道我完了,知道我被捕捉了,知道命中注定,你会成为我生命的主宰!
欲舍又难抛,愁肠怎生禁受?
我终于提笔写这封信给你,因为,我已经决定要离开你,离开台北,离开我生长二十七年的家庭,远到异域去了。这一去,不知道再相逢何日?因此,多少我藏在内心的话,多少我无从倾吐的话,我都决心一吐为快了。